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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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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鐵案,漢語成語,拼音是nán shān tiě àn,意思是指已經判定、不可改變的案件。出自《新唐書·李元紘傳》。
中文名
南山鐵案
出    處
《新唐書·李元紘傳》
拼    音
nán shān tiě àn
注    音
ㄣㄢˊ ㄕㄢ ㄊㄧㄝ ˇ ㄢˋ
近義詞
南山可移,判不可搖

南山鐵案成語出處

《新唐書·李元紘傳》:“元紘早修謹,仕為雍州司户參軍。時太平公主勢震天下,百司順望風指,嘗與民競碾磑,元紘還之民。長史竇懷貞大驚,趣改之,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1] 

南山鐵案成語用法

作賓語、主語、定語;用於案件。 [2] 
示例
前之所斷,不愧南山鐵案,蓋其情實可誅,則雖死而無怨也。 ◎清·薛福成《庸庵筆記·軼聞·讞獄引律同而不同》 [1] 

南山鐵案成語故事

唐中宗時,李元紘任雍州司户參軍。勢震天下的太平公主到雍州的一座寺院進香時,強行令人搬走了寺院的大石磨。李元紘瞭解事情原由後,立刻將石磨判還給了寺院。長史竇懷貞得知後,讓李元紘把判決書改過來。李元紘卻寫上:“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南山即終南山,這句話意為:高大的終南山還可以移動,我的判決書卻不能更改。後以“南山鐵案”稱已經判定、不可改變的案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