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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財政局

鎖定
南寧市財政局是南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寧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南寧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南寧市東葛路129號 [3] 
性    質
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吳廈

南寧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税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全市財税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全市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市本級預決算公開。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市政府外債。開展對外財經交流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管理和監督市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市基本建設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協助廣西註冊會計師管理機構辦理註冊會計師有關業務。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對全市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和市以下財政關係。完善市對下轉移支付制度,增強縣(區)統籌能力。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單位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推動地方税收制度改革,形成税法統一、税負公平、調節有度的地方税收制度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着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地方税政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按照自治區的授權負責提出建立健全地方税收體系的政策建議,在國家税收法律賦予的權限範圍內,會同南寧市税務局等部門提出單位税額調整等建議。
2.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直屬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規劃、建設、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維修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定編管理。 [2] 

南寧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新聞宣傳、信訪、輿情、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市財政局部門預算、財務、國有資產、基建投資、政府採購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審核有關文稿、材料。組織起草全局性工作總結和計劃類文稿,及領導交辦的其他綜合性文稿。
(二)綜合科。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組織財政經濟運行信息數據庫建設有關工作。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補貼有關工作。研究制定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財政相關配套政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制度。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和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管理財政票據。
(三)預算科。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財税改革、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負責財政發展五年規劃的編制、實施、監測、評估等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牽頭組織市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工作,彙總編制政府性基金預算工作。牽頭組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組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資金籌措落實工作。
(四)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承擔政府債券發行、兑付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工作。
(五)政府債務管理科。擬訂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法定限額內債務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及政府債務考核相關工作。統計、評估政府債務風險,擬訂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相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組織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審核市本級法定限額內債務舉借計劃。
(六)行政政法科。承擔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序列部門,政法,人防消防及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軍民融合發展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政法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七)教科文科。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市財政相關科技、教育資源配置。負責市本級教育基建投資財務管理,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承擔市財政扶持市直國有文化企業公益性文化事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經濟建設科。承擔發展改革、商貿、糧食、供銷、應急、大數據發展、北部灣辦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市本級相關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相關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
(九)城市建設科。承擔住房城鄉建設、市政園林、城管執法、內河、白蟻防治、五象新區、龍象谷國際旅遊度假區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辦理市本級有關基建投資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有關政策,擬訂相關基建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財政管理工作。
(十)工業交通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研究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行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測繪、國家公園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負責南寧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支、土地儲備、棚户區改造資金預算管理,管理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資金。
(十三)農業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水庫移民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收支及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十四)基層財政財務管理科。擬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編制農村綜合改革預算,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資金籌措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等工作。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基層財政工作。
(十五)國外貸款管理科。管理市本級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和外國政府貸(贈)款。負責貸(贈)款的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政府外債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管理市本級清潔發展委託貸款。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工作。
(十六)金融科。參與擬訂金融改革、發展、監管相關政策,負責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領域財政轉移支付有關工作。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市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國有資產產權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業務。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財政管理制度。
(十七)會計管理科。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全市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代理記賬的業務管理。協助廣西註冊會計師管理機構辦理註冊會計師有關業務。
(十八)法規科。組織起草財政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組織規章草案、規範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政行政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考核。組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法律顧問管理。負責組織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對接自治區財政廳税政處業務。
(十九)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採購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採購人、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實施計劃備案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合同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批准採購人採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或者服務但因特殊情況需要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的事項。受理和處理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
(二十)資產管理科。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承擔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組織實施工作。推進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
(二十一)財政監督科。承擔財税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
(二十二)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南寧市財政局領導班子

吳廈:局長 [1]  [6-7] 
劉志烈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協助分管市籌資辦、分管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市民族經濟發展資金管理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綜合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聯繫高新技術開發投資公司。
李 寧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教科文科。分管辦公室、債務科、經建科、企業科、會計管理科、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南寧市分校、科研所、會計管理公司、註冊會計管理中心。協助分管市籌資辦和聯繫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
羅海山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預算科、國庫科、財政預算編審中心、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社會保障科。分管市罰沒財物管理處,農税科、契税徵收管理所、財政信息中心。聯繫並負責南寧市農村税費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
張樂羣 副局長 [5] 
梁 慶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分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法規政策科、財政監督檢查辦、財政稽查大隊。
鍾 煒 總會計師 [8] 
杜宜津 調研員
分管農業科、農發辦。負責南寧市信託投資公司清算工作。
餘志堅 副調研員
分管財經學校、婦女工作。
韋煥國 副調研員
分管工會、共青團、綜治安全、雙擁扶貧工作。

南寧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榮獲2019—2020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4] 

南寧市財政局地理位置

地址:東葛路129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