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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證法

鎖定
印證法是論證方法之一。先根據某事實得出結淪,然後舉出正、反實例來印證這個結論,使人信服其正確性。
中文名
印證法
分    類
論證方法之一
如發表於1988年6月2日《人民日報》的朱正的雜文《説“化”》先根據“分吃法”是法國“東化”(從俄國引進)的結果這一事實,得出“化”的實質是“擇善而從”的結論。然後從正、反兩方面舉出實例來印證這—結論。反例是:滿族貴族建立清王朝後,為了推行“滿化”髮型,殺了不少人,可是卻並未能“化”,隨着清朝的覆滅,辮子也就都剪掉了。正例是:清王朝從來不曾以強力推廣旗袍,但是它卻在漢民族中乃至在全世界的女性中真正地“化”開了。一正一反,互相印證,同時又有力地印證了“擇善而化”的結論。印證法與例證法相似,也是舉實例加以證明,不同的是印證法須從正、反兩方面的互相對照、印證來説明問題;印證法與對比法也相似,都有互相對照的功能,但對比法是通過對比顯出雙方的差異,從這差異中得出結論來,而印證法的着眼點不在於正反雙方的差異點,而在於正反雙方的相同點,它們是殊途同歸,共同證明現有結i巳的正確性。運用此法必須注意選擇正反實例的準確、精當,這樣印證方能有力;印證之後還須加以歸總,一針見血地點明要害,使結論在得到印證的同時也得到深化。 [1] 
參考資料
  • 1.    莊濤等主編,寫作大辭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2年04月第1版,第2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