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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票

鎖定
印票,文據名,屬於憑證性文書。
中文名
印票
所處時代
清代
文據名。屬於憑證性文書。① 糧商販米入受災地區的憑證。清代,凡受災地區缺米,經奏明可招商運米入境糶賣。凡應招運米入災區糶賣者,途經關口免其納税,併發給印票。到達災區之後,將印票呈送地方官蓋印為憑,糶完回空後繳銷。②八旗在京人員之身份證件,也稱印票。參見“印票執照”。③清代皇帝謁陵、巡幸或皇子等外出時,每日向所在地方官支領柴炭等物的憑據,也稱印票,或稱照票。 [1] 
參考資料
  • 1.    印票  .中華文史網[引用日期201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