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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爾·雷

鎖定
厄爾·雷是美國的一個罪犯,1968年謀殺馬丁·路德·金。美國政府於1969年判厄爾·雷99年的監禁。
中文名
厄爾·雷
國    籍
美國
身    份
罪犯
罪    行
1968年謀殺馬丁·路德·金
判    刑
99年的監禁
被捕時間
1968年6月8日

厄爾·雷簡介

1968年謀殺馬丁·路德·金
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下榻洛林汽車旅館。4日晚飯前,他立在二樓三百號房間的陽台上,與人談話。這時在街對面的一幢公寓裏,雷端着一架帶有觀測鏡的汽步槍,向他射去。子彈從前面穿過他的脖子,在顎後爆炸,他隨即倒地不起。
詹姆斯·厄爾·雷,中學未畢業就於1946年應徵入伍,在聯邦德國服役,後因“不適應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企圖盜竊一架打字機而被抓住,坐了3個月的牢。1952年,他因為搶劫出租車司機再一次被捕入獄。獲釋後,他又企圖洗劫一家雜貨鋪,並被判刑20年。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數次企圖逃跑,結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
雷雖然作案累累,但大多卻笨拙可笑。雷曾在洛杉磯盜竊過一台打字機,攜帶逃跑時,自己的銀行存摺掉在地上,他停下來去拾存摺,結果被抓獲;他在聖路易斯逃避追捕時,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門而被抓住;他在搶劫一家食品雜貨店之後,駕車逃跑,在急轉彎時,自己卻被甩出車外……

厄爾·雷抓拿歸案

聯邦調查局雖然鎖定了犯罪兇手,但詹姆斯·厄爾·雷依然是尋無蹤影。聯邦調查局猜測他已經逃往國外,於是特工們分散到各國駐美國大使館查閲護照檔案。經過兩週的調查,在一個叫拉曼·施奈德的赴加拿大簽證申請書中,發現了與雷的相貌極其相似的照片。
1968年6月8日,在倫敦機場候機廳,兩名警察發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從他身上搜出姓名為拉曼。施奈德的護照和一支子彈滿膛左輪手槍。通過指紋鑑定,聯邦調查局很快就確定了這個拉曼·施奈德正是殺害金的兇手——詹姆斯·厄爾·雷。
FBI終於把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捉拿歸案了。為此,聯邦調查局先後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員的力量,花費了140萬美元,累計行程50萬英里。
雷想避開照相機鏡頭 雷想避開照相機鏡頭
1968年7月8日。詹姆斯-厄爾-雷於倫敦機場在他乘坐的從葡萄牙飛往比利時的客機着陸時被捕,他被控是4月份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暗殺了牧師馬丁-路德-金博士的兇手。他旅行用的是一張姓名為拉蒙-喬治-斯內德的加拿大的護照。
1969年3月,為了避免被判死刑,詹姆斯·厄爾·雷服罪,被判監禁99年。他宣稱是個人行為。但是,雷很快就改口了,他宣稱,律師逼他認罪。雷的抓捕和入獄沒有使調查走向結束,反而標誌着新的調查開始。 [1] 
很多人都對雷的動機表示懷疑,於是在1977年,眾議院組織了遇刺案特別委員會,重新調查此案。這一次雷又聲稱,他從為了能夠逃到加拿大,受到一個叫做勞烏的人指使,買了一把槍帶到了馬丁·路德·金入住酒店附近的一所出租房內,可是自己並沒有開槍。這一説法雖不足以為雷開脱,但卻讓很多人相信,雷不是單獨行動,而是受人指使的。 [1] 

厄爾·雷刺殺過程

1968年4月4日,雷端着一把改裝過瞄準器的氣步槍,除掉支架。金博士的敞篷汽車開到後,金坐上汽車,當開槍時,一顆子彈擊穿頭部,金死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