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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軍

鎖定
台灣當局陸軍的前身是中華民國陸軍,1949年國民黨敗退台灣形成台灣當局陸軍。 [1] 
台灣當局陸軍主要作戰部隊可分為戰鬥部隊戰鬥支援部隊。戰鬥部隊是指直接參加作戰的部隊,包括步兵(含徒步、機械化和空降步兵)、裝甲兵、騎兵(含乘馬、乘車、裝甲和空中騎兵),以火力與機動,殺傷或俘獲敵人,奪取並控制地域。戰鬥支援部隊是給戰鬥部隊以作戰支援之部隊,包括炮兵(含野戰、防空炮兵及導彈部隊)、陸軍航空兵、化學兵、工兵、通信兵、運輸兵、憲兵及政戰部隊。 [2] 
台灣當局陸軍的主要任務是:守衞台澎金馬地區,平時駐守台灣本島、外島各要點,執行應急、應變作戰與災害救援等任務;戰時聯合海軍、空軍,遂行以抗登陸作戰為主的防衞作戰。
台灣當局陸軍總司令部設在龍潭,下設六軍團司令部、八軍團司令部、十軍團司令部及金門防衞司令部、馬祖防衞司令部、澎湖防衞司令部、花東防衞司令部和航空特戰司令部、防空導彈指揮部等。目前其“陸軍”兵力20萬人。 [3] 
中文名
中國台灣地區陸軍
簡    介
隸屬於台灣防務部門
特    點
依據建軍方針及原則
主要任務
是依據建軍方針及原則
歸    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
締造者
蔣介石
三軍統帥
蔡英文
制式裝備
美製、法制、台灣仿製

台灣陸軍發展沿革

台灣陸軍“攻勢戰略”時期

這一時期“陸軍”建設主要圍繞“反攻大陸”進行整編,強調進攻能力,部隊側重加強“前瞻師”、“輕裝師”及特種作戰部隊建設,以適應對大陸的攻勢與山地作戰。整個時期,“陸軍”進行了6次較大規模的整編。至1956年,“陸軍”進行較大規模整編便有4次,從1950年的12個軍部、40個步兵師和一個裝甲旅,整編為2個軍團部、6個軍部、21個步兵師、2個裝甲師和1個空降團,共約36萬人,“台軍”總兵力約為53萬人。由於大量補充台籍新兵,使平均年齡有所下降,兵員結構也隨之發生變化。這幾次整編,建立了台“陸軍”的基本框架和結構,為以後的發展奠定了規模和基礎。
1958年以後,又進行了2次整編,陸續將5個軍部、15個步兵師改編為“前瞻軍”(重裝軍)和“前瞻師”(重裝師),其餘1個軍部和6個步兵師改編為輕裝軍和輕裝師;仿照美國“特種部隊”,成立了特種作戰司令部及4個特種作戰總隊。60年代中期,又將1個“前瞻師”改編為陸戰師,空降部隊擴編為2個空降旅,同時成立了空降部隊司令部。在大陸“文革”動亂之時,“台軍”加緊了“反攻大陸”的軍事準備。 [2] 

