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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孫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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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孫俊(389年~416年),本姓乙旃,字醜歸,代郡(今山西省代縣)人。南北朝時期北魏將領,徵南大將軍、丹陽襄王叔孫建長子。
聰明敏捷,謹慎細緻,擅長騎射。早年侍奉道武帝拓跋珪,以為獵郎。天賜六年(409年),清河王拓跋紹弒殺道武帝后,脅迫以為後援。叔孫俊表面恭順,內心歸附齊王拓跋嗣,協助拓跋嗣誅殺拓跋紹即位,史稱明元帝,以功拜為左輔、衞將軍,封安城郡公。永興元年(409年)閏十月,挫敗朱提王拓跋悦弒殺明元帝的陰謀。明元帝念及功勳,委託軍國大事。
泰常元年(416年),去世,年僅二十八歲,追贈侍中司空、安城王,諡號孝元。
中文名
叔孫俊
別    名
叔孫醜歸
國    籍
北魏
籍    貫
代郡
出生日期
389年
逝世日期
416年
職    業
將領
官    職
衞將軍
爵    位
安城公
諡    號
孝元
追    贈
司空、侍中、安城王

叔孫俊人物生平

叔孫俊擅於騎射

叔孫俊年輕時聰明敏捷。天興六年(403年),叔孫俊時年十五歲,入宮侍奉道武帝拓跋珪。叔孫俊性格謹慎細緻,沒有一點錯誤行為。因為擅長射箭騎馬,改任獵郎。 [1] 

叔孫俊歸附明元

天賜六年(409年)十月,道武帝次子清河王拓跋紹弒殺道武帝,關閉宮門,當時道武帝的長子拓跋嗣在外面。拓跋紹逼迫叔孫俊作為自己的後援。叔孫俊外表上雖然順從拓跋紹,但內心卻忠誠歸附拓跋嗣。當時拓跋紹收買人到處打聽拓跋嗣的下落,打算殺了他。叔孫俊與皇家宗族比較疏遠的一個親屬拓跋磨渾,説他們知道拓跋嗣藏身的地方,拓跋紹便派手下的兩個親信和他們一起前往。叔孫俊與拓跋磨渾出城以後,便抓住那兩個親信去見拓跋嗣,並把二人殺死。 [2]  當時拓跋嗣的身邊,僅有車路頭王洛兒等人,等到獲得叔孫俊等人後,大為高興,將其作為親信。 [3] 
不久,拓跋嗣誅殺拓跋紹,即皇帝位,是為明元帝。明元帝繼位後,命令叔孫俊和拓跋磨渾等人在左右糾正過失。升任衞將軍,賜封爵位為安城公。 [4] 

叔孫俊識破陰謀

永興元年(409年)閏十月初三日,朱提王拓跋悦懷揣短刀進入宮中,打算弒殺明元帝。叔孫俊發覺拓跋悦行動怪異,就伸手拉住拓跋悦,在他懷中搜出兩面有刃的匕首,於是將他捉住,明元帝下令賜死拓跋悦。 [5-6]  明元帝因叔孫俊前後功勳很大,軍國大事全部委託給他,眾官員報告事情,先由叔孫俊考慮,然後呈報。 [7] 

叔孫俊去世

泰常元年(416年),叔孫俊去世,時年二十八歲。明元帝十分痛惜悼念他,親自前往哀悼慟哭。朝野沒有不追憶惋惜的。追贈他為侍中司空、安城王,諡號孝元。賜給棺材,用喪車運載,衞士引導隨從,在金陵陪葬。 [8] 
起初,叔孫俊死時,明元帝下令給他的妻子桓氏説:“丈夫在世既同享榮華,死後應同一墓穴,是否殉葬聽憑自願。”桓氏於是自縊而死,與叔孫俊合葬在一起。 [9] 

叔孫俊人物評價

叔孫俊性情正直柔順,不曾有喜怒之色。為人忠實仁厚,不阿諛上司壓制下屬。每次奉詔宣佈於外,必定殷勤告誡,接受事務的人都清楚後才退下來,事情秘密的更要反覆叮囑。所以受到上下的讚許感嘆。 [10] 

叔孫俊史書記載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 [11] 
《北史·卷二十·列傳第八》 [12] 

叔孫俊家庭成員

祖父:叔孫骨。
父親:叔孫建,平原鎮大將、徵南大將軍,封丹陽王。
妻子:桓氏,叔孫俊死後自縊,與其合葬一墓。 [9] 
弟弟:叔孫鄰,尚書令、鎮西將軍,丹陽郡公。 [13] 
兒子:叔孫蒲,安城郡公。 [14] 
參考資料
  • 1.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叔孫建)長子俊,字醜歸,少聰敏。年十五,內侍左右。性謹密,初無過行。以便弓馬,轉為獵郎。
  • 2.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十五》:紹募人求訪嗣,欲殺之。獵郎叔孫俊與宗室疏屬拓跋磨渾自雲知嗣所在,紹使帳下二人與之偕往;俊、靡渾得出,即執帳下詣嗣,斬之。俊,建之子也。
  • 3.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太祖崩,清河王紹閉宮門,太宗在外。紹逼俊以為己援。俊外雖從紹,內實忠款,仍與元磨渾等説紹,得歸太宗。事在《磨渾傳》。是時太宗左右,唯車路頭、王洛兒等,及得俊等,大悦,以為爪牙。
  • 4.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太宗即位,命俊與磨渾等拾遺左右。遷衞將軍,賜爵安城公。
  • 5.    《魏書·卷三·帝紀第三》:閏十月丁亥,朱提王悦謀反,賜死。
  • 6.    《魏書·卷十五·列傳第三》:(拓跋悦)懷刀入侍,謀為大逆。叔孫俊疑之,竊視其懷,有刀,執而賜死。
  • 7.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朱提王悦懷刃入禁中,將為大逆。俊覺悦舉動有異,便引手掣之,乃於悦懷中得兩刃匕首,遂殺之。太宗以俊前後功重,軍國大計一以委之。羣官上事,先由俊銓校,然後奏聞。
  • 8.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泰常元年卒,時年二十八。太宗甚痛悼之,親臨哀慟。朝野無不追惜。贈侍中、司空、安城王,諡孝元。賜温明秘器,載以輼輬車,衞士導從,陪葬金陵。
  • 9.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初,俊既卒,太宗命其妻桓氏曰:“夫生既共榮,沒宜同穴,能殉葬者可任意。”桓氏乃縊而死,遂合葬焉。
  • 10.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性平正柔和,未嘗有喜怒之色。忠篤愛厚,不諂上抑下。每奉詔宣外,必告示殷勤,受事者皆飽之而退,事密者倍至蒸仍。是以上下嘉嘆。
  • 11.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6-14]
  • 12.    《北史·卷二十·列傳第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6-14]
  • 13.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俊弟鄰襲父爵,降為丹陽公。少聰慧知名。稍遷北部尚書,有當官之稱。轉尚書令。出為涼州鎮大將,加鎮西將軍。
  • 14.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七》:(叔孫俊)子蒲,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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