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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
鎖定
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
可轉換債券)是公司債的一種,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可轉換公司債是指
債券持有人有權依照約定的條件將所持有的
公司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廣義的可轉換公司債是指賦予了債券持有人轉換為他種
證券權利的公司債券,轉換對象不限於發行公司的股份。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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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
- 簡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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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
- 特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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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性
- 轉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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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於發行公司
特徵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
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
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
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者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
普通股股票。如果
債券持有者不想轉換,則可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
本金和利息,或者在
流通市場出售變現。(簡稱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
企業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