台灣陸軍“攻守一體”時期

70年代初期,台灣當局軍事戰略開始調整,由攻勢轉向側重“防守”。為了適應防禦作戰需要,按照“建軍備戰同時並進原則”和“厲行精兵政策”,“陸軍”開始了轉折性第7次精簡整編。先後將準備“反攻大陸”的14個“前瞻師”、6個輕裝師和2個裝甲師按甲、乙、丙三種類型進行改編,編成3個裝甲步兵師(甲種師)、11個重裝步兵師(乙種師)、6個輕裝步兵師(丙種師)。後又撤銷裝甲步兵師,將其中2個師改編為4個裝甲旅,另一個師改編為重裝步兵師。預備師先後改編為重裝預備師。特種作戰司令部與空降部隊司令部合併為空降特戰司令部,下轄4個特戰總隊和2個空降旅。此次整編至1974年結束,使“台軍”總兵力一度降至約48萬人,“陸軍”約29萬人。
1979年,中美建交,美軍撤出台灣,美台“協防條約”廢除,使台灣當局大為恐慌,提出要“獨立固守台灣”,“鞏固地區防務部署,增強三軍持續戰力”。為此,1979~1980年“陸軍”進行了第8次整編,將“陸軍訓練作戰發展司令部”改編成“軍團部”,使“軍團部”由2個增至3個;將4個“特戰總隊”改編為“憲兵部隊”;“陸航指揮部”劃歸“空降特戰司令部”建制;將2個軍團所屬裝騎團和12個重裝師的戰車營改編為2個裝甲旅和4個戰車羣,使裝甲旅增至6個;撤銷“反共救國軍”支隊部,將駐宜蘭的2個“反共救國軍”大陸預備師併入。此次整編意在加強台島防禦力量,擴充兵力,以備大陸乘機攻台。
至1982年,“台軍”總兵力達到歷史最高點,約56.1萬人,“陸軍”30萬餘人。此後,“台軍”又開始推行“精兵”政策,重點整編“陸軍”。1982、1989年又先後兩次對“陸軍”進行較大規模整編,先後成立了“莒光指揮部”和“花東防衞部”;合併了4個輕裝步兵師;撤銷了6個軍部機關;使常備師增至13個,預備師由9個減為7個。迄1990年,“台軍”總兵力約為51萬人,其中“陸軍”約28萬人,編為3個“軍團部”(第6、8、10軍團部)、4個“防衞部”(金門、馬祖、澎湖、花東防衞部)、2個“指揮部”(“莒光”、“東引反共救國軍指揮部”)、2個“兵種部”(“空降特戰司令部”、“防空導彈指揮部”)。作戰部隊計有2個機械化師、11個步兵師、7個預備師、6個步兵旅、2個空降旅、6個獨立裝甲旅、2個戰車羣、2個航空大隊、8個步兵營、6個防空導彈營等單位。 [2] 

台灣陸軍“守勢防衞”戰略時期

90年代初期,台當局軍事戰略開始調整,此時,台灣當局的政治目標和軍事目標都發生了根本變化。軍事上公開放棄了“反攻大陸”的軍事目標;政治上違背“一箇中國”原則,謀求“分裂分治”。
1992年初,台灣當局首次公佈了逃台後的第一版“防務報告書”,提出了要“建立一支有效嚇阻戰力”的新的“建軍目標”。據此,是年底“台軍”出台了“十年兵力整建計劃”(1993.7.1~2003.6.30),擬分三個階段對“台軍”進行調整整編,精簡重點為“陸軍”。
第一階段(1993.7.1~1996.6.30),重點調整“三軍”編制,提高編現比,使“台軍”編制員額由49.8萬人減至約46萬人;
第二階段(1996.7.1~1999.6.30),主要調整“軍隊組織體系”,裁併“軍事院校”,使“台軍”減為45萬人;
第三階段(1999.7.1~2003.6.30),主要簡併“參謀本部”與“三軍總部”,將非軍事任務單位轉移軍外民營,健全軍制結構,使“台軍”兵力不超過40萬人。
該計劃由“海軍”出身的“參謀總長”劉和謙主持擬訂,劉一貫堅持反對“大陸軍主義”,並深得李登輝贊同,在其上任之初,便提出了“海上防衞、空中防衞、陸地防衞”的新作戰指導思想,以代替以往“制空、制海為首要,反登陸決勝”的作戰指導,變強調“岸灘決戰”為“海空決戰”。因此,“十年兵力整建計劃”在執行過程中,由於裁撤高層機構和“三軍”發展計劃失衡等原因,一直受到高級將領尤其是“陸軍”系統的強烈抵制。
1995年,“陸軍”出身的蔣仲苓羅本立接任台灣當局“防務部門”“部長”與“參謀總長”後,根據“十年兵力整建計劃”第一階段執行情況,大陸對“台獨”採取的軍事威懾行動及台當局“防衞固守、有效嚇阻”戰略指導思想,於1996年底重新擬訂了“軍事組織及兵力調整規劃案”,即“精實案”。
該案在“建軍”方向上,在強調“三軍”平衡發展的同時,側重加強“陸軍”建設。“軍方”當局擬用4年分三步推進,1997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01年6月30日完成,前兩步各為1年,第三步為2年。
第一步是“準備調適期”,各“軍種”組織暫不調整,但採取“離退不補”的自然消化方式,逐漸降低現員;
第二步是組織減並期,此間各“軍種”精簡員額1/3,總兵力降至43萬人,各戰鬥、支援、及勤務保障部隊滿編率分別達到95%、90%和85%;
第三步為“完成定編期”,各部隊按新編制、新準則運作,滿編率要達到100%,完成該計劃。至時,“台軍”總兵力40萬人,其中“陸軍”約20萬人,佔總兵力50%;“海、空軍”各5.6萬人,各佔14%;“聯勤”1.6萬人,佔5.75%;其餘為“軍管區司令部”(海巡防)、“憲兵”、台灣當局“防務部門”機關及其他部隊等7.2萬人。依“精實案”規劃,至2001年,“台軍”將精簡“將官”25%,“校官”20%,“尉官”11%,“士官”10%。 [2] 

