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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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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南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南寧市司法局
辦公地址
南寧市青秀區東葛路125號

南寧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1.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2.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承辦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的工作,負責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組織市本級開展政府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牽頭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章實施後評估和編纂工作,承辦權責清單的法律審核,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文件外文正式譯本。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3.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對各縣(區)各部門貫徹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決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的法治督察工作,牽頭組織司法局負責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縣(區)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法治建設考評工作。
4.承擔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草案起草、審查工作和市人民政府規章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承辦法律、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負責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政府規章清理工作。
5.承辦市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縣(區)人民政府、市直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實施後評估、清理工作。承擔市委交辦的黨內規範性文件的相關工作。
6.負責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日常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的法律事務,對市人民政府涉法事務出具法律審核意見。承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大項目、合同的談判、文書起草和涉法問題協調、信訪複查複核案件審核等實務工作。代理市人民政府為當事人的民事訴訟案件,組織處理其他涉及市人民政府的非訴訟民事糾紛。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7.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縣(區)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
8.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辦理或指導部門辦理以市人民政府為當事人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複議案件、行政檢察監督案件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9.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組織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指導行政執法示範點建設。負責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有關行政執法證件。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10.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初審和資格證書發放、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11.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人民監督員選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12.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指導、管理、監督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及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13.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許可初審、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違法執業行政處罰工作。牽頭指導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律師事務所在國(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1] 

南寧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南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政治部
負責本部門、本系統政治和組織、人事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和組織培訓科承擔。
法治調研科
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承辦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的工作,負責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意見和措施。負責組織市本級開展政府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牽頭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章實施後評估和編纂工作,承辦權責清單的法律審核,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文件外文正式譯本。負責擬訂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法治督察科
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對各縣(區)各部門貫徹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決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各縣(區)各部門的法治督察工作,牽頭組織司法局負責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縣(區)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法治建設考評工作。
立法一科
承擔地方性法規草案起草、審查工作。承辦法律、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
立法二科
承擔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審查和市人民政府規章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承辦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負責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承辦政府規章清理工作。
行政規範性文件審查科
承辦市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文件以及需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縣(區)人民政府、市直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實施後評估、清理工作。承擔市委交辦的黨內規範性文件的相關工作。
政府法律事務科
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日常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的法律事務,對市人民政府涉法事務出具法律審核意見。承辦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大項目、合同的談判、文書起草和涉法問題協調、信訪複查複核案件審核等實務工作。代理市人民政府為當事人的民事訴訟案件,組織處理其他涉及市人民政府的非訴訟民事糾紛。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社區矯正管理科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縣(區)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
行政複議與應訴科(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賠償事務辦公室)
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辦理或指導部門辦理以市人民政府為當事人的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複議案件、行政檢察監督案件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
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組織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並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指導行政執法示範點建設。負責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有關行政執法證件。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法律職業資格管理科)
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指導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初審和資格證書發放、備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工作,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人民監督員選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指導、管理、監督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及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律師工作科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許可初審、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工作。指導、管理、監督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律師違法執業行政處罰工作。牽頭指導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指導律師事務所在國(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裝備財務保障科
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擬定建設標準、經費保障、物資裝備和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本系統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工作。負責全系統警務、業務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預決算和機關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科技信息科
指導、管理本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的具體實施和技術保障。承擔機關綜合政務管理、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平台及其相關業務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系統信息數據資源集成共享及應用工作。負責機關官網的建設和維護。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4] 

南寧市司法局領導班子

黃有光 局長 [2-3]  [10] 
主持全面工作;
陳文發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基層工作科、計財裝備科,聯繫上林縣司法局、良慶區司法局;
賴世旭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政治處、律師管理科,聯繫市律師協會、馬山縣司法局、邕寧縣司法局;
謝友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法制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聯繫橫縣司法局、青秀區司法局;
覃子任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法制宣傳科、公證管理科(含市公證處),聯繫西鄉塘區司法局、賓陽縣司法局;
吳泰楚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局黨總支;
雷燕行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負責政治處工作,聯繫興寧區司法局;
韋玉流 黨組成員、助理調研員
負責扶貧支教工作,分管工、青、婦工作。

南寧市司法局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5] 
2021年9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司法局被公示為“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擬推薦名單。 [6]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7-8] 
2021年11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學會授予“2016—2020年廣西法治建設先進集體”稱號。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