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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偃

鎖定
卜偃,即郭偃,是春秋時期晉國大夫,兼春秋時期晉國的卜官。不但有高超的占卜技巧,而且知識廣博,頭腦清醒,智謀過人。能根據當時的政治形勢,結合自然現象進行正確的預言引導,是經歷晉國自晉獻公到晉文公時期,國家不斷進步的一名見證者。
本    名
卜偃
所處時代
春秋時期
國    籍
晉國

卜偃人物評價

卜偃一方面擁有卜官的職業技能,又能超越專業、達到理性的境界,做到從實際出發,直擊時代問題要害,洞其本質,為晉文公君王霸業貢獻了大謀略。他的思想,顯然跟當時的思維發展有關,即從古代的神秘思維到後來的理性思維佔優勢的過程中,他實際是那個時代的典型代表。

卜偃史書記載

郭偃也是春秋晉文公時期的首席大夫,一手主導當時晉國社會改革的「郭偃之法」,強調由經濟領域人才開始實施改革動作,進而接着擴展到用人制度上面。雖然此法並沒有全盤否定傳統的用人政策「親親」,不過更加註重「尚賢」這個最大原則。「郭偃之法」甚至大膽採用「君食貢」概念,要求國君從此之後不再保留任何土地,而是要求從土地擁有者身上收取税賦,這些思想不但快速促進晉國社會的蓬勃發展,更為將來三晉法家思想提供思想泉源。另一方面,其實郭偃甚至身兼首席太卜之職,史書所謂「卜偃」由來便是如此,據説晉文公逝世之後移靈當天,其棺柩突然發出有如牛鳴的巨大聲響,並且聲稱將會有來自西方的軍隊越過晉國國境,只要到時候趁機展開攻擊行動,必定大獲全勝。
《左傳》裏共有七則記錄,起於魯閔公元年、終於魯僖公三十二年,跨越晉獻、惠、懷、文四公,和士蒍一樣,同為晉國強盛之路的見證者。
七則記錄如下:
晉獻公時期——
  1. 《閔公元年》: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萬,盈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啓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眾。」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佔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因為畢萬在當年立下了平定耿國、霍國、魏國的功勞,封予魏地。卜偃預言畢萬的後代必定昌盛。而日後三家分晉的故事裏,確有魏氏一宗的崛起。】
  2. 《僖公二年》:虢公敗戎於桑田。晉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奪之鑑,而益其疾也。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五稔。」譯文:虢公在桑田打敗了戎人。晉國的卜偃説:“虢國必將被滅亡。被滅掉了下陽不知戒懼,反而又建立了武功,這是上天奪去了虢國的鏡子,而加重它的作惡啊!虢國必定輕視晉國又不愛撫百姓,過不了五年,必然滅亡。”【晉和虢國的戰爭,見於魯莊公二十一年——虢公自和鄭厲公參與了平定子頹之亂後活躍於莊公後十多年到魯僖公初(莊公二十六年入侵晉國,莊公二十七年晉獻公準備攻打虢國被制止,另外莊公三十二年周惠王的內史嚚同樣做出了虢國將亡的預言,認為虢“惡德壞事”。)】
  3. 《僖公五年》: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雲:‘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於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且言易也。【晉國於魯僖公二年和五年兩次假道伐虢,晉獻公詢問卜偃能否滅亡虢國,卜偃預言當在“九月、十月之交”。】
晉惠公時期——
4. 《僖公十四年》: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晉卜偃曰:“期年將有大咎,幾亡國。”
【前一年晉惠公和秦穆公之間因為借糧的問題出現了“泛舟之役”,秦晉關係在這段時間不佳。卜偃結合政治國情和沙鹿山崩塌的自然現象,預言“大咎,幾亡國”。次年秦晉韓原之戰,晉惠公被俘。】
晉懷公時期——
5. 《僖公二十三年》:
九月,晉惠公卒。懷公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闢也。今臣之子, 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願也。淫 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
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惠公剛死,懷公回國即位,強迫老臣狐突召其子狐毛、狐偃歸國。狐突不從,懷公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指責懷公只知道殺戮。】
晉文公時期——
6. 《僖公二十五年》:
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 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於天子’之卦 也。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 而復,亦其所也。”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於陽樊。右師圍温,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於 王城,取大叔於温,殺之於隰城。
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温、原、欑茅之田。晉於是始啓南陽。
【前一年爆發子帶之亂,原本是秦穆公打算把王送回國都。晉文公礙於前一年剛歸國即位,根據未穩,本無意奉天子。經過狐偃的勸説、以及卜偃的龜卜、草筮,下定決心“辭秦師而下”,“取大叔於温,殺之於 隰城。”晉國得以“請隧”、“啓南陽”,無論是名譽還是實地都大有收穫。】
7. 《僖公三十二年》:
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於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 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
【晉文公新卒,卜偃結合當時的政治國情,預言西方當有軍隊侵略,晉軍早做準備後可得大捷。果然,次年爆發秦晉崤之戰,秦穆公大敗。】

卜偃卜姓始祖

據史籍《姓氏考略》、《通志·氏族略》等記載,春秋時期,晉國的卜偃、秦國的卜徒父、魯國的卜楚丘等,皆為卜筮官,名稱顯赫一時。其後裔族人多以先祖官稱為姓氏,皆稱為卜氏。
得姓始祖
卜偃、卜徒父、卜楚丘、卜式卜姓系以職官、職業為姓,屬於以技為氏一類,皆出於古代從事占卜職業者。古代大凡出獵、征戰、風雨、年成、祭祀、婚喪、疾災等事,都想預知吉凶,占卜者遂應運而生,併產生專管此事的官職。卜巫是上古時代非常重要的人物,一般由氏族部落首領,或者首領的親族,或者智者、長者擔任。史稱夏代開國君主夏啓、夏王太康之弟曾任此職,又周文王之子滕叔繡亦任此職,春秋時晉有卜偃、魯有卜楚丘、秦有卜徒父俱任此職,其後有以官職為氏者,遂產生卜姓。尤可一提的是晉掌卜大夫卜偃,其卜技高超,百不失一。史書中對其有較詳盡的描繪,其除運用卜甲、卜骨占卜外,還可運用沙鹿崩、柩有聲如牛等物事變異進行鐵口直斷,堪稱妙絕。因晉地之西河卜姓尊其為卜姓始祖,而西河後昌盛為卜姓郡望,故史書有尊卜偃為卜姓得姓始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