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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藺縣統計局

鎖定
古藺縣統計局是古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3] 
中文名
古藺縣統計局
辦公地址
古藺縣彰德街道府前街41號 [3] 

古藺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統計調查規範性文件,制訂全縣統計調查規劃、方案以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規範管理社會統計調查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文化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衞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彙總、整理、提供、開發有關國情國力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鄉鎮、縣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監測,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定期發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為社會公眾提供高效優質統計服務。
(七)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教育培訓、統計交流與合作。
(八)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完善縣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鄉鎮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審核縣級部門向社會公佈的統計資料,審核管理縣級部門和社會統計調查機構統計調查項目。
(十)加強對全縣各鄉鎮、縣級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佈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組織實施對全縣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全縣統計法律法規、國家統計標準和調查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受理統計違法舉報,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古藺縣統計局領導分工

陳 瑚(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統計局全面工作。 [3] 

古藺縣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後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教育培訓、統計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審核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婦聯、工會等羣團組織日常事務工作,搞好綜合服務。承擔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統計法律法規、統計方法制度的執行和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情況。負責審核縣級部門向社會公佈的統計資料,審核管理縣級部門和社會統計調查機構的統計調查項目。起草全縣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核。承擔辦理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全縣統計行政執法和巡查工作,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上級執法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股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擬訂全縣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制訂地方統計制度和地方統計標準。承擔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監督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地區生產總值)、消費品市場、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服務業、文化產業、縣級經濟監測、經濟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等調查,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相關數據。負責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鄉鎮、縣級部門、局內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統一核定、管理、提供和發佈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性統計數據。定期發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公報,出版《古藺經濟動態》《統計年鑑》。負責對經濟社會發展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提供宏觀經濟分析報告及諮詢建議。
(四)工交能源監測股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運輸、能源基本狀況統計調查,負責對全縣一、二、三產業的“四上企業”開展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的監測統計。負責對全縣小型企業、個體工商户、城鄉居民能源生產、流通、消費開展抽樣調查,檢查指導有關能源生產、流通、消費單位的統計基礎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全社會的能源生產、消費平衡表,核算全縣萬元GDP能耗和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定期評估、審核萬元工業增加值、萬元GDP能耗,開展能源生產、消費的預警、預測、分析、評價、考核。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進行統計調查分析。
(五)鄉鎮統計管理股
承擔指導、督促各鄉鎮統計工作,統籌推進農業農村、鄉鎮統計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農、林、水、牧、漁業生產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負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鄉鎮統計有關數據質量進行評估和監督核查。開展農村統計調查分析。
(六)普查中心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普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各項普查和有關調查的專業技術性工作。承擔人口、農業和經濟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組織、指導普查方案的試點和落實工作;蒐集、處理、據實修正轄區範圍內的普查數據;協助開展普查數據質量檢查。負責開展全縣人口和勞動統計、物價監測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調查分析研究,提供統計分析報告。負責開展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信息系統建設,建立縣級統計基本單位數據庫。完成古藺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統計大數據中心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等統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統計制度和方法,建立健全各類專業統計台賬。受委託開展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及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調查以及各項調查,為縣委、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和縣級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調查諮詢建議。負責職責範圍內或授權範圍內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總上報和開發應用,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負責為轄區內統計系統的信息化建設以及統計大數據應用的技術性、輔助性等提供指導和服務;參與“智慧城市”和政府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完成縣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3] 

古藺縣統計局人員編制

古藺縣統計局行政編制9名(含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總統計師1名。 [1]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根據《古藺縣鄉鎮和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古委辦發〔2008〕16號)規定核定的公務用車控制數予以核定。

古藺縣統計局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四川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 

古藺縣統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府前街21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