台灣陸軍組織機構

台“陸軍”作戰指揮體系分為作戰區(防衞部)、師指揮機構、聯兵旅、營、連等層級。作戰區(防衞部)為“陸軍部隊”編成的最大戰略單位與最高指揮機構,直接接受“參謀本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指揮,對轄區內所有部隊的地面作戰行動負有作戰指揮與勤務支援責任,可指揮若干個師指揮機構和聯兵旅等擔任某一戰略方向的獨立作戰任務;師為軍團次一級作戰指揮機構,依命令指揮納編部隊遂行作戰任務,但不負責勤務支援;聯兵旅為基本戰略單位,負有作戰指揮和勤務支援責任,可作為作戰區(防衞部)與師之一部遂行作戰,或獨立遂行作戰;營為基本戰術單位,負有戰鬥指揮和勤務支援責任;連為具有戰鬥和勤務職責的基本戰鬥單位。
另外,台“陸軍”還設有“航空特戰司令部”和“飛彈指揮部”兩個兵種部。這兩個兵種部對所屬3個空騎旅、1個特戰旅和27個防空導彈連僅行使行政管理權,遂行作戰任務時則分別由所在作戰區和“空軍作戰司令部”負責作戰指揮。

台灣陸軍戰區構成

台“陸軍”編為3個軍團部和4個防衞部,並將台澎金馬地區劃分五個作戰區和金門、馬祖地區。
第一作戰區
由“澎湖防衞部”負責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澎湖羣島64個島嶼。澎防部下轄“戰鬥部隊”包括第168守備旅和第503裝甲旅;“戰鬥支援部隊”包括通信營、防空連、化學兵連和工兵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第1後勤指揮部”。
第二作戰區
由“花東防衞部”負責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台灣本島中央山脈以東、和平溪以南至大竹溪以北地區及其近海綠島蘭嶼等離島。“花東防衞部”下轄“戰鬥部隊”包括第128、129兩個守備旅及防衞部直屬戰車營;“戰鬥支援部隊”包括防空連、通信營、化學兵連、工兵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第2後勤指揮部”。
第三作戰區
由“第6軍團部”負責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台灣本島後龍溪(含)與和平溪(不含)以北地區及其近海離島。“第6軍團”下轄“戰鬥部隊”主要包括第16、26、49、51等4個師指揮機構和第106、116、118、152、153、176、178等7個守備旅,以及第269摩步旅、第351裝步旅、第542裝甲旅、第601空騎旅、第862特戰旅等5個打擊旅;“戰鬥支援部隊”包括第21炮兵指揮部、第53戰鬥工兵羣、第73通信兵羣、第33化學兵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第3後勤指揮部”。
第四作戰區
由“第8軍團”負責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台灣本島八掌溪(不含)與大竹溪(不含)以南地區及琉球嶼。“第8軍團”下轄“戰鬥部隊”主要包括第33、46兩個師指揮機構,第103、108、117、137等4個守備旅,以及第298摩步旅、第395裝步旅、第564裝甲旅、第603空騎旅(戰時由“陸軍航空訓練指揮部”擴編而成)等4個打擊旅;“戰鬥支援部隊”包括第43炮兵指揮部、54戰鬥工兵羣、第75通信兵羣和第39化學兵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第4後勤指揮部”。此外,防區內還駐防有“海軍陸戰隊”“第99守備旅”和“基地警衞旅”(欠)。
第五作戰區
由“第10軍團”負責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台灣本島中央山脈以西、後龍溪(不含)以南至八掌溪(含)以北地區。“第10軍團”下轄“戰鬥部隊”主要包括第19、34兩個師級指揮機構,第102、104、157、169、192等5個守備旅,以及第200摩步旅、第373裝步旅、第586裝甲旅、第602空騎旅等個打擊旅;“戰鬥支援部隊”包括第58炮兵指揮部、第52戰鬥工兵羣、第74通信兵羣、第36化學兵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第5後勤指揮部”。
“金門防衞部”
擔負金門地區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包括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虎仔嶼等大小12個島嶼。金防部下轄“戰鬥部隊”包括第119、127、158等3個守備旅、第584裝甲旅以及第101兩棲偵察營(欠)等;“戰鬥支援部隊”包括“金防部炮兵指揮部”、780通信營、戰鬥工兵營、化學兵營等;“勤務支援部隊”有“後勤支援指揮部”。
“馬祖防衞部”
擔負馬祖地區作戰指揮任務。防區範圍為馬祖南竿、北竿、高登、西引、東犬、西犬、東引等大小18個島嶼。馬防部下轄“戰鬥部隊”包括第193、194、195等3個守備旅和步兵第1、2、3營;“戰鬥支援部隊”包括69炮兵指揮部、781通信營、戰鬥工兵營、化學兵連等;“勤務支援部隊”有“後勤支援指揮部。

