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古交市民政局

鎖定
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市民政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擬定全市民政工作有關規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中文名
古交市民政局
外文名
Gujiao Municipal Bureau of Civil Affairs
隸    屬
古交市
性    質
政府機構

古交市民政局機構職責

民政局會議 民政局會議
(二)負責市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指導全市社區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制定社區建設的扶持政策,規範社區行業管理,探索發展社區建設及城市管理的新模式。
(四)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查處違法婚姻。
(五)指導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組織建設,開展自治活動,指導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幹部培訓工作,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
(六)負責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及標準化處理工作,指導城鎮路標、門牌編碼和農村地名標誌的設置管理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工作以及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工作。
(八)主管全市優待撫卹工作,負責優撫標準的提高和落實;負責革命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指導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九)制定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的相關政策和實施意見,組織指導開展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軍民關係。
(十)負責移交地方政府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退休士官的接受安置、服務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軍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接收、管理和安置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與落實。
(十二)負責全市災情考察,主管救災捐贈工作,撥發救災款物;指導生產自救及扶貧,對救災扶貧經濟實體進行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主管全市的社會救濟工作。
(十三)負責社會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工作,城市流浪乞討、流落街頭生活無着落人員的收容、管理、教育遣送工作以及城市流浪兒童的救助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服務工作以及城市敬老中心的管理。
(十四)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敢革土葬、推行火葬,指導殯儀服務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市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六)指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的發行和福利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各項事業費、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十八)指導鄉(鎮、街道)級民政組織建設和民政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古交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市民政局設置7個職能崗位。
(一)辦公室業務工作崗位
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以局黨組會議和局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文書、信息、檔案、信訪、機要、保衞、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起草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議案、市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業務工作崗位
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的登記審批工作;負責同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審批工作;負責對市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和檢查監督;負責查處民間組織的違法違紀行為;協調民間組織與業務主管單位之間的關係。
(三)基層政權建設業務工作崗位
調查瞭解農村基層政權、村委會建設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建議;總結推廣農村基層政權和村委會建設工作的先進經驗;協助局領導指導村委會組織建設、換屆選舉、制度建設,開展村民自治活動的工作。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管理婚姻檔案。
承辦鄉、鎮(含鄉鎮、街道)村、社區居委會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報批工作;負責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調查縣(市)區之間的邊界爭議;管理全市地名的命名、更名及標準化處理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路標、門牌編碼和農村地名標誌的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地名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更改和管理,彙編行政區劃資料。
(四)社區建設業務工作崗位
指導基層社區建設,組織開展一系列社區服務;圍繞居民衣、食、住、行,開展婚姻介紹、職業介紹、求助服務;開展以疾病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為主的衞生服務,開展豐富多采的文化、體育、科學、教育、娛樂活動,搞好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體系建設。
(五)優待撫卹業務工作崗位
負責現役軍人(含武警)的優待,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死亡撫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卹;革命傷殘軍人的傷殘撫卹;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的定期撫卹;復員退伍軍人的定期補助以及現役軍人優待金的發放;負責優撫標準的提高和落實;負責組織走訪慰問駐地部隊、優撫對象,組織軍民聯歡活動;負責評殘、追烈、烈士事蹟的收集整理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指導優扶工作和優撫對象的脱貧致富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負責雙擁工作,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雙擁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市“雙擁”工作年度計劃和工作措施,掌握全市“雙擁”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軍地關係。
(六)社會保障業務工作崗位
實施救災工作崗位。負責組織考察災情,組織救災捐贈,撥發救災款物,指導生產自救,對救災扶貧經濟實體進行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臨時救濟、定期救濟、精減老職工的社會救濟和對社會困難户等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建設工作;負責棄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負責殯葬管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導文明節約新風,指導殯儀服務及收容遣送工作。
組織實施社會慈善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企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老年人、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殘疾人就業工作;研究制定福利生產和扶持保護政策的實施工作;負責福利企業的管理;指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七)最低生活保障業務工作崗位
負責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辦理城市、農村低保手續,對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低保發放進行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