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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西區
鎖定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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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西區
- 所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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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島
- 撤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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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
- 設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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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
歷史沿革
1932年,青島市政府實施地方自治,
第一區區劃具體
確定:面積約3平方千米,西南、西部漸成鋭角,全部為半島,終端為團島,東鄰
膠濟鐵路。
1938年1月,日佔青島特別市實行保甲制度,警察局管轄區為保甲行政區(原
台西區分屬
市南區和
市北區)。
1946年,青島市警察、保甲區劃分離:以警察區劃分為7區(原
台西區分屬
市南區和
市北區);以保甲區劃分為12個區(
台西區復立)。
1949年,青島市政府實行警保區劃統一,
台西區為統一區名。
1949年
6月,青島解放,青島市政府調整區劃。其中
台西區的區界為:東、北,上海路65號至雲南路83號、膠濟鐵路以西;南,廣州路25至71號、單縣路45至67號、鄆城路21至37號、雲南路235至311號、磁山路2至12號、台西五路1至6號、貴州路至西海岸;西、北,瀕臨膠州灣。
1951年8月16日,經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批准,青島市區調整區劃。其中
台西區的區界為:東北,自台東區與市北區分界的泄水溝起,沿膠濟鐵路向南,經新疆路、冠縣路、莘縣路、雲南路、廣州路、朝城路至海岸止;西,自大港5號碼頭起,向南沿海岸線至團島;南,西起團島,向東沿海岸線至朝城路南端止;北,至大港5號碼頭。
1963年2月27日,
台西區的行政建制正式撤銷,其所轄雲南路、鄆城北路、單縣路、
台西三路、南村路5個
街道辦事處轄區劃歸
市南區管轄;冠縣路街道辦事處轄區及小港碼頭劃歸
市北區管轄;市南、市北在這一段區界為:自大窯溝橋洞接冠縣路往南沿小港碼頭圍牆至圍牆南頭。3月,
國務院批准撤銷台西區的行政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