台灣陸軍部隊編制

台灣陸軍裝甲兵步旅

主要由“獨立裝甲旅”和“機械化師”改編而成。編制原則為小型、機動、平穩、多功能,每旅編制約4300人,下轄旅部直屬部隊及7個營。直屬單位包括:旅部連,主要裝備M-577裝甲指揮車和CM-21裝甲步兵戰鬥車;裝騎連,主要裝備M-41型輕型坦克;反裝甲連,主要裝備M-113“陶”式反坦克導彈發射車;此外,還有通信連、工兵連等。主要作戰單位有:3個裝步營,主要裝備CM系列裝甲步兵戰鬥車;2個坦克營,主要裝備M-48H勇虎式坦克;1個炮兵營,主要裝備M-109式155毫米自行火炮;1個支援營,負責機動打擊所需各種後勤補給。裝步旅注重快速機動與及時的火力支援,具備獨立作戰能力,戰時可有效執行反突襲、反空降等作戰任務。未來“台軍”將編配3個裝甲步兵旅。

台灣陸軍裝甲旅

主要由“獨立裝甲旅”和“機械化師”及部分戰車羣改編而成。每旅編制約4200人,下轄旅部直屬部隊及7個營。7個營為:3個戰車營,主要裝備M-60A3型坦克;2個裝步營,主要裝備CM系列裝甲步戰鬥車;1個炮兵營,主要裝備M-109式155毫米自行火炮;以及1個支援營。裝甲旅強調火力強大,可以立即支援並進行壓制,戰時擔負戰區預備隊,主要遂行機動打擊作戰。“台軍”擬編成5個裝甲旅。

台灣陸軍摩托化步兵旅

以“常備兵步師”和“機械化師”改編而成。每旅編制約4100人,下轄旅部直屬單位及7個營。7個營為:3個摩步營、1個裝步營、1個戰車營、1個炮兵營和1個支援營。未來“台軍”將編配3個摩步旅。

台灣陸軍空中騎步旅

以“空降旅”及“陸航大隊”為主體,由攻擊偵搜直升機等不同火力搭配編組而成。下轄旅直屬單位和7個營,共配備各直升機80餘架。2個空中突擊營、1個空中戰搜營、1個空中攻擊營、1個空中運輸營、1個空降特戰營、1個支援營。“空騎旅”具有攻擊、戰搜、機動、運補等能力,能發揮立體作戰功能,可迅速投入作戰。未來“台軍”計劃編組3個空中騎兵旅。 [8] 

