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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口加工區

鎖定
南通出口加工區於2002年6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國家級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2.98平方公里,起步區為0.75平方公里。南通出口加工區實行境內關外管理模式,海關實行“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次查驗”24小時通關服務。
中文名
南通出口加工區
設立時間
2002年6月21日
地理位置
國家級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規劃面積
2.98平方公里

南通出口加工區基本信息

南通出口加工區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起步區為0.75平方公里。東接204國道、沿江高速、寧啓高速和鹽通高速,與滬寧高速、京滬高速、滬嘉瀏高速、蘇嘉杭高速等貫通。至上海僅需1小時車程,至浦東國際機場1.5小時車程,處於中國沿海南北交通動脈和長江入海的樞紐位置。
南通出口加工區實行境內關外管理模式,海關實行“一次申報、一次審單、一次查驗”24小時通關服務。區內企業在確有需要時,可將有關模具、半成品等運行區外進行外發加工。區內企業可在出口加工區辦理一切進出口手續。
南通出口加工區鼓勵發展電子資訊、生物製藥、精密機械、紡織服裝等產業,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為出口加工企業服務的倉儲業、運輸業,區內企業產品出口率≥70%。南通出口加工區充分依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十分優越。

南通出口加工區優惠政策

南通出口加工區交通

寧啓和鹽通高速公路、寧啓鐵路均在開發區交匯、經過蘇通長江大橋,開發區與蘇南、上海高速公路網直接聯通。開發區內建有10座千噸至2.5萬噸級碼頭。

南通出口加工區供電

開發區內建有5座11萬伏和1座22萬伏輸變電站,對出口加工區實行雙迴路不間斷供電。工業用電價格0.5元/度左右。

南通出口加工區供水

由洪港水廠和狼山水廠向區內雙水源供水。工業用水價格0.97元/噸。

南通出口加工區供汽

開發區熱電廠蒸汽管道接到出口加工區。價格為100元/噸以內(8-12公斤壓力)。

南通出口加工區通訊

開發區具有3萬門程控電話交換能力,可提供國際國內直撥、數據通信、寬帶上網、傳真等服務。
排污 出口加工區內排污管道直通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為5.5萬噸,污水處理費為0.7元/噸。

南通出口加工區標準廠房

根據入區企業的要求,提供標準廠房,可買可租。

南通出口加工區環境質量

按照建設生態型出口加工區的要求,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一級標準,環境噪聲為45分貝以下,天然本底未受到人為放射性污染,綠化覆蓋率達到40%以上。

南通出口加工區免税

出口加工區內加工、生產的貨物和應税勞務,免徵增值税、消費税;生產所需機器、設備、模具、維修用零配件,基礎設施所需的機器、設備、建設用基建物資、自用的辦公用品,免徵海關關税和進口環節税;加工區與加工區之間產品、原輔料、機器設備等進出貨物免税。

南通出口加工區退税

在中國境內的區外企業貨物出口到加工區內可享受國家有關增值税退税的優惠,從區外入區的國產機械、設備、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合理數量的建築材料等,按出口辦理退税。

南通出口加工區保税

加工區出口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及消耗材料全額保税。

南通出口加工區外匯管理

出口加工區內貨物銷往境外不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向境外支付不需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配額許可證 貨物可以在出口加工區和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

南通出口加工區其他優惠

出品加工區內的企業享受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各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