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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學學生會

鎖定
南昌大學學生會(簡稱“南大學生會”,英文譯名為“Nanchang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英文縮寫為“NCUSU”)是中國共產黨南昌大學委員會領導、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南昌大學委員會指導的南昌大學全日制全體本、專科學生的羣眾性組織,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主席團單位,江西省學生聯合會主席團單位。
中文名
南昌大學學生會
外文名
Nanchang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
性    質
學生會
辦公地點
南昌大學前湖校區學工樓207
宗    旨
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南昌大學學生會組織簡介

南昌大學學生會組織結構

南昌大學學生會會標 南昌大學學生會會標
南昌大學學生會以民主集中制為組織原則,機構設置嚴謹,制度規範,分工細緻,並聘任校團委專職團幹為秘書長。全校學生會組織由校、院、班三級學生會組織組成。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是南昌大學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每一年召開一次。學生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委員會的常設機關,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各學院學生會和班級委員會是南昌大學學生會的基層組織。
學生會現下設六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文化推广部、權益中心、學術部、文體部。各部在主席團分管主席的指導和部門負責人的直接管理下開展工作,部門與部門之間團結一致、密切合作,共同對主席團負責。南昌大學學生會辦公地點在前湖校區學工樓207室。

南昌大學學生會組織目標

南昌大學學生會自成立以來,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大力繁榮校園文化,以“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為宗旨,定位於“學生之家、骨幹之校、師生之橋”,奉行“團結、務實、創新、奉獻”的工作理念,以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服務型、學習型、創新型的學生會為工作目標,致力於培養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有思想、有擔當、有情懷的青年人才,是黨聯繫廣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

南昌大學學生會學生會章程

南昌大學學生會章程
(南昌大學第八次學生代表大會部分修改 2020年11月29日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江西省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會組織章程制定辦法》和《南昌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南昌大學學生會(簡稱“南大學生會”,英文譯名為“Nanchang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英文縮寫為“NCUSU”)是中國共產黨南昌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校黨委”)領導、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南昌大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校團委”)指導的南昌大學在籍全體本、專科學生的羣眾性組織。
第三條 南昌大學學生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目標是團結帶領全體同學為把南昌大學建設成特色鮮明的世界一流大學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圍繞學校中心工作,發揮作為學校黨政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
(三)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努力為同學服務;
(四)增進全校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與校內台灣省和港澳同學、留學生的聯繫,堅定不移地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
(五)發展同全國各高校學生會組織的友誼與合作,密切與各高校學生會組織的聯繫與交流。
第五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六條 本會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江西省學生聯合會,為團體會員。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具有南昌大學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承認本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通過符合本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二)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有權參加學生會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
(四)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本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和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自覺提升思想道德修養和科學文化水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相關決議,完成各項任務,維護本會榮譽,積極參加本會活動。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校黨委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是南昌大學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如遇特殊情況,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經學生委員會以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通過並經校黨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須有應到會代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
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訂本會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南昌大學學生會主席團;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一級學聯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徵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及時反饋提案處理落實的整體情況,參與學校治理;
(七)討論、決定應當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是南昌大學學生會在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代表全體同學幫助和監督學生會組織的工作,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學生委員會每年應至少舉行兩次全體會議。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召集和主持。
學生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南昌大學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
(三)選舉產生南昌大學學生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四)選舉產生參加上一級學聯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五)審議和批准南昌大學學生會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第十三條 南昌大學學生會主席團是南昌大學學生會的工作領導機構,集體負責南昌大學學生會的日常工作。南昌大學學生會主席團由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及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負責。
校學生會主席團決定重要事項實行表決制,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和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
(三)決定聘任和解聘學生會秘書長;
(四)決定任免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第十四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第十五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聘請校團委專職幹部擔任秘書長,秘書長對學生會主席團負責並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 南昌大學學生監察委員會是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下設機構,對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負責。
學生監察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主任和副主任列席校學生會主席團會議。
學生監察委員會依照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學生委員會委託,監督評議《南昌大學學生會章程》的實施和校學生會工作;
(二)受學生會主席團委託,監督評議各學院學生會工作;
(三)對各級學生會主要學生骨幹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四)開展其他受學生委員會委託的工作。
第四章 基層組織
第十七條 院級學生會是本會的基層組織,在學院黨組織領導、團組織指導下,依照《南昌大學學生會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院級學生會接受校學生會領導並協助校學生會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院級學生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報學院黨組織、校學生會批准,可以提前或延遲舉行。
第十九條 院級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院級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選舉產生新一屆院級學生委員會;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院級學生會主席和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產生參加南昌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
(五)徵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好橋樑紐帶作用;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班委會是本會的基本單位,由班級大會直接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學院黨政和學院學生會的雙重領導。
第二十一條 班委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學院黨政和學院學生會規定。
第五章 骨 幹
第二十二條 學生會骨幹要發揮先鋒模範帶頭作用,應按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並須接受考察、監督和考核。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會骨幹必須模範履行本章程第二章第九條所規定的會員義務,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覺悟、堅定的理想信念、優良的道德品行、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結奉獻精神,在日常學習生活中能夠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品學兼優、才幹卓越、胸懷寬廣”;
(二)具備牢固的專業基礎與合理的知識結構,有較強的學術精神和學習能力,學業成績優秀;
(三)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
第二十四條 南昌大學學生會骨幹的選拔面向全體會員。主要學生骨幹選拔堅持黨委全面領導,黨委學工委辦(學工處)、團委多部門負責原則,保證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競爭,選拔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第二十五條 各級學生會組織應建立健全學生會骨幹退出機制,對於違反本章程規定或其他相關規章的學生會骨幹,應按規定勸退,造成惡劣影響的,應予以辭退。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南昌大學學生委員會,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各學院學生會可依據本章程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南昌大學學生會部門設置

