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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鎖定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南昌市政府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的組成部門,陳曙同志為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1] 
中文名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所屬部門
南昌市政府
所屬地區
南昌市
現任領導
陳曙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佈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市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根據授權委託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非煤礦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衞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衞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或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三)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 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 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六)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機構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南昌市政府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的組成部門,內設7個職能處室和監察室、機關總支,下屬事業單位3個。

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現任領導

陳曙:南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