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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鎖定
- 中文名
- 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
- 正縣級
- 所屬地區
- 南昌市
- 主管部門
- 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是南昌市人民政府組成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準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
(四)依法承擔對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職責;負責市場交易(含電子商務)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中介機構及中介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組織實施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組織認定全市知名商標。
(六)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組織開展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
(七)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合同行為;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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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南昌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2-4]
- 2. 主要職責 .南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引用日期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