台灣陸軍空降特戰旅

由“空降旅”改編而成,下轄6個營,包括1個105毫米炮兵營和5個特戰步兵營(其中3個為基幹營)。主要任務是在大陸地區和我攻台登陸部隊側後遂行空降特種作戰。未來“台軍”擬編成1個空特旅。
按照“精實案”計劃,“台軍”在1997年間完成“聯兵旅”營級戰術單位編裝實驗,1998年7月進入旅級實驗,至2001年完成全部改編工作。實現“陸軍”總兵力20萬人目標。
數十年來,台“陸軍”經歷十餘次精簡整編,編制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90年代後兵力雖不斷減少,但作戰實力明顯提高,“陸軍”仍然維持着“三軍”中的“大哥大”地位,被台當局視為未來台海戰爭的“最後憑藉”。今後,台當局在強調“三軍”協調發展中,“陸軍”的地位將會進一步鞏固和加強。

台灣陸軍導彈部隊

“陸軍防空導彈部隊”是台灣當局整體防空體系的重要力量,其領導機關為“飛彈指揮部”。“飛彈指揮部”成立於1982年6月,現駐台北泰山,下轄7個飛彈營、共27個飛彈連。現裝備有“愛國者”、“天弓”、“霍克”等3種防空導彈發射架187部、導彈1566枚。其中“愛國者”導彈1個營共3個連,裝備導彈發射架24部、導彈196枚,分別部署在北部地區的萬里、新店和南港;“天弓”彈2個營共6個連,裝備固定發射架45部、機動發射架10部,“天弓”I導彈252枚、“天弓”Ⅱ導彈146枚,分別部署在台北三芝、台中大肚山、東引東小島、高雄大崗山、高雄林園和澎湖白沙島;“霍克”導彈4個營共18個連,裝備導彈發射架108部、導彈972枚,分別部署在台島周邊地區和澎湖地區。
各防空飛彈連行政上隸屬於“陸軍飛彈指揮部”,作戰上受“空軍作戰司令部”作戰管制,並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的統一指揮下,遂行防空和反導作戰。

台灣陸軍航空部隊

“陸軍航空特戰部隊”的領導機關為“航空特戰司令部”。“航空特戰司令部”於1999年10月1日由原“空降特戰司令部”改編而成,隸屬於“陸軍總司令部”,駐地位屏東,主指揮所位太武營區。“航空特戰司令部”主要下轄“航空訓練指揮部”,特戰訓練中心,第601、602空騎旅和第862特戰旅。其中601、602、862旅為常備作戰部隊,“航空訓練指揮部”戰時編成第603空騎旅,“特戰訓練中心”戰時編成特戰後備旅。“航空特戰司令部”總編制10387人,共裝備各型直升機200架。
空騎旅是具有高度立體化作戰能力的直升機突擊部隊,具有反應速度快和作戰不受地形限制的特點。空騎旅平時進行空中突襲的演訓,並擔負反突襲、反騷亂、反暴亂等特定任務;戰時任戰略預備隊,投入特定地區執行特定任務。第601、602空騎旅主要編有1個攻擊直升機營、1個戰搜直升機營、2個突擊直升機營以及1個特戰營,第603空騎旅主要編有2個突擊直升機營、1個攻擊戰搜直升機營、1個特戰營、1個飛機保修營以及1個教練直升機營。
特戰旅是以特戰步兵為主體的輕裝化部隊,其主要任務是利用空降突擊、空中突擊及特種作戰等方式,突襲深遠目標或殲滅敵軍。特戰旅主要編有5個特戰步兵營。

