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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佔用性準租
鎖定
可佔用性準租(Appropriable quasi rents)這一概念最早是由後契約機會主義(post-contractual opportunistic behavior)提出的,它是指準租中潛在的可佔用的專用部分,是超過下一出價最高的使用者的價值。
- 中文名
- 可佔用性準租
- 外文名
- Appropriable quasi rents
- 提出者
- 後契約機會主義
- 相關人
- 克萊因
可佔用性準租基本信息
準租不同於壟斷租金,它不存在超額利潤問題,由於專用性資產一旦投資,再將其移動的代價是高昂的,或者對一特定使用者是如此的專用,以至於如果支付給所有者的價格急劇下降,為資產使用者提供的服務也不會減少。
可佔用性準租發展
克萊因(Klein)等人認為在一項專用性資產投資之後就產生了準租,當資產越專用和產生越多的可佔用性準租時,締約成本的增加將超過縱向一體化的成本,這時縱向一體化企業產生。在克萊因等人看來,高度專用性的資產投資需要一體化行為配合。克萊因實際上指出高度專用化的資產應該保留在企業內部,如果拿到企業外部交易的話會產生準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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