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志中
鎖定
南志中,男,漢族,1961年8月生,山西平魯人,大專文化,1979年11月參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山西省山陰縣人民政府正處級幹部。
- 中文名
- 南志中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1年8月
- 出生地
- 山西平魯
南志中人物履歷
1979年11月至1982年03月,平魯縣人民銀行會計
1982年03月至1983年02月,平魯縣文化館幹事、《平魯文化》總編
1983年02月至1989年04月,雁北日報社編輯、《平魯文化》記者
1989年04月至1992年03月,山西日報朔州記者站站長
1992年03月至1997年03月,山西日報朔州記者站站長(正處級)
1997年03月至1997年03月,山西日報朔州記者站站長(正處級)
1997年03月至2004年08月,中共山陰縣委副書記(正處級)(期間: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山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年08月至2004年11月,中共朔城區委副書記(正處級)
2004年11月至2011年04月,中共朔城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正處級)
2011年04月至2011年06月,中共山陰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1年06月至2018年11月,中共山陰縣委副書記、人民政府縣長
中共朔州市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第六屆市委委員,朔州市第六屆人大代表。
南志中人物事件
南志中違紀被查
南志中依法雙開
2021年2月,經朔州市委批准,朔州市紀委監委對山陰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南志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南志中身為主政一方的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初心使命,知敬畏守底線,但其理想信念喪失,毫無紀法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佔用下屬單位住房;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住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特定關係人謀取金融信貸、經營活動、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益;急功近利,盲目舉債上項目;濫權妄為,違規決定建設辦公用房、出借財政資金給私營企業、對未批先建房地產項目不予處罰;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南志中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朔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朔州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南志中開除黨籍處分;由朔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朔州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山陰縣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 參考資料
-
- 1. 朔州市山陰縣委原副書記、縣長 南志中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山西省紀委[引用日期2020-5-29]
- 2. 朔州市山陰縣原縣委副書記、縣長南志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1-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