台灣陸軍主戰裝備

台灣陸軍M48H型勇虎主戰坦克

發展過程
M-48H型主戰坦克 M-48H型主戰坦克
M48H“勇虎”坦克是台灣陸軍現裝備中性能較好的主戰坦克之一。1984年,台灣當局裝甲戰鬥車輛發展中心在美國通用動力公司地面系統部的幫助下,開始研製這種坦克。1988年製成2輛樣車,1990年4月14日首次公開露面,命名為M48H“勇虎”坦克,並於同年開始裝備部隊。
性能特點
1.主要硬件水平不高。該坦克基本上是美國M60A3坦克的底盤加裝自行改進的M48A5坦克炮塔而成。車體兩側各有6個負重輪、3個託帶輪。其負重輪與台灣當局現役M48A3坦克通用。懸掛裝置為扭杆式。誘導輪在前,主動輪在後。第1、2、6負重輪處有液壓減震器。履帶為雙銷銷耳掛膠履帶,其上有可更換的膠墊。履帶寬710毫米。車體兩側沒有裙板保護。坦克炮是由台灣當局按美國許可證生產的105毫米M68型線膛炮。離炮口2/3處有抽煙裝置,其前後均有防熱護套。為使坦克炮能在行進間瞄準射擊,它還配有雙向穩定器。
2.火控系統較為先進。該坦克火控系統與美國M1坦克相似,為指揮儀式。它以數字式彈道計算機為中樞,炮手控制面板輸入的指令、傾斜傳感器測出的車體傾斜、橫風傳感器測出的橫風速度及風向、摻釹釔鋁石榴石激光測距機測出的目標距離以及彈種選擇器選定的彈種等數據都輸入計算機,並由它解算出彈道諸元后操縱伺服機構驅動炮塔和主炮對準目標。除主瞄準具之外,還有1具輔助瞄準具。主瞄準具、熱成像瞄準鏡和激光測距機是三者組合為一體的,結構緊湊,操作方便。車長除有潛望鏡外,還可通過炮手熱成像瞄準鏡的光學支路觀察目標。駕駛員有1具微光夜視儀。
3.防護水平較差。M48H火力機動能力與美國第二代坦克中的M60A3相當,防護能力還略有差距,裝甲最厚部位僅110毫米,側部和後方為50~76毫米,無法抵禦普通專用反坦克彈藥的打擊。煙幕彈發射器可在車前30米遠處形成遮蓋100度弧面的煙幕。車長可在車內控制煙幕的發射,裝填一次可發射兩次。煙幕除可隱蔽自己之外,還可阻礙對方激光測距。
基本數據
戰鬥全重 53噸
乘員 4人
車長(炮向前)9.306米
車寬 3.086米
最大公路速度 48公里/時
最大行程 480公里
爬坡 30°
越壕寬 2.4米
通過垂直牆 0.9米
涉水1.2米(無準備)
發動機功率 552千瓦
主要武器 105毫米線膛炮
輔助武器 7.26毫米機槍2挺
12.7高機1挺
彈藥基數 105毫米炮彈60發
7.62毫米機槍彈
12.7毫米高機彈
裝甲厚度
車體前上 101毫米
側前部 76毫米
側後部 51毫米
頂部 57毫米
底部 12.7~63毫米
炮塔前部 110毫米
側部 76毫米
後部 50毫米
頂部 25毫米 [4] 

台灣陸軍裝甲輸送車

雲豹八輪裝甲車正式名稱為台灣當局步兵戰鬥車(TaiwanInfantry Fighting Vehicle,TIFV),“台軍”編號為CM-32,2005年1月11日由陳水扁親自命名“雲豹”。
台灣步兵戰鬥車 台灣步兵戰鬥車
雲豹甲車重22噸,操作人數3人,可額外運載6~7名士兵。“台軍”預計採購652輛雲豹裝甲車,量產型的雲豹裝步車大部分採用包括7.62mm口徑機槍搭配40mm口徑榴彈發射器的炮塔,為了跟上世界主流輪型裝甲車潮流,雲豹甲車未來可能採用105mm口徑主炮。
台“陸軍”機步200旅於2011年底接收首批雲豹八輪裝甲車。“憲兵司令部”亦編組雲豹裝甲車作為“領導人”隨扈車隊(稱為萬鈞車),於突發事件或緊急狀況時,依“特勤中心”命令,遂行“三軍統帥”安全維護任務。 [5] 

