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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專營合約

鎖定
博彩專營合約是指按照法律條件與承批者簽署的專營合約,博彩專營合約品種甚多,包括幸運博彩、賽狗、賽馬、等。合約的監督則由政府博彩監察暨協調司負責,澳門最大的博彩合約承批者為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至第三季,澳門的博彩業錄得589.05億澳門元(73.63億美元)的毛收入,1月至10月繳納的直接税逾233.6億澳門元(29.2億美元)。
中文名
博彩專營合約
類    別
專營合約
合約監督
政府博彩監察暨協調司
合約承批者
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

博彩專營合約簡介

澳門由於歷史原因實行博彩合法化政策,首次見諸文字的批准決定是在1961年作出的,其後曾經作一定的修改,現行的《幸運博彩新法律制度》於1982年以第6/82/M號法律公佈,並曾在1986年第10/86/M號法律中作過修訂。該法律明確將澳門訂為恆久性的博彩區域,即合法開賭,並對批給、經營條件、税項、總督的權力等作了具體規定。
[1] 

博彩專營合約賭博罪

本罪在客觀萬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的場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進行賭博,本人從中營利的行為。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博彩專營合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博彩專營合約開設賭場罪

開設賭場罪,是指犯罪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提供賭博場所,吸引他人蔘與賭博的行為。至於開設的賭場是臨時性的還是長期性的,不影響本罪成立。
2006年6月29日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六)》,將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從賭博罪中分離出來,新增了開設賭場罪,觸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 

博彩專營合約相關報道

譚伯源::將建議何厚鏵延長澳門現有博彩專營合約
中新社澳門十二月十四日電(記者陳立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博彩牌照競投委員會主席譚伯源今天表示,競投委員會將建議行政長官何厚鏵將現有的澳門十月博彩專營合約延長三個月,至二00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終止。
澳門博彩專營合約一九六二年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獲得,期間曾多次續約及修訂專營合約,歷時四十年。根據合約規定,該公司所擁有的專營權於200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根據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會議2001年八月三十日通過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 [1]  第五十一條,“行政長官可透過具説明理由之批示將現時之幸運博彩專營批給合約之期至多延長十二個月”。
譚伯源表示,根據現在評審標書的進度和工作量,競投委員會認為,建議行政長官將現有的博彩專營合約延長三個月是適當的。而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日前也公開表示,預計要到明年一月份才可以批出三個新的博彩牌照。譚伯源稱,批出博彩牌照後,特區政府也還需要時間與獲得牌照的營運商簽訂新的合約。
中新社澳門十二月十四日電(記者陳立宇)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博彩牌照競投委員會主席譚伯源今天表示,競投委員會將建議行政長官何厚鏵將現有的澳門十月博彩專營合約延長三個月,至二00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終止。 澳門博彩專營合約一九六二年由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獲得,期間曾多次續約及修訂專營合約,歷時四十年。根據合約規定,該公司所擁有的專營權於200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根據澳門特區立法會全體會議2001年八月三十日通過的《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五十一條,“行政長官可透過具説明理由之批示將現時之幸運博彩專營批給合約之期至多延長十二個月”。譚伯源表示,根據現在評審標書的進度和工作量,競投委員會認為,建議行政長官將現有的博彩專營合約延長三個月是適當的。譚伯源稱,批出博彩牌照後,特區政府也還需要時間與獲得牌照的營運商簽訂新的合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