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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科技局

鎖定
台州市科技局是市政府主管科技工作和地震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牽頭擬訂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工作方針、政策,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中文名
台州市科技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一 )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科技創新環境營造、人才培養、條件建設和研發支持等方面的各類科技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科學技術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成果轉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產業化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科研院所體制改革和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技術市場、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科技宣傳信息和軟科學研究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制定全市企業科技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科技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和重大科技創新平台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和措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園區的建設。
(六)負責擬訂和實施科技促進工業、農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七)加強與中科院、工程院、高校院所、國防科技系統等各方面的科技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促進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
(八)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市級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九)負責擬訂全市科技成果推廣的政策和措施,做好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
(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組織擬訂國際科技合作和交流政策,制定和實施相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出口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知識產權發展規劃、方針、政策,開展全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牽頭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與各縣(市、區)的科技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強市和知識產權戰略,推動各地區、各行業科技進步。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具體政策規定;編制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和監督本市防震減災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建立本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本市震災預防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本市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