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古思堯

鎖定
古思堯(KOO,Sze Yiu),香港反對派成員。
2018年3月,古思堯侮辱五星紅旗香港區旗罪成立,被判監2個月。2020年7月,古思堯被控在法院外侮辱國旗。
2021年1月28日,古思堯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4個月。4月13日,法官判決古思堯入獄5個月。 [6] 
2022年2月4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多名警察抵達反中亂港組織成員古思堯所住的長沙灣青山道永盛工業大廈,在大廈一樓實施拘捕。 [7]  古思堯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押往長沙灣警署繼續接受調查。 [8] 
2023年12月8日,反中亂港分子古思堯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嫌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9] 
2024年2月16日,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古思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名成立,判監9個月。 [10] 
中文名
古思堯
外文名
KOO, Sze Yiu
人物身份
香港反對派成員

古思堯人物簡介

反中亂港分子

古思堯人物事件

擾亂地方秩序
1998年,與曾健成(阿牛)、梁國雄、劉山青趁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訪港,到會展門外示威、燒棺材。結果他們被裁定在公共場所擾亂地方秩序,被罰款3,000元。 [1] 
2007年05月15日曾在《蘋果日報》訪問中稱:“香港人太斯文,遊行好像嘉年華,應該像韓農那樣。”(指2005年香港反對世貿遊行衝突組織到香港衝擊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韓國農業協會之示威者)
古思堯亦與南方民主同盟的龍緯汶友善,常出席有關的活動。
2000年,他更因為兩度在立法會會議期間示威被檢控,判入獄14日。
2008年,曾手持滅火器活動於北京奧運會聖火傳遞路線上,在火炬手經過其所在路段時被安保人員制服。
2008年12月,古思堯在一次領區示威中被指襲擊立會保安。2009年6月,香港法院判罪成,罰款2千港元或坐牢7天。結果,古思堯選擇坐監。
保釣宣示主權
2012年8月12日,古思堯隨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駕“啓豐二號”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
2012年8月15日16時40分許,“啓豐二號”已抵釣魚島,7位人員涉海登島成功。古思堯等人被日本沖繩縣警方逮捕。
2012年8月17日,古思堯等保釣人士被釋放回國。 [2] 
後曾參加港獨遊行。
侮辱國旗區旗
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古思堯遊行示威時,分別焚燒國旗及塗黑國旗與香港特區區旗,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侮辱國旗及1項侮辱區旗罪成立,共判9個月,他上訴後減刑至4個半月。 [3-4] 
2015年7月,古思堯又在灣仔焚燒區旗,2016年3月再被裁定“侮辱區旗罪”成立,裁判官認為他已有三次同類前科,判刑6個星期。
2017年7月,古思堯於在港島的一個活動上涉嫌塗污、毀壞五星紅旗並上下倒置,之後復於2016年10月一個活動上疑將印有五星紅旗圖案的道具上下倒置。在2017年1月1日的新年遊行中,他又故技重施,塗污香港特區區旗。
2018年3月27日,據香港“東網”報道,香港反對派成員、社運人士古思堯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間,在3次不同的遊行集會時均涉嫌展示塗污了的五星紅旗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因而被控3宗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不認罪的古思堯今(27日)被裁定3項控罪全部罪成,判監兩個月,控方指被告有6項相同紀錄。
沒有律師代表的古思堯稱“求情就不必了”,揚言“人生幾十年,做自己認為值得做的事”,坐完監也會“繼續抗爭”,還讓裁判官不必同情或對他仁慈。裁判官則表示,入獄是判刑考慮,參考案例後判監兩個月。 [5] 
2018年3月27日,古思堯因在3次不同的遊行集會時均涉嫌展示塗污了的五星紅旗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被控3宗侮辱國旗及區旗罪,被裁定3項控罪全部罪成,判監兩個月,控方指被告有6項相同紀錄。
2020年7月,古思堯被控在法院外侮辱國旗。
2021年1月28日早上,古思堯在香港西九龍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監4個月。
2021年4月13日,法官判決古思堯入獄5個月。
2023年12月8日,反中亂港分子古思堯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涉嫌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2024年2月16日,古思堯被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9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裁決時稱,被告一早就策劃行動,準備充分,包括自制棺材及安排運輸,而抬棺材及撒紙錢象徵死亡和結束。裁判官表示,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批評被告借題發揮,產生對抗,挑起他人對政府的恐懼,裁定被告有煽動意圖,因此判他罪名成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