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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支撐
鎖定
- 中文名
- 反支撐
- 作 用
- 控制板面變形
反支撐規定
根據《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7.1.11的規定,吊杆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大於300mm,當大於300mm時,應增加吊杆。當吊杆長度大於1.5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吊杆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並增設吊杆。又規定適用在超過3m後需要提供連接的轉換層結構。 反支撐的作用主要是當室內產生負風壓的時候,控制吊頂板面向上移動。當板面受到風荷載作用,板面會上下浮動,吊杆通常使用φ6~10鋼筋製作,可以控制板面向下的移動,而不能控制板面向上的移動。反支撐可以撐住板面不讓板面向上移動,從而達到控制板面變形的作用。
反支撐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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