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南山集

鎖定
《南山集》是清代戴名世創作的文集。集中用大量的篇幅記載明末清初的史實。
作品名稱
南山集
作品別名
戴南山集
作    者
戴名世
創作年代
清代

南山集書籍簡介

《南山集》中還是不少章節、言辭表現了一定的民族意識和愛國思想。集中用大量的篇幅記載明末清初的史實。史傳文學如《朱銘德傳》、《楊劉二王合傳》、《楊維嶽傳》、《左忠毅公傳》等,或歌頌抗清義士,或表彰入清隱居不仕、品節高尚的志士仁人。其中《左忠毅公傳》記故明大臣左光斗事,較《明史》更為詳盡具體。而如《弘光乙酉揚州城守紀略》一篇更是讚頌史可法守衞揚州、寧死不屈的英雄氣概,並對清兵在揚州城破後屠城十日的罪行加以揭露,全然不知闢諱,竟直書其事,表現出了戴氏作為“信史”的膽略。這當然也成為他遭禍的原因之一。
另外,戴名世品性高傲不羈,對達官貴族和那些欺世盜名的無恥文人非常痛恨。他在《南山集·北行日記》中就説自己常“酒酣論時事,吁嗟咄嘻,旁若無人”。這些犀利的言辭難免會觸動一些人的“隱疾”,遭到忌恨。他在《與劉大山書》中曾説自己“古文多憤世嫉俗之作,不敢示世人,恐以言語獲罪”。即使這樣,他最終還是“以言語獲罪”,這在當時也是一個正直文人悲劇性的必然命運。

南山集作者簡介

戴名世,清代文學家。字田有,一字褐夫,號藥身,又號憂庵。安徽桐城人。因家居桐城南山,後世遂稱“南山先生”,也稱為“潛虛先生”。
他的史論言辭犀利,議論透闢,如《老子論》、《范增論》、《撫盜論》、《史論》等。後代學者稱讚他“才氣汪洋浩瀚,縱橫飄逸,雄渾悲壯,舉動得《左》、《史》、《莊》、《騷》神髓”(蕭穆《戴憂庵先生事略》)。其中《老子論》認為老子所言,多“涉歷世故之道,”憤恨道教徒妄託老子為教主;《范增論》認為“定天下者必明於天下之大勢,而後可以決天下之治亂”;《撫道論》認為“羣盜”是“假手於文武大吏”,這種官吏正是“國家之大盜”;《史論》認為《史記》、《五代史》為良史,以上這些都可謂是真知灼見。

南山集流傳情況

《南山集》原刻本遭禁燬已不可見,但它為作者在歷史上留下了錚錚文名。而在《南山集》案中首告戴名世的趙申喬,無論他與戴有否嫌隙,為了對朝廷表忠誠而不惜致人於罪,畢竟難免有邀功請賞之嫌,且禍及數百人,釀成一個大肆迫害文人學士的文字獄案,因此趙申喬頗為士林所不齒。而戴名世的著作雖遭焚燬,沉冤數百年,但後人對其人品文章都十分景仰,以致於其後的一百幾十年中,清朝統治者雖上下搜索,幾令禁燬,但《南山集》仍不斷被人們秘密傳抄,不時變換名稱在民間出現。為逃避迫害者的耳目,人們將其改名為《潛虛先生文集》流傳於世。清中葉道光以後,清廷對文化的控制有所鬆動,所刻版本逐漸增多。戴名世生前所刊印的《南山集偶抄》所收文章僅百十餘篇,其數量僅佔戴氏全部著作的五分之一。作者死後,陸續有人蒐集整理其遺作,如道光年間其族人戴鈞衡編《潛虛先生文集》,光緒年間張仲沅編《戴南山先生古文全集》等,後來又有許多翻印本。然諸書中均有脱漏訛誤。今中華書局《戴名世集》,乃王樹民以張氏刻本為基礎,兼取見於各本而為張氏未收之文、及作者部分手稿,彙集成書。全書共十五卷,以文體分類,收集完備,是目前最為流行的本子。

