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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鎖定
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簡稱“博新計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新設立的一項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旨在加速培養造就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青年科技創新人才,是我國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拔尖人才的又一重要舉措。“博新計劃”結合國家實驗室等重點科研基地,瞄準國家重大戰略、戰略性高新技術和基礎科學前沿領域,通過個人申報、擬進站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等程序,擇優遴選一批應屆或新近畢業的優秀博士,專項資助其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爭取加速培養一批國際一流的創新型人才。
中文名
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
簡    稱
博新計劃
類    型
國家創新人才計劃
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實施時間
2016年開始
(一)項目內容
“博新計劃”結合國家實驗室等重點科研基地,瞄準國家重大戰略、戰略性高新技術和基礎科學前沿領域,遴選400名應屆或新近畢業的優秀博士,進入國內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國家給予每人兩年60萬元的資助,其中40萬元為博士後日常經費,20萬元為博士後科學基金。
“博新計劃”通過組織同行專家進行會議評審確定資助人員。資助人員須在名單公佈後3個月內辦理進站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入選資格。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為2019年度擬進站或新近進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的人員,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潛質和學術道德。
2.獲得博士學位3年以內的全日制博士,2019年度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
3.擬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申報時須已滿足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
4.新近進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博士學位獲得時間須為2018年1月1日以後且於2018年12月1日以後進站;須依託所在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進行申請,不得變更合作導師。
5.至本批次申請截止日期年齡不超過31週歲(1987年1月1日後出生)。
6.申報項目所屬學科為理學、工學、農學和醫學,且須符合優先資助研究領域(附件1)。
7.擬進站人員已初步選定博士後合作導師,並與合作導師商議形成初步研究計劃。博士後合作導師應為該研究領域知名專家,學術造詣深厚;且原則上可為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提供國家級科研平台。
8.入選者辦理入站手續時須將人事關係轉入博士後設站單位並保證全脱產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
9.留學回國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請。
(三)申報流程
1.申請人網上填寫申請書。2019年1月10日後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博新計劃”信息系統進行填報。
2.申請人準備紙質材料。以下材料各準備兩份。
(1)紙質申請書。紙質申請書需在線打印,校驗碼與網上一致為有效。
(2)身份材料。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須提供博士學位證、畢業證複印件;應屆博士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複印件、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複印件或博士論文預答辯通知書。
(3)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請人最高學術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論文、專著、專利或獎勵等,可以從以上類型材料中任選,但總數不超過3個。其中:論文提供全文,專著提供目錄和摘要,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複印件。
(4)博士導師推薦意見表、博士後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可登錄“博新計劃”信息系統下載相關模板)。
3.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1)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博新計劃”信息系統,網上提交申請書;上傳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導師和博士後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掃描件。
(2)將“(三)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順序分別裝訂成兩冊,於2019年2月28日前郵寄至設站單位(以投遞日戳為準)。設站單位通訊地址在網上提交申請材料時自動獲取。
(3)設站單位審核和提交申請材料。
設站單位審核紙質申請材料,加蓋博士後管理部門公章。同時,對照紙質申請材料,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博新計劃”信息系統,網上審核相應文檔並提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
打印本單位申請人員情況彙總表(由“博新計劃”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加蓋博士後管理部門公章,與本單位所有申請人的紙質申請材料(1冊)一併於2019年3月10日前郵寄至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以投遞日戳為準)。
二、進一步加強對“博新計劃”入選者的管理與服務
(一)設站單位對“博新計劃”入選者的資助經費應單獨立賬,專款專用。其中,40萬元的博士後日常經費從“博新計劃”入選者辦理進站手續起按月計發,核發24個月;20萬元的博士後科學基金按照《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規定》第21條的開支範圍列支,不限定各項費用的支出額度。
(二)資助經費中的日常經費部分應全部用於獲選人員的日常生活費用(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設站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應由單位承擔的社保繳費部分不得從“博新計劃”資助經費中列支。
(三)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設站單位應加強配套投入,對“博新計劃”入選者在科研經費、住房、津貼補助等方面給予經費支持。
(四)設站單位應在“博新計劃”入選者職稱評定、科研工作條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並在出站留任、支持職業發展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支持“博新計劃”入選者在站期間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
(五)設站單位應與“博新計劃”入選者簽訂科研計劃書,做好績效評價和成果追蹤工作,將創新型科研成果作為考核重點。出站考核合格的,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印發《博士後證書》。
(六)“博新計劃”入選者確因科研項目需要延期出站的,設站單位應參照“博新計劃”資助標準,解決好延期期間的經費問題。
(七)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定期對設站單位“博新計劃”實施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政策配套情況、人員培養成效,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博士後設站單位綜合評估的依據之一。
三、其他事項
(一)申請進入本單位同一個一級學科的人員、申請由博士導師繼續擔任博士後合作導師的人員的總比例不得超過30%。
(二)資助工作時間安排。1月10日後可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月28日;設站單位審核時間為3月1日至3月10日;專家評審時間為4月初;獲選結果擬於4月下旬在中國博士後網站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網站公佈。
(三)所有申請材料均須不得含有涉密內容。
請各地方、有關部門和設站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申報,着力做好宣傳,制定配套措施,進一步加強管理與服務,廣泛動員優秀博士畢業生及合作導師積極參與“博新計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