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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蘭

(三國曹魏散騎常侍)

鎖定
卞蘭。三國時期魏國學者。曹操內侄(卞皇后弟卞秉之子)。少有才學,襲父爵為開陽侯。哲學上,承繼無為無慾、清虛自靜的思想並加以發揮,認為物慾是一切禍害的源泉,對物質享樂的追求會使人走向滅亡。順應自然,不為外物所動才會使人保性存真。
本    名
卞蘭
所處時代
三國(曹魏)
出生地
琅邪開陽
職    稱
學者
國    籍
中國

卞蘭人物生平

卞蘭,字不詳,琅邪開陽人。父卞秉,官至魏國昭烈將軍,被封為開陽侯。姑卞氏,魏武帝曹操皇后,魏明帝時位至太皇太后。 [1] 
卞蘭年少時就有文學才識。 [1]  建安中,卞蘭作了一首賦贊述太子曹丕的美德,曹丕回報説:“詩賦,是用來旁述事實情形的;所稱頌的人,是要擁有美好高尚的德操的。所以作賦之人不能誇大其詞,被稱頌之人一定要名副其實。你的這篇賦,豈是我的實情呢?但是昔日吾丘壽王被召入宮下棋,何武等人歌頌他,猶受金帛之賜。你作的賦雖然不能相信,但是,你對我的情義應該受到嘉獎,現在我特賜你一頭。”因為這件事,卞蘭於是受到太子曹丕的親信尊敬 [2] 
父親卞秉去世後,卞蘭作為嫡長子承襲父親的爵位,為開陽侯,被曹丕任命為奉車都尉、遊擊將軍,加散騎常侍。 [1] 
魏明帝曹叡即位,當時卞蘭見魏國南方、西南方有蜀吳二國作難,就想外放去禦敵,但明帝卻更希望他留在宮室內陪伴自己。卞蘭常常侍從明帝,多次激烈地勸諫明帝,明帝雖然不接納他的勸諫,還是接受他的真誠誠懇。後來卞蘭患了一種病,時常口乾如裂,他時常用藥酒治療,當時明帝相信巫女用巫術施法過的水會有用,就讓人拿着水賞賜給卞蘭,卞蘭堅決不喝。明帝下詔問他這麼做是什麼意思?卞蘭上言説治病自然要用藥來治,怎麼能相信巫術?明帝聽後臉色都變了,但卞蘭從始至終都不屈服。後來病情加重,以至於身亡。當時的世人因為卞蘭直言敢諫,就認為是因為卞蘭折了明帝的臉面所以自殺,其實不是這樣的。 [3] 

卞蘭個人作品

重階連棟,必濁汝真。金寶滿室,將亂汝神。厚味來殃,豔色危身。求高反墜,務厚更貧。閉情塞欲,老氏所珍。周廟之銘,仲尼是遵。審慎汝口,戒無失人。從容順時,和光同塵。無謂冥漠,人不汝聞。無謂幽窈,處獨若羣。不為福先,不與禍鄰。守玄執素,無亂大倫。常若臨深,終始為純。

卞蘭家族資料

曾祖父:卞廣,魏明帝太和四年(230年),被追諡為開陽恭侯;
曾祖母:周氏,魏明帝太和四年(230年),被追封為陽都君及恭侯夫人;
祖父:卞遠,魏明帝太和四年(230年),被追諡為開陽敬侯;
父親:卞秉,官至魏國昭烈將軍,被封為開陽侯;
姑姑:卞皇后,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被魏王曹操封為王后;黃初元年(220年),被魏文帝曹丕尊為皇太后;太和元年(227年),被魏明帝尊為太皇太后;太和四年(230年)去世,與魏武帝曹操合葬。
胞弟:卞琳,卞秉去世後,魏文帝劃分卞秉的爵位封卞琳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妻劉氏,景元四年(263年)因為女兒被魏帝曹奐冊封為皇后,被封為廣陽鄉君;
長子:卞暉,襲爵為開陽侯;
次子:卞隆,正元二年(255年),因為女兒被魏帝曹髦冊封為皇后,職位特進為光祿大夫,封睢陽鄉侯;妻劉氏,時已病逝,因為是皇后親生母親,被追封為順陽鄉君;卞隆續娶之妻王氏被封為顯陽鄉君;
侄女:卞氏,卞琳之女,景元四年(263年)被魏帝曹奐冊封為皇后(魏元帝卞皇后),鹹熙二年(265年),晉代魏,曹奐被封為陳留王,卞皇后也被改封為陳留王后。
孫女:卞氏,卞隆之女,正元二年(255年)被魏帝曹髦冊封為皇后(高貴鄉公卞皇后),甘露五年(260年)曹髦被殺,卞氏被廢。 [4] 

卞蘭相關史料

歷史記載
1.《三國志后妃傳》:
初,太后弟秉,以功封都鄉侯,黃初七年進封開陽侯,邑千二百户,為昭烈將軍。秉薨,子蘭嗣。少有才學,為奉車都尉、遊擊將軍,加散騎常侍。蘭薨,子暉嗣。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蘭子隆女為高貴鄉公皇后,隆以後父為光祿大夫,位特進,封睢陽鄉侯,妻王為顯陽鄉君。追封隆前妻劉為順陽鄉君,後親母故也。琳女又為陳留王皇后,時琳已沒,封琳妻劉為廣陽鄉君。
2.《魏略》:
蘭獻賦贊述太子德美,太子報曰:“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丘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雖不諒,義足嘉也。今賜牛一頭。”由是遂見親敬。
3.《魏略》:
明帝時,蘭見外有二難,而帝留意於宮室,常因侍從,數切諫。帝雖不能從,猶納其誠款。後蘭苦酒消渴,時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賜蘭,蘭不肯飲。詔問其意?蘭言治病自當以方藥,何信於此?帝為變色,而蘭終不服。後渴稍甚,以至於亡。故時人見蘭好直言,謂帝面折之而蘭自殺,其實不然。 [4] 

卞蘭史籍記載

《三國志-卷五·魏書五·后妃傳》 [4]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魏書·后妃傳》:[一]秉薨,子蘭嗣。少有才學,[二]為奉車都尉、遊擊將軍,加散騎常侍。蘭薨,子暉嗣。[三]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蘭子隆女為高貴鄉公皇后,隆以後父為光祿大夫,位特進,封睢陽鄉侯,妻王為顯陽鄉君。追封隆前妻劉為順陽鄉君,後親母故也。琳女又為陳留王皇后,時琳已沒,封琳妻劉為廣陽鄉君。
  • 2.    《三國志·魏書·后妃傳》:注[二]魏略曰:蘭獻賦贊述太子德美,太子報曰:“賦者,言事類之所附也,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虛其辭,受者必當其實。蘭此賦,豈吾實哉?昔吾丘壽王一陳寶鼎,何武等徒以歌頌,猶受金帛之賜,蘭事雖不諒,義足嘉也。今賜牛一頭。”由是遂見親敬。
  • 3.    《三國志·魏書·后妃傳》:注[三]魏略曰:明帝時,蘭見外有二難,而帝留意於宮室,常因侍從,數切諫。帝雖不能從,猶納其誠款。後蘭苦酒消渴,時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賜蘭,蘭不肯飲。   詔問其意?蘭言治病自當以方藥,何信於此?帝為變色,而蘭終不服。後渴稍甚,以至於亡。故時人見蘭好直言,謂帝面折之而蘭自殺,其實不然。
  • 4.    三國志·魏書·后妃傳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7-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