(一)辦公室
辦公室是負責學生會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財務管理、會務工作的職能性部門。其主要職能為:
1.負責管理學生會內部相關辦公事宜,牽頭彙編學生會內部各項制度,負責學生會相關公告、通知等文件的起草、整理和保存工作;
2.負責學生會內部物資管理、經費報銷、財務賬目的審計及學生會辦公室、會議室等辦公場所的管理工作;
3.負責學生會相關會議的籌備和組織;
4.負責贊助的整理與對接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學生會骨幹人事工作、優化學生會人力資源配置,提升學生骨幹素質,綜合全面提高學生會實力的職能性部門。其主要職能為:
1.負責學生會骨幹的招聘、錄用、遷調、獎懲、離任、罷免等人事工作;
2.負責學生會日常管理、考核等相關工作;
3.負責開展對全校學生會骨幹的培訓;
4.負責學生會內部的人員調配工作;
5.負責與其他高校學生會組織的聯繫、交流工作;
6.配合並協助南昌大學學生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三)文化推广部
文化推广部是學生會形象公關部門及對外展示的窗口,着力打造南昌大學學生會品牌文化。其主要職能為:
1.整合學生會動態及資源,進行南昌大學學生會品牌形象體系的建設與推廣;
2.負責運營南昌大學學生會官方QQ平台,學習並傳播校園優秀思想文化,加強對南大同學的思想引領及校園文化建設;
3.構建覆蓋各學院、多平台、深層次的校院宣傳工作矩陣,做到校院宣傳聯動;
4.負責與活動部門共同商定專項活動與事件的宣傳推廣方案,並對接團學時空宣傳口實施。
(四)權益中心
權益中心是維護學生權益及開展校園生活方面大型活動的服務部門。權益中心堅持“全心權益,全心全意”的服務理念,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為構建和諧校園不斷貢獻力量。其主要職能為:
1.溝通學校各職能部門,接受學生投訴,及時處理並反饋學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在學生羣體與學校各職能部門之間發揮好橋樑作用,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包括留學生相關工作);
2.負責學生權益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專項對接學生安全事務和學生心理健康發展指導工作,廣泛聯繫各學院學生會權益部門,集中問題,統一反饋;
3.全方位優化學生生活環境,對學校學生生活方面進行調研測評及反饋;
4.組織開展全校範圍內的有關學生生活方面的大型活動,豐富學生課餘生活;
5.建設管理南昌大學線上維權平台。
(五)學術部
學術部是學生會的活動部門,以加強學生思想引領,豐富學生文化生活,營造校園學習氛圍為宗旨,着力於打造全校最權威的學術交流平台。其主要職能為:
1.通過舉辦學術活動、豐富學術資源等形式加強學生思想引領,推動校園文化傳播;
2.協調統籌學校、學院及社團的學術資源,為學生提供優質學術資源;
3.策劃組織開展各類講座、知識競賽等豐富的校園學術活動。
(六)文體部
文體部是致力於營造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氛圍,負責策劃、籌備各項文體比賽與晚會,並承辦校團委所分配的各種大型文體活動的部門。其主要職能為:
1.負責南昌大學學生會大型文體活動的策劃、籌備、執行等工作;
2.豐富校園文藝、體育生活,打造品牌校園文體活動;
3.發掘、培養校園文體骨幹,參與制作並推廣校園文化產品;
4.打造校院班三級文體活動平台,促進校園文體資源共享。

