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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樣調查

鎖定
取樣調查即“抽樣調查”。調查方式之一。抽取調查對象中部分有代表性的對象進行調查。它是由個別把握整體,由特殊瞭解一般的調查方法。怎樣抽樣,是抽樣調查的關鍵。
中文名
取樣調查
別    名
抽樣調查
抽樣的方法主要有:一、觀察法,即通過觀察,選定調查的對象;二、性質法,即先對調查對象劃分性質類別,然後再從每一類別中選出等額對象進行調查;三、階段法,即根據對象的不同階段,不同層次、不同時期等,分別選出有代表性的對象進行調查。抽樣的多少,要根據調查對象的多少和調查目的確定。這種調查方法,一般適用於調查對象眾多,調查的問題比較複雜的調查。利用抽樣調查,可以窺一斑而見全豹,見一木而知森林,可以節約調查時間,提高調查效果。但使用時應特別注意:抽樣一定要具有科學性和代表性;抽樣數不得少於對象的類別數。抽樣調查的結果,只能近似準確,不能絕對可靠。
[1] 
參考資料
  • 1.    尹均生主編,中國寫作學大辭典 第一卷,中國檢察出版社,1998.5,第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