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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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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必特®(吸入用複方異丙託溴銨溶液),本品適用於需要多種支氣管擴張劑聯合應用的病人,用於治療氣道阻塞性疾病有關的可逆性支氣管痙攣。
藥品名稱
吸入用複方異丙託溴銨溶液
漢語拼音
Xi Ru Yong Fu Fang Yi Bing Tuo Xiu An Rong Ye
藥品類型
工傷醫保乙類雙跨

可必特成份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小瓶(2.5毫升)吸入用溶液含異丙託溴銨0.500毫克(相當於異丙託溴銨一水化物0.522毫克)和硫酸沙丁胺醇3.000毫克(相當於沙丁胺醇鹼2.5毫克)。

可必特性狀

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清液體。

可必特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需要多種支氣管擴張劑聯合應用的病人,用於治療氣道阻塞性疾病有關的可逆性支氣管痙攣。

可必特規格

2.5毫升:異丙託溴銨0.500毫克(相當於異丙託溴銨一水化物0.522毫克)和硫酸沙丁胺醇3.000毫克(相當於沙丁胺醇鹼2.5毫克)。

可必特用法用量

本品可通過合適的霧化器或間歇正壓通氣機給藥。

以下推薦劑量適用於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歲以上的青少年:

急性發作期:

大部分情況下1個小瓶即治療劑量能緩解症狀。對於嚴重的病例1個小瓶治療劑量不能緩解症狀時,可使用2個小瓶藥物進行治療,但病人須儘快看醫生或去就近的醫院就診。

維持治療期:

每天3~4次,每次使用1個小瓶即可。

使用説明:

本品只能通過合適的霧化裝置吸入,不能口服或其它途徑給藥。

1.按生產廠商要求或在醫生指導下準備霧化器以加入霧化吸入劑。
2.從藥品條板上撕下一個小瓶。

3.用力扭頂部,打開小瓶。

4.將小瓶中的藥液擠入霧化器藥皿中。

5.安裝好霧化器,按説明書用藥。
6.霧化器使用完畢後,應按生產廠商説明書要求,棄去霧化器藥皿中剩餘藥液並將霧化器清洗乾淨,以備下次使用。

由於本品不含防腐劑,因此,為避免藥物被細菌污染,在藥瓶打開後應立即使用,每次吸入治療時應使用一新的小藥瓶是非常重要的。已開瓶的或有破損的藥瓶應丟棄,不宜使用。

特別應提醒使用者注意的是:不要把本品與其它藥品混在同一霧化器中使用!

可必特不良反應

與其它β受體激動劑藥物一樣,應用本品常見不良作用包括頭疼、眩暈、焦慮、心動過速、骨骼肌的細顫和心悸,尤其是對易感患者。

應用β2受體激動劑可導致潛在的嚴重低血鉀。

同其它吸入治療一樣,可出現咳嗽、局部刺激感,吸入性氣管痙攣較少見。

同其它擬β類藥物一樣,用藥後可出現噁心、嘔吐、出汗、肌肉無力和肌痛/肌肉痙攣,極少數病例出現舒張壓下降,收縮壓上升,心律失常,尤其是使用較大劑量藥物後。

極少數病例出現皮膚反應或過敏反應,尤其是高敏患者。

少數報道使用擬β類藥物吸入治療後出現心理上的改變。

最常見的與抗膽鹼能藥物相關的非呼吸道不良反應為口乾和發聲困難。

散在報道單獨使用異丙託溴銨或與腎上腺素能β2受體激動劑同時使用時,霧化溶液進入眼睛後出現眼部併發症(如瞳孔散大,眼內壓增高,閉角性青光眼、眼痛)。

眼部副作用、胃腸動力障礙和尿瀦留僅出現於少數病例,並且可完全恢復正常(見[注意事項])。

可必特禁忌

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快速心率失常。對本品的任何成分或對阿托品及其衍生物過敏者禁用。

可必特注意事項

極少病例報道,使用本品後可能會迅速發生過敏反應,如蕁麻疹、血管水腫、皮疹、支氣管痙攣和口咽部水腫。

眼部併發症

當霧化的異丙託溴銨單獨或與腎上腺素β2受體激動劑合用霧化劑進入眼睛時,有個別報告出現眼部併發症(如瞳孔散大、眼內壓增高、閉角性青光眼、眼痛)。

眼睛疼痛或不適,視物模糊、結膜充血和角膜水腫所導致的紅眼而視物有光暈或有色成像可能是急性閉角性青光眼的徵象。如果出現某些上述症狀,應首先使用縮瞳藥並立即求助醫生。