南昌大學學生會歷屆主席

2004-2005年 第二屆一任學生會主席 紀旭
2005-2006年 第二屆二任學生會主席 紀旭
2006-2007年 第二屆三任學生會主席 劉擎
2007-2008年 第三屆一任學生會主席 仲曉凱
2008-2009年 第三屆二任學生會主席 李小龍
2009-2010年 第三屆三任學生會主席 於大鵬
2010-2011年 第三屆四任學生會主席 蔣宇翔
2011-2012年 第四屆一任學生會主席 薛富強
2012-2013年 第四屆二任學生會主席 王越頤
2013-2014年 第四屆三任學生會主席 李智超
2014-2015年 第四屆四任學生會主席 毋山蒙
2015-2016年 第四屆五任學生會主席 胡楚雄
2016-2017年 第五屆學生會主席 盧浩棟
2017-2018年 第六屆一任學生會主席 趙浚琪
2018-2019年 第六屆二任學生會主席 趙浚琪
2019-2020年 第七屆學生會主席 程旭
2020-2021年 第八屆學生會主席 程旭

南昌大學學生會榮譽記錄

2020年8月,入選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第二十七屆主席團名單。 [1] 

南昌大學學生會重點活動介紹

大學生文化藝術節
大學生文化藝術節是由校團委、學生會主辦,自2003年舉辦以來,已連續舉辦16年。藝術節以“繁榮校園文化、展示青年風采、走近高雅藝術、促進全面發展”為宗旨,通過開展一系列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文化藝術活動,動員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培養青年學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審美情趣。每年的大學生文化藝術節都由多個子活動構成,2019年的大學生文化藝術節包括“明辨正言,雛鳳新生”第七屆新生辯論賽;“奮進新時代,追夢再出發”第十三屆“致新杯”知校、愛校知識競賽;“逐藝揚帆香樟情·青春獻禮中國夢”第十六屆創意設計大賽;高雅文化藝術周;“實驗篤行,學術求知”走進實驗室;“盛世華彩·民族歡歌”第八屆民族風情晚會等多項大型活動。
校園歌手大賽
南昌大學校園歌手大賽是學生會主辦的特色品牌活動,在1993年首次舉辦,至今已經陪伴南大學子27年。校園歌手大賽在每年3月至6月舉辦,在各學院選拔、校園海選之後,參賽選手經初賽、複賽、半決賽、總決賽的比拼,最終角逐出優勝者。
校園歌手大賽一直深受老師和學生的廣泛好評,每一屆的決賽現場皆是座無虛席、人聲鼎沸,其熱烈的現場氣氛不亞於明星演唱會,門票往往供不應求。校園歌手大賽中評選出的校園十佳歌手,也會受到眾多青年學子的關注。2016年來,校園歌手大賽通過新媒體進行比賽現場的網絡直播,線下線上可同步觀看賽事,進一步加強了宣傳效果,積聚了人氣,擴大了其影響力。2018年校園歌手大賽畢業季原創MV《不負年華》、2019 年校園歌手大賽暨畢業季主題MV《再見亦少年》在決賽現場首發後,均引起全校師生的強烈反響。
畢業生遊園活動
2014年,位於體育館後方的留園開始建設,並在2015年的畢業紀念活動中投入使用。在校團委的指導下,每年由畢業生委員會、校學生會籌劃留園的建設,先後吸引了各學院近千名同學參與。留園佔地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入口處有我校終身教授鄧宗覺老先生親手題刻的“留園”巨型石刻,留園裏的小路兩旁種植了幾十顆櫻花樹、桂花樹,擺放着由畢業生和歷屆畢業生校友所捐贈的石桌石凳。2016年增設了由各學院學生自主設計的留園小路,2017年增設了凝聚着南大記憶的畢業時光柱,2018年,新增設了校史牆、“I ❤ NCU”雕塑等人文景觀。留園建設激發了廣大畢業生對母校的感激之情與愛校熱情,讓畢業生在母校留下一些成長足跡和一份濃濃的精神寄託。留園將成為集學生休閒與感恩教育為一體的校園文化景點。
遊園會是一場盛大的歡送畢業生的活動。學校領導和畢業生一起遊覽校園,各學院師生和學生社團在遊園過程中準備各種歡送活動,為即將離開學校的學生送上祝福。每年的歡送形式各具特色,讓畢業生感受到母校深深的祝福。
大學生學術科技節
大學生學術科技節是我校自2018年開始舉辦的校園科技文化活動的集合,由校團委、校學生會主辦,以培養學生科技創新意識,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為宗旨,展示我校眾多的前沿科技,以此發掘優秀的科技人才,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通過舉辦一系列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學術科技活動,讓青年學子形成愛好學習、崇尚科學的優質品格。
2019年的大學生學術科技節活動包括有:大學生辯論賽、公務員文化節、教學技能風采大賽、“前湖青年説”學術科技系列演講、大學生商業營銷挑戰賽、多語種嘉年華、雅思模擬考試等。
大學生辯論賽
大學生辯論賽由校團委、校學生會主辦,自1994年舉辦以來,已成功舉辦25屆。辯論賽以“提高大學生思辯能力,豐富課餘知識,培養團隊精神”為宗旨,以“慧論為本,德辯於心”為主題,通過對社會熱點進行探討,培養大學生的邏輯思考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活動組織能力,讓大學生對社會問題、社會現象有更深層次的思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