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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鬥爭

鎖定
國際社會及各國政府為確保國際安全和國家安全而對恐怖主義進行的對抗性活動。
中文名
反恐怖鬥爭
外文名
anti-terrorism struggle
分為國內反恐怖鬥爭和國際反恐怖鬥爭兩個層次,包括預防和打擊兩個方面。針對恐怖主義威脅,絕大多數國家普遍採取了不向恐怖分子妥協的嚴厲打擊政策,並且越來越注重預防工作。
①各國政府高度重視反恐怖鬥爭,建立了專門應對重大危機的機制。許多國家在政府部門與軍事部門都設立了反恐怖活動的情報、偵察、綜合協調指揮部門,並建有專門的反恐怖特種部隊。②以預防為主,全面加強安全防範工作。不少國家授權情報機關或警方可以對恐怖組織或嫌疑組織進行滲透,打入其內部,獲取預警性情報,將更多的恐怖活動制止在策劃階段。③加強偵破工作,及時偵破恐怖案件。將抓捕恐怖分子作為反恐怖鬥爭的重要一環。為提高偵破率,許多國家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運用先進技術蒐集證據、抓捕恐怖分子的基礎上,設立線報獎勵制度或目擊證人保護制度等。有的還建立了目擊證人保護基金和反恐怖獎勵基金,利用社會力量籌集資金,以保障證人、線人的合法權益。④加強反恐怖立法,嚴懲恐怖分子和為恐怖組織及恐怖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條件的人及社團。依法賦予偵查機關以相應的權力,便利偵查機關偵查與控制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組織,嚴懲恐怖主義犯罪行為。⑤重視反恐怖鬥爭的科技研究與開發,加強對反恐怖鬥爭人員的培訓。為有效開展反恐怖鬥爭,許多國家加強反恐怖的科技研究與開發工作,以提高發現恐怖分子偽裝、藏匿武器和偵破恐怖犯罪案件的能力;同時加強對有關人員的技術、技巧、心理等綜合培訓,以增強其預防、發現與制止恐怖活動的能力。⑥加強社會公共關係管理,引導社會輿論。許多國家制定了嚴厲的法律,禁止新聞傳媒與恐怖分子接觸或報道來自恐怖組織的消息,以減小恐怖組織和恐怖活動的社會影響;在處理恐怖事件過程中,高度重視與受害者家屬的互動,對恐怖事件的報道實行嚴格的新聞審查制度,努力創造有利於事件解決的社會氛圍,避免家屬和新聞傳媒干擾現場和決策。⑦重視切斷恐怖組織的經濟來源,打擊恐怖組織利用各種違法或掩護方式籌措活動資金的行為。除嚴厲打擊恐怖組織通過販毒、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籌集資金外,高度重視查處恐怖組織利用掩護身份創辦社會團體、協會、慈善機構、商貿公司等籌措資金。⑧加強槍支、爆炸物品、各類武器的管理。有的國家要求對一切爆炸物品實行“標誌”制度,要求生產、銷售以及進出口的一切爆炸物品(特別是塑性炸藥)都要加入可探測物質,以便偵測。⑨加強對重點目標(人或設施)的保護。加強對國家與政府領導人的安全保護,加強政府重要辦公大樓、外交設施、鐵路車站、機場、港口、證券交易所,以及大中城市的大型購物中心、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⑩加強國際反恐怖合作。隨着恐怖主義威脅的日益擴大和跨國恐怖活動的日益增多,許多國家都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通過情報共享、技術交流、聯合行動等方式共同打擊恐怖主義,並將其作為有效開展反恐怖鬥爭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聯合國自1972年開始,把反恐怖主義活動中的國際合作列入大會議程。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簽署了《東京公約》《海牙公約》《蒙特利爾公約》《紐約公約》《羅馬公約》及其補充協議,從而形成了保護民用航空安全的比較完整的國際法規體系。
在世界各國和國際社會的不懈努力下,反恐怖鬥爭已經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①不少國家輕視或忽視從根源上消除恐怖主義滋生與蔓延的土壤,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治標輕治本的傾向,未能下大力氣消除滋生恐怖主義的根源。②全球軍火市場缺乏有效管控,恐怖組織能夠通過各種渠道獲得大量先進的武器裝備。③不少國家對切斷恐怖主義的經濟來源思想上不重視、措施上不得力,有些法令甚至還起了反面作用,如有的國家制定了禁止受害者家屬為解救人質而支付贖金的反綁架法和禁止人們參加反綁架保險的法令。加之缺乏有效的國際合作,難以從根本上動搖恐怖組織的經濟基礎。④有些國家出於政治目的對恐怖活動採取雙重標準,從而使恐怖活動難以得到有效遏制。如以政治犯不引渡為由,庇護他國的恐怖分子,從而助長了恐怖分子的囂張氣焰。⑤國際社會對恐怖主義缺乏統一認識,妨礙了反恐怖鬥爭的國際合作。⑥超級大國動輒以反恐為名,對他國進行制裁和軍事打擊,不但加劇了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的泛濫,而且妨礙了有效開展平等互利的反恐怖國際合作。⑦有些國家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或對恐怖分子的懲罰過輕,因而難以有效地開展反恐怖鬥爭。⑧重視武力打擊等有形硬性措施,輕視精神文化和心理等無形的軟措施。⑨新聞傳媒過分熱衷於宣傳恐怖活動特別是暴力場面,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恐怖活動的影響,加速了恐怖主義的泛濫。
中國一貫支持並積極參與國際反恐怖鬥爭,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無論其發生在何時、何地,針對何人,以何種方式出現,都堅決予以譴責和打擊。國際社會對恐怖主義應採取一致立場,不能搞雙重標準。打擊恐怖主義要標本兼治,應綜合採取政治、經濟、外交、社會和其他手段,徹底剷除恐怖主義的根源。解決發展問題、消除貧困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國際社會應更加重視發展問題。打擊恐怖主義的一切行動均應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應有利於維護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恐怖主義屬於極少數極端邪惡勢力,不能把恐怖主義與特定的民族或宗教相聯繫。反恐怖鬥爭是和平與暴力的較量,不是民族、宗教或文明的衝突。應承認和尊重文明多樣性,各種社會制度和文明應求同存異、長期共存。
隨着國際社會對恐怖主義認識的日益深化和反恐怖鬥爭的不斷深入,反恐怖立法將日趨完善,反恐怖鬥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將更加密切,反恐怖鬥爭的科技手段將進一步提高,專業化反恐怖力量建設將進一步加強。但同時,由於國際社會在反恐怖鬥爭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因而反恐怖鬥爭仍任重道遠。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