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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外匯合同

鎖定
即期外匯合同是外匯買賣雙方都同意按現在約定的匯率、貨幣種類和數額,在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一種貨幣對另一種貨幣的兑換而簽訂的合約。 [1] 
中文名
即期外匯合同
定    義
外匯買賣雙方都同意按現在約定的匯率、貨幣種類和數額,在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一種貨幣對另一種貨幣的兑換而簽訂的合約
主要內容
雙方當事人、合同匯率、合同金額、合同到期日、違約條款
它是即期外匯交易雙方所依據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①雙方當事人。通常一方當事人是賣出合同的外匯銀行,一方是作為客户的其他銀行或公司企業。②合同匯率。雙方確定的交易匯率需要在合同中註明,它是即期外匯合同執行時的重要項目內容。③合同金額。指雙方同意的買賣數量。④合同到期日。即即期交易的交割日。原則上是兩個營業日,但有許多特殊情況,比如在歐美外匯市場上,即期交易是在成交後第二個營業日交割。遇到假日順延。在香港市場上,港元對美元的即期交易是在成交當天交割。⑤違約條款。即期外匯合同同樣必須在規定的交割日交割,如果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未按合約的條件進行交割,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這項規定通常在即期外匯合同中明確載錄。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