患者應在指導下正確使用本品。應注意避免使眼睛接觸到藥液或氣霧。建議患者通過口件吸入霧化溶液,如果得不到該裝置,可以使用合適的霧化面罩。特別提醒有青光眼傾向的患者應注意保護眼睛。

有以下疾患,特別是用藥劑量超過推薦劑量時,應在權衡危險/利益後,慎重使用本品:尚未有效控制的糖尿病,近期心肌梗塞,嚴重的器質性心血管疾病,甲亢、嗜鉻細胞瘤、閉角性青光眼高危者、前列腺肥大或膀胱癌頸部阻塞。

應用β2興奮劑可導致潛在的嚴重低血鉀。另外缺氧可加重低血鉀對心律的影響。

有囊性纖維變性的病人更易於出現胃腸動力障礙。

當出現急劇加重的呼吸困難時,應及時請醫生處理。

如果需要使用超過本品推薦的劑量來控制症狀,該病人的治療方案應由醫生決定。

可必特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在人類妊娠期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妊娠期尤其是前三個月應常規慎重用藥。

本品對子宮收縮的抑制作用應予以考慮。

硫酸沙丁胺醇和異丙託溴銨可從乳汁中排泌,尚不知對新生兒有何影響儘管非脂溶性四價鹼可進入乳汁,異丙託溴銨不太可能較大程度地進入嬰兒體內,特別是在吸入用藥時。但是,由於許多藥物從乳汁中排泌,因此對哺乳期婦女應特別謹慎用藥。

可必特兒童用藥

尚無12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的臨牀經驗。

可必特老年用藥

無特殊注意事項。

可必特藥物相互作用

同時使用黃嘌呤衍生物、β腎上腺素能類和抗膽鹼能類可增加副作用。

黃嘌呤衍生物,皮質類固醇和利尿劑可增強由β受體激動劑引起的低鉀血癥。對有嚴重氣道阻塞的患者要特別重視。

低鉀血癥可增加服用地高辛患者出現心律失常的危險。建議在此種情況時監測血鉀水平。

同時應用β受體阻滯劑可使支氣管擴張效果顯著降低。

對正在接受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或三環類抗抑鬱藥治療的患者應慎用β腎上腺素能激動劑,因為β腎上腺素能激動劑作用可因此被增強。

吸入鹵化羥類麻醉劑如滷烷、三氯乙烯和安氟醚可以增加β受體激動劑對心血管作用的易感性。

可必特藥物過量

症狀:

過量時副作用主要由於沙丁胺醇所致。

過量時的症狀為β腎上腺素能過度刺激所致,最明顯表現為心動過速、心悸、震顫、高血壓、低血壓、脈壓增寬、咽痛、心律失常和麪色潮紅。

鑑於長時間治療和局部用藥,異丙託溴銨過量的症狀(如口乾、視力調節障礙)實際上是很輕微而短暫的。

治療:

嚴重病例可使用鎮靜劑,安定藥。

β受體阻滯劑尤其是選擇性β1受體阻滯劑是合適的特異性解毒劑,但是必須考慮使用這類藥物時,有可能加重支氣管阻塞,支氣管哮喘患者應仔細調整劑量。

可必特藥理毒理

異丙託溴銨是一種具有抗膽鹼能(副交感)特性的四價銨化合物。臨牀前試驗顯示其通過拮抗迷走神經釋放的遞質乙酰膽鹼而抑制迷走神經的反射。抗膽鹼能藥物可阻止乙酰膽鹼和支氣管平滑肌上的毒蕈鹼受體相互作用引起的細胞內一磷酸環鳥苷酸的增高。

吸入異丙託溴銨後,作用只限於肺部而擴張支氣管,它不作用於全身。

沙丁胺醇為β2腎上腺素能受體激動劑,其作用為舒張呼吸道平滑肌。它作用於從主氣管至終端肺泡的所有平滑肌,並有拮抗支氣管收縮作用。

本品中異丙託溴銨和沙丁胺醇疊加作用於肺部的毒蕈鹼和β2腎上腺素能受體而產生支氣管擴張作用,療效優於單一給藥。

對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對照試驗顯示,本品的支氣管擴張效應優於其單一成分的使用,並且無潛在副作用。

