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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迪·庫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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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迪·庫達特,卡迪·庫達特(Qadi al—Qudat),伊斯蘭教教職稱謂。
中文名
卡迪·庫達特
外文名
Qadi al—Qudat
類    別
伊斯蘭教教職稱謂
意    義
“總教法官”、“最高教法官”
阿拉伯語音譯,意為“總教法官”、“最高教法官”。伍麥葉王朝後期,在首都大馬士革始設此職。阿拔斯王朝時,總教法官由哈里發直接任命,為哈里發的最高教法顧問,併兼任首都巴格達的總教法官。其職責是,奉哈里發之命,主持制定王朝的法律、法規,主管全國的司法審判工作等。一般由精通經訓、教法,執法嚴明,德高望重的權威教法學家擔任。參見卡迪。
(馬忠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