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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
(復都體制下,位於南方的都城)
鎖定
南都為復都制體系下“位於南方的都城”的意思。
東漢時,熱愛家鄉的張衡作了一篇《南都賦》,稱南陽為“南都”。光武帝從南陽起事,故東漢政治首都為洛陽(洛),經濟首都為南陽(宛)。故《隆中對》中諸葛亮講“天下有變,則命一上將將荊州之軍以向宛洛”,指代二都。
唐李白,路過南陽時有《南都賦》。
明朝時南京為南都。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以應天府為“南京”。洪武十一年(1378年)改稱“京師”,永樂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遷都,京師應天府改稱為南京,作為留都。
- 中文名
- 南都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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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
南京
- 行政區類別
- 京城、都城
- 地理位置
- 中國
- 釋 義
- 復都體制下,位於南方的都城
南陽郡轄區相當於今河南熊耳山以南、葉縣、內鄉之間和湖北大洪山以北、應山鄖縣以東的全部地區。隋開皇三年(583年)撤,大業三年(607年)復置。唐初復廢,天寶至德年間復改鄧縣為南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