南山集《南山集》案

南山集事件經過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的罪名彈劾戴名世,謂其“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遊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逞一時之私見,為不經之亂道,……今名世身膺異教,叨列巍科,猶不追悔前非,焚書削板;似此狂誕之徒,豈容濫側清華?臣與名世,素無嫌怨,但法紀所關,何敢徇隱不言?……”
康熙皇帝命刑部審核此事。刑部官員從《南山集》的《與餘生書》中找到了“罪證”。《與餘生書》是戴名世寫給他的一個門人餘湛的。餘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談,説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宮中宦者,桂王被吳三桂所殺後,他遂削髮為僧,皈依佛教。犁支是親自經歷過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應當比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消息後,忙趕至餘生處,但犁支已離去,二人未能晤面。戴名世於是囑咐餘生把所聽到的情況寫給他,並與方孝標所著《滇黔紀聞》加以對照,考其異同,發現了一些可疑之處。於是戴名世又寫信給餘生,詢問犁支下落,欲與其“面談共事”。這就是戴名世因而獲罪的《與餘生書》的由來。
其書中雲:“……昔者宋之亡也,區區海島一隅,僅如彈丸黑子,不逾時而又已滅亡,而史猶得以備書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閩越,永曆之帝兩粵、帝滇黔,地方數千裏,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義,豈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漸以滅沒?……”《與餘生書》直接寫出了南明政權弘光、隆武、永曆三壬年號,且信中又將南明小王朝與三國時期偏居川中的蜀漢、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昺相提並論。這毫無疑問觸動了清統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經。康熙龍顏大怒,刑部遂窮究猛治,以“大逆”定獄,提出了株連九族的懲辦意見,擬將戴名世凌遲處死,其“弟平世斬決,其祖、父、子孫、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斬,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歲以下子孫、伯叔父兄弟之子,給功臣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詔“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遲改為斬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寬免。
與此事有瓜葛被株連者甚眾。為刻《南山集》出資的尤雲鶚、刻《南山集·孑遺錄》的方正玉、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絞刑論處。後來康熙又出於收買人心的需要,將原定處死的近百人改為流徒黑龍江寧古塔,罰入漢軍旗籍。這時餘湛已先死於獄中。後來康熙得知方苞擅長古文,是個難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將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采用方孝標《滇黔紀聞》中所載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牽連至方氏宗族,一併治罪。當時方孝標已經去世,亦因《滇黔紀聞》文字案被剖棺戳屍,妻兒等人被髮配流放於黑龍江(後亦被寬免),財產盡沒入官。《南山集》案牽連人數達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較大的一樁文字獄案。而戴名世、方孝標的所有著作及書板被清查以燒燬,列為禁書。戴名世死後,由其弟輔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於所居南山岡硯莊之南。

南山集案件緣由

戴名世究為何故被趙申喬參劾,二人是否真如趙申喬在奏疏中所特意聲明的“素無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罰不當罪,又何故牽連人數如此之廣?歷來説法紛陳。清末民國初人周貞亮在無名氏《記桐城方戴兩家書案》辯證後所附“識語”説,戴名世會試時名列第一,殿試卻屈居第二,僅為“榜眼”,而狀元趙熊詔就是趙申喬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趙熊詔則才名不顯,當時不少人傳言趙因賄賂而為狀元,趙申喬故先發制人,羅織罪名置戴於死地,以斷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議論之口云云。這一傳聞聽來雖不為無理,但真憑實據卻難以稽考。戴名世與明末清初時的一批遺民畢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舉進士,他早年與清廷不合作的態度到了後期已發生明顯轉變。他於桐城南山硯莊“隱而復出”,就是他改變態度與清廷合作的突出標誌,他已經開始積極為清政府服務了。
《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為戴名世《與餘生書》中敍弘光帝南京一段,並於文中書“永曆”年號等;至於《孑遺錄》,雖然記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亂始末,有弘光年號,但也並無特別直接觸犯清廷權威的言論。對於南明年號問題,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別到了嘉慶朝,皇帝特諭:甲申以後存福王年號,丙戍以後存唐王年號,戊子以後存桂王年號。這實際上已經不存在因寫南明年號而獲罪的問題了。《南山集》案之所以處置如此酷烈,株連如此廣泛,還是由當時清王朝的政治大氣候所決定的,也就前文所説的清廷對知識分子進行思想鉗制的需要。中國歷史上許多王朝在創建不久,幾乎都要緊繫文網,對文人進行彈壓與恐嚇,這似乎已成慣例,而清代尤甚。《南山集》案發時,明清之際的一批遺民如顧炎武、黃宗羲、冒闢疆等人雖已故去,但他們提倡“反清復明”、講究“夷夏之別”的影響仍然存在,其弟子佈於天下。清廷興“莊氏《明史》案”、“《南山集》案”,無非是藉此起到敲山震虎殺一儆百之作用。由於清政府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單純的年號、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謀反的叛逆之舉,戴名世也因此被推進了萬劫不復的絕境,連清廷重臣大學士李光地親自出面,“欲疏救於萬死一生之地”,也“卒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