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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實推理

鎖定
反事實推理又稱反事實思維,是指對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實進行否定而重新表徵,以建構一種可能性假設的思維活動。在日常生活中,反事實推理非常普遍,其典型表現為:“如果當時……,就會(不會)……”。
中文名
反事實推理
外文名
Counterfactual reasoning
應用學科
心理學
應用範圍
發展心理學
別    名
反事實思維

目錄

反事實推理概述

反事實推理又稱反事實思維,是指對過去已經發生的事實進行否定而重新表徵,以建構一種可能性假設的思維活動。在日常生活中,反事實推理非常普遍,其典型表現為:“如果當時……,就會(不會)……”。反事實推理在頭腦中是以條件命題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包括前提和結果兩個部分。以往對反事實推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成人。後來研究者逐漸關注幼兒反事實推理的發生和發展特點,以及反事實推理同心理理論、假裝等心理能力之間的關係。一些研究者試圖用反事實推理來解釋幼兒在錯誤信念任務上的表現,也有研究者從反事實推理入手研究幼兒的因果推理能力。可見,反事實推理的發展同幼兒其他能力的發展關係密切。對反事實推理的深入研究,不僅能掌握幼兒這一能力的發展趨勢,為幼兒的思維和推理能力的教育提供依據,也為探討幼兒其他心理能力(如心理理論、情緒理解、道德推理)的發展提供理論和實證基礎 [1] 

反事實推理分類

當前對幼兒反事實推理的考察主要有兩種角度,一種為結果反事實推理,要求幼兒根據給定的、與事實相反的前提對結果做出反事實推斷。結果反事實推理任務容易測查和記分,是測查反事實推理最基本的形式,多數研究都採用這種範式。另一種為前提反事實推理,又稱向後的反事實推理,要求幼兒對產生一定結果的前提做出反事實推斷,可以促使被試儘可能想出更多導致某一結果的反事實前提。結果和前提反事實推理所基於的思維方向是相對的,可以從不同側面反映出幼兒反事實推理的能力。
根據推理的結構,反事實推理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1)加法式:是指在前提中添加事實上未發生的事件或未採取的行動而對事情的結果進行否定的反事實推理。例如,一個學生對沒有通過考試這一事件進行反事實推理,加法式為“如果我請了輔導老師,就不會不及格了”。在這一假設命題中,前提實際上沒有發生,而是後來反思時加上去的。(2)減法式:與加法式相反,是指假設某個已經發生的前提事件並沒有發生,從而對事實的結果進行重構。例如,“如果我在考試之前不沉迷於遊戲,就不會不及格了”。
根據推理的方向,可以將反事實推理劃分為上行反事實推理和下行反事實推理。(1)上行反事實推理也稱上行假設,是指對於已發生的事件,假設滿足某種條件可能會出現比事實更好的結果。例如,“如果我學習再努力一些的話,就可以得滿分了”。(2)下行反事實推理也稱下行假設,指假設出現比事實更壞的結果。例如,“要不是考試之前認真準備,我恐怕考得更差了”。 [2] 
參考資料
  • 1.    陳會昌, 龐麗娟,申繼亮,周建達主編.中國學前教育百科全書(心理發展卷).瀋陽:瀋陽出版社,1994年
  • 2.    晶, 肖興榮, 陳英和, 幼兒前提反事實推理的發展特點和影響因素. 心理發展與教育, 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