台灣陸軍雷霆2000火箭炮

雷霆2000多管火箭系統由台灣當局“中科院”研製,據稱在90年代初期即完成了樣車研製。它採用M977輪式載重車裝載,全系統採用模塊化設計,可裝填3種彈箱,發射MKl5、MK30及MK45共3種不同口徑的火箭彈。雷霆2000系統類似於美國在1993年發展的高機動性炮兵火箭系統,重量比美軍現裝備的M270火箭炮輕,造價也相對較低,但同M270一樣使用模塊化設計的一次性彈箱,再次裝填速度很快。
在雷霆2000使用的3種火箭彈中,MKl5最小。彈徑117毫米,長2.2米,重42.6公斤,是改良現裝備的工蜂六型火箭,但原來的碰炸引信改為定時或空炸引信,彈頭也改為鋼珠高爆彈,最大射程15公里。MKl5的發射箱為20聯裝,每輛發射車可帶3個彈箱,共60枚火箭彈,MK30型火箭的彈徑比MKl5大,射程增至30公里,引信與MKl5相同,但除鋼珠彈外,還配備了雙用途殺傷彈頭,既可用於殺傷人員,也能用來打擊輕裝甲目標。MK30的發射箱為9聯裝,每車可載3具,共27枚火箭彈。最大的MK45型火箭彈,射程達45公里,引信也與MKl5相同,但配有更大的彈頭。MK45的發射箱為6聯裝,每車可載2具,共12枚火箭彈。
雷霆2000型火箭發射系統可左、右旋轉120度,發射車裝有高精度定位定向系統,數據、語音無線電通信裝備和火控計算機。可進行全天候射擊指揮、控制,並配備電動發射架微調裝置,能自動調整發射架方位,使設計圓概率命中誤差達到1%。該火箭系統同時還擁有自主進行補給和檢查維修能力。
雷霆2000多管火箭發射系統;應該説是台灣當局自行研製裝備中性能較高的一型大型裝備,但至今尚未批量生產並裝備部隊。

台灣陸軍155毫米榴炮

155毫米榴炮是台灣當局炮兵的火力骨幹。“台軍”現裝備主要是美製M109型155毫米自行火炮和編號為65式的155毫米牽引榴炮。其新型的155毫米榴炮編號為XT86和XT86A1。XT86就是65式的改進型,將炮管長度由原來的23倍口徑換為6米長的39倍口徑,並加大了發射藥室容量,可容納更多的發射藥以增大射程。XT86型155毫米榴炮全長10米,火炮全重7300公斤,發射普通榴彈時最大射程18.1公里,使用增程彈時最大射程30公里。僅從射程來看,尚未達到頂級水平。XT86榴炮的另一項改進是縮短了反應時間,火炮尾架上加裝了液壓助力裝置和輔助輪,火炮發射時間減為3分鐘,炮班人數也由11人減為7人。
XT86A1型155毫米榴炮則是XT86的改進型。火炮加裝了國際流行的液壓輔助動力系統,使火炮可作360度旋轉,炮班人數也減為4人。火炮長度則減為7米,全重10400公斤,最大射程與XT86相同。
另一項與155毫米榴炮相關的裝備是“銅斑蛇”激光制導炮彈。該彈是美國在80年代初研製成功的激光半主動制導炮彈,主要用於打擊運動或靜止的坦克和其他點狀硬目標。台灣當局於1994年少量引進,此次是首度公開實彈射擊。實彈射擊由M109自行榴炮實施,共發射4發,其中2發由地面前進觀察員使用激光照射器制導,另2發由OH-58D偵察直升機制導,4彈準確命中,但均為靜止目標。由於“銅斑蛇”炮彈的制導部分較為“嬌氣”,無法承受全裝藥發射的巨大加速度,因此其最大射程只有16公里。此次台軍發射距離為9公里。為了避免戰場煙霧對激光制導產生不利影響,“銅斑蛇”炮彈的發射是在地面炮火準備之前進行的。

