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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法令

鎖定
印度法令,英國國會於1781年通過的對《東印度公司管理法令》所作的修正法令。由於管理法令對最高法院的權限規定不明,引起政府在税收及其他某些行政事務上的管理混亂,為此英國國會對該法令進行修正。它明確了最高法院的一般審判權範圍,規定孟加拉總督和參事會不連帶交最高法院的管轄,最高法院對有關税收的事務不行使任何審判權;承認各級法院只服從國家憲法;並規定,凡涉及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繼承及契約案件,一律適用被告屬人法。該法令於1861年被廢止。 [1] 
中文名
印度法令
頒佈時間
1781年
發佈單位
英國國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