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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管理單位
鎖定
- 中文名
- 參公管理單位
- 全 稱
-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 依 據
- 《公務員法》
參公管理單位法律規定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參公管理單位主要區別
根據以上規定,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與公務員的區別,我們認為主要是人員使用的編制不同,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照管理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其他的如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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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2006-4-9[引用日期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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