台灣陸軍野戰防空系統

80年代以前,台灣“陸軍”野戰防空裝備一直以雙管40毫米高炮為主,台灣當局自行研製了“天兵”防空系統並從美國購買了“復仇者”車載FIM-92“毒刺”防空導彈,實現了彈炮結合的野戰防空體系。除“天兵”防空系統外,台灣當局野戰防空系統中還出現了其他幾型新的野戰防空裝備。
“天兵”系統包括雙管35毫米高炮,4聯裝“麻雀”地空導彈發射裝置及“天兵”火控雷達車等全套系統。和“天兵”雷達幾乎完全相同的是台灣當局“中科院”研製的MPQ78型火控雷達,它與“天兵”雷達一樣,由搜索雷達、跟蹤雷達及光電跟蹤系統組成,可搜索、跟蹤中或低空飛機,距離精度為10米,具有多種抗干擾能力,能夠結合35毫米或40毫米高炮及“天劍”I型導彈形成野戰防空系統。該系統實際上早在1991年即已問世,一直苦苦等待台灣“軍方”的訂貨。首次亮相的新型野戰防空系統是“精兵”系統,包括:輛廂式操縱車和雷達拖車。其中的警戒雷達採用了大功率的三座標相控陣雷達,此外還配備了射擊管理系統、敵我識別系統、通信數據鏈和全球衞星定位系統,整套系統具有中或低空搜索,多目標跟蹤以及預警和火力分配等功能,具備了一定的先進性能。
另一套新型防空裝備是由“天劍”I型空空導彈發展而來的防空導彈系統。整套4聯裝導彈發射裝置裝在美製“悍馬”越野車上,長5.8米,寬2.2米,高3.2米,重4600公斤,外形與美國的小槲樹導彈系統類似,但發射塔上沒有射手位置,估計是採用遙控方式發射。該系統是以雷達、熱成像儀及光學瞄準等方式進行制導,具有抗電子和紅外干擾的能力。
可以看到的台灣當局野戰防空系統的一大缺陷是:所有的系統均不具備行進間進行伴隨掩護的能力。

台灣陸軍AH-1W型攻擊直升機

發展過程
AH-1W型攻擊直升機 AH-1W型攻擊直升機
AH-1W型“超級眼鏡蛇”武裝直升機是AH-1系列中AH-1T的改型。1992年,美國批准向中國台灣出售42架AH-1W攻擊直升機,1993年底首批交付了8架,1994年底又交付了9架,預計,其餘25架於1997年底交付完畢。AH-1W是台灣當局“軍隊”現役主力攻擊直升機,是其立體抗登陸作戰、攻擊地面裝甲目標的主要空中火力平台。
性能特點
AH-1W的主要用途是用一赤運輸直升機護航和實施火力支援,還可以用於攻擊地面裝甲目標。其主要特點如下。
1.技術先進,飛行性能好,並有較強的火力和防護能力。
2.採用流線形機身,體積小,外部輪廓低而窄,不僅速度快,機動性強,而且便於偽裝隱蔽和在叢林中飛行。
3.主要部位均有裝甲防護,生存能力強。
基本數據
乘員 2人
動力裝置 2台1690軸馬力T700-GE-401渦扇發動機
載油量 945公斤
最大時速 282公里/小時
巡航時速 279公里/小時
實用升限 4270公里
巡航高度 4495米
最大航程 635公里
續航時間 2.5小時
載彈量 1119公斤
機寬 3.28米
機長 17.68米
機高 4.15米
槳葉數 2片
翼展 14.63米
尾槳直徑 2.97米
最大起飛重量 6690公斤 [6] 

台灣陸軍步兵輕武器

T91步槍全長80釐米,槍托伸出達88釐米,比起“台軍仿造美製M16的現役T65K2步槍,重量減輕約半公斤,重量是3.17公斤,口徑為5.56釐米,有效射程約600米,彈夾容量30發,長度也更短,不但適合中國人體形,也利於從事城鎮、叢林等地突擊戰鬥。由於槍身較短、重量輕,因此執勤與戰鬥官兵持槍的方式也與現役T65K2步槍不一樣,多了槍揹帶有效強化值勤時的槍支安全。
“台軍”稱,“軍中”使用的T65K2步槍,自1986年量產至今,使用已近20年以上,槍管嚴重麻膛,妥善率偏低,無法滿足戰備需求,加上出現藥室易腐蝕、結構複雜不易保養、槍身過長不易操作,以及無法與各式光學器材結合等問題,更重要的,近年台當局防衞政策已調整為“防衞固守、有效嚇阻”,步兵作戰形態亦朝向“適合台灣島之住民地、機動化作戰方向發展”,T65K2步槍受限於基本設計,已無法滿足部隊任務需求。
報道稱,台灣當局從2004到2008年度,編列18億元新台幣預算,籌購10萬餘支台灣當局製造T91步槍,優先配備“陸軍裝甲、機械化步兵衞戍部隊使用”。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