已對大鼠和狗進行本品的急性毒性試驗。異丙託溴銨/沙丁胺醇之比使用技術上可測的最高劑量,即大鼠887/5397微克/公斤體重,狗165/862微克/公斤體重時,未出現全身毒性的徵象,本化合物局部耐受性很好。根據受試種屬(小鼠、大鼠和狗),計算靜脈給予異丙託溴銨的LD50約為12~20毫克/公斤體重,沙丁胺醇為60~70毫克/公斤體重。

對鼠和狗分2組進行了合用異丙託溴銨和沙丁胺醇的13周吸入毒性試驗。在此試驗中,證明心臟為靶器官。對大鼠使用劑量為31.3/183.4到375.5/2188.4微克/公斤體重/天的異丙託溴銨/沙丁胺醇,觀察到非劑量依賴性心臟重量增加,但無任何可檢測出的組織病理學改變。對狗使用劑量32.3/197.6到129.2/790.4微克/公斤體重/天時,異丙託溴銨/沙丁胺醇可輕度增加心率,使用更高劑量時,可觀察到左心室乳頭肌出現組織病理學瘢痕和/或纖維化,有時伴有礦化作用。

以上試驗中得到的結果是沙丁胺醇β腎上腺素能共知的作用結果。

另一種成分(異丙託溴銨)的毒理學特性已多年為人所知,其具有典型抗膽鹼能作用,諸如頭部粘膜乾燥,瞳孔放大,只出現於犬類的乾燥性角膜結膜炎(乾眼)和出現於大鼠的聲調降低、胃腸道動力受抑制。

已有關於本品兩種成分生殖毒性的試驗研究。較大劑量沙丁胺醇可引起小鼠齶裂。這種現象已為人所知並可發生於使用其它β腎上腺素能藥物時。目前推測此種反應是由於母體皮質類固醇水平增加所致,並被視為與其它種屬無關的應激結果。另外,臨牀前資料表明的沙丁胺醇有致畸可能性的特性已被予以考慮,已限制婦女使用。除了這些發現,對沙丁胺醇和異丙託溴銨試驗顯示,對胚胎、胎兒和幼畜只有輕微影響,而這些均在母體毒性範圍之內。

對沙丁胺醇和異丙託溴銨均進行了大量體內體外試驗,兩者均無致突變作用。

分別對沙丁胺醇和異丙託溴銨進行了幾項體內致癌試驗以研究其腫瘤特性。

小鼠口服沙丁胺醇後,在比人吸入治療劑量高100倍時,卵巢系膜平滑肌瘤發生率增加,對於大鼠和狗無此發現。同時服用β受體阻滯劑可防止平滑肌瘤的發生。這些結果被推測為種屬特異性,無臨牀相關性,因此不必限制臨牀使用。

小鼠和大鼠口服異丙託溴銨無潛在致癌性。

無本品或其有效成分引起免疫毒性的報道。

可必特藥代動力學

異丙託溴銨吸入後可很快吸收,估計吸入後的全身生物利用度低於用藥量的10%。靜脈給藥後異丙託溴銨的腎臟排泄為46%,靜脈用藥終末清除期的半衰期約為1.6小時。由放射標記法測定的清除藥物及代謝產物的半衰期是3.6小時。異丙託溴銨不通過血腦屏障。

經口吸入或經胃腸道口服,沙丁胺醇可快速完全在體內吸收。3小時內達血漿最高濃度。24小時後經尿原形排出。消除半衰期為4小時。沙丁胺醇可通過血腦屏障,其濃度大約為血漿濃度的5%。

已證明異丙託溴銨和沙丁胺醇共同霧化治療時,不增加單獨使用其中任一藥物的全身吸收。本品藥效增強是由於吸入後侷限於肺部的聯合作用所致。

可必特貯藏

25℃以下避光保存。

請存放於兒童伸手不及處!

可必特包裝

低密度聚乙烯,2.5毫升/支,10支/盒。

可必特有效期

24個月

可必特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JX20100077

可必特批准文號

進口藥品註冊證號H20100608

可必特生產企業

勃林格殷格翰國際公司(英國)

可必特核准日期

2006年10月27日

可必特修訂日期

2010年08月06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