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為正處級單位,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省地税局的直屬機構,實行由省地税局和市政府雙重領導,以省地税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已經撤銷。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監察室(與黨組紀檢組合署)、税政管理一處、税政管理二處、徵收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國際税收管理處10個職能處室;下設直屬分局、辦税服務廳、稽查局3個直屬單位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發票管理所、信息中心、培訓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 [5] 
中文名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級    別
正處級
幹部職工
1188人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概況

下轄14個縣(區)局,全市共有77個基層地税分局(所)。在職幹部職工1188人,其中35歲以下人員佔40.5%,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人員佔93.33%。根據賦予的職責,負責全市營業税、個人所得税、企業所得税、房產税、城市維護建設税等13個地方税種的徵收管理和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安資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6項地方政府收入的代徵工作。 南昌市地税局全面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行使税收管理權限,深化税收徵管體制改革,開展税收行政執法和宣傳,指導納税户改善經營管理,大力培植税源,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全市地税收入從1994年的4.36億元到2007年突破61億元,以年均23%以上的增長速度快速發展,累計超過288億元;2007年,全市地税部門組織地方税收全年累計入庫61.02億元,完成年度預算計劃的116%,佔考核計劃的111.8%,同比增收15.61億元,增長34.4%,總量佔全省的28.3%,增量佔全省的28.6%,為地方經濟建設提供了財力了保障,成為南昌經濟社會發展的源動力。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機構榮譽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
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地税局以“聚財興贛、執法為民”為宗旨,以“比重提高、位置前移、形象更新”為目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推進依法治税,深化徵管改革,強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税收質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完善納税服務體系建設,推行“一窗式”服務模式,在全市範圍實行同城辦税,提高“三個服務”水平,落實税收優惠政策,培植地方税源,從根本上保證了税收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依法治税樹形象、為國聚財興南昌。南昌市地税局社會形象日益更新,文明創建碩果累累:先後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創建學習型機關、爭做知識型職工”示範單位、全國“創建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2009年) [1]  、全國“羣眾體育運動”先進單位、全省“職業道德建設雙十佳”單位稱號、省級“五一勞動獎狀”、全市“十佳文明機關”,連續三屆蟬聯省級文明單位和文明行業,連續三年保持全市政務環境評議評價執法單位第一名(第三年為全市所有參評單位第一),連續十四年被評為“南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新建縣地税局獲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市局辦税服務廳榮獲全國職工職業道德建設“百佳班組”,市稽查局獲全國“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知識型職工”活動先進班組。4個基層分局被授予國家級“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全國税務系統文明單位”、“全國税務系統基層建設先進單位”,13個縣區局獲省級文明單位。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
2、負責組織全市各項地方税收收入以及受政府的委託代徵代收的各項收入,運用税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督導。
3、負責全市地方税税種及政府指定的資金(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税收徵管改革工作;組織税收宣傳工作。
4、負責組織查處全市範圍內偷税、逃税、騙税、抗税案件工作;指導系統税收稽查工作;負責全市税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納税人税收政策執行情況。
5、組織開展地方税收調查研究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地税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6、負責地方税收發票使用計劃的制定上報;負責税收發票的保管、系統內發售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地税系統税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市地税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
8、負責編制和分配年度税收執行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9、負責管理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縣(區)地方税務局的黨組書記、副書記、黨組成員和正、副局長、紀檢組長以及其他正、副科級幹部的任免;負責直屬單位股級幹部的任免與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地税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1、負責全市地税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12、承辦江西省地方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曾任領導

龔雲斌(黨委書記、局長)
鄧峻(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鄭曉輝(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陳國富(黨委委員、副局長)
裘以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邱明(黨委委員、副局長)
曾輝(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炳生(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延敏(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俊(黨委委員、副局長)
何劍(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振峯(黨委委員、副局長)
鍾緒林(黨委委員)
餘國良(黨委委員、副局長) [2]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南昌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江西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注: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3]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辦公室

1.負責處理市局機關日常事務;2.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3.負責市局及市局領導重大活動的安排和籌劃;4.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5.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保密、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史志(年鑑、大事記);6.負責信訪工作(包括市長手機、市長信箱、江西和諧平台)、政務公開及政務信息公開;7.負責全市地税系統綜治維穩工作;8.負責對外宣傳、網站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9.負責全市地税系統績效考核工作;10.負責市局機關的績效考核工作;11.負責地税文化建設工作;12.負責全市地税系統宣傳報道工作;13.負責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南昌市地方税務局政策法規處

1.擬訂全市地税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2.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會辦及調研工作;3.承擔税收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個案批覆等合法性審查工作;4.組織開展行政審批相關制度辦法的實施工作;5.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6.承辦税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7.協同 關部門組織涉税反補貼案件調查的應對工作;8.組織和推進税收執法責任制工作;9.負責普法教育工作;;10.負責税收科(調)研工作;11.負責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機關黨委
人事教育處
税政管理一處
監察室(與黨組紀檢組合署)
税政管理二處
徵收管理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