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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審查

鎖定
反壟斷審查,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中文名
反壟斷審查
釋    義
為了預防和制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反壟斷審查主要是為了預防和制止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根據是否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可以做出禁止、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和無條件批准三類審查決定。法定審查時限最長為180天。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