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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鎖定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防辦)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54號),市人防辦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李中龍 [2] 
中文名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外文名
Nanyang Civil Air Defense Office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李中龍 [2]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能轉變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轉變人民防空建設發展方式,進一步強化人民防空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職責,細化完善建設管理標準規定,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強化融媒體宣傳教育工作,落實人民防空領域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要求,構建完善人民防空綜合防護體系、支撐保障體系、重大項目體系、長效機制體系、法規標準體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職能轉變,以“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抓手,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營造人民防空良好環境。 [1]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暨人民防空工程綜合利用規劃並協同實施。
(三)監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設施建設、維護和使用。監督指導城市地下空間兼顧人民防空需要防護部分的管理。具體負責市級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負責加固改造中、小型人防工程項目審批職責。
(四)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拆除報廢、補建補償,依法徵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
(五)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執法監管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防護工作。組織擬訂修訂城市人民防空襲方案,指導擬訂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訓。
(七)指導開展人民防空羣眾組織建設。
(八)開展人民防空日常戰備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
(十)組織實施人民防空信息化體系能力建設。
(十一)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動,組織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消除空襲後果。
(十二)推進人民防空建設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十三)落實人民防空隊伍建設要求,對縣(市、區)人防機構領導幹部任免提出意見。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南陽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職責分工

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工作並納於城市總體規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市人防辦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審批、監督檢查涉及人民防空防護內容的地下空間工程,對不符合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予以處罰、督促整改。 [1]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安全、政務公開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機關常態化戰備值班執勤工作;承辦黨政軍聯席會議相關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與考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人民防空中長期建設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新聞發佈和輿情管控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對縣(市、區)人防機構領導幹部任免提出意見;負責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二)法規與執法檢查科。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政策諮詢等相關工作;負責“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
(三)工程管理科(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站、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城市地下空間涉及人民防空防護部分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內容;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防工程(含通信、警報設施)報廢、拆除、遷移以及加固、改造中小型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審批;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護部分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同時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四)指揮與信息化科。負責組織人民防空襲方案的制定、修訂並督促落實;指導羣眾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建設和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指導人民防空疏散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設施的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工作;指導、管理並承擔市本級人民防空指揮和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業務建設;組織實施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戰時組織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參與組織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報發放工作;負責市人民防空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融媒體中心建設運營調度;開展社會化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
(五)財務管理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專項經費績效考評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儲備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中央、省級補助經費項目申報;負責易地建設費等人民防空經費徵收、上解和管理。 [1]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編制

市人防辦機關行政編制18名。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1] 
市人防辦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現任領導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趙陽 [3] 

南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