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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公安局

鎖定
南寧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現任局長為李瑜。
中文名
南寧市公安局
外文名
Nanning Ci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南寧市公安局內設機構

南寧市公安局下設政治部、紀委、機關黨委、辦公室、指揮中心、人口管理處、出入境管理處等34個機關中層機構;共有興寧、青秀、江南、西鄉塘、青秀山、南湖、高新、邕寧、良慶等9個公安分局及武鳴、賓陽、上林、橫縣、隆安、馬山等6個縣公安局;直屬刑事偵查支隊、巡邏警察支隊、交通警察支隊、治安管理支隊、警務督察支隊、特警支隊等10個支隊和武警、消防2個現役支隊;市第一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等6個關押場所以及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
1、指揮中心
科室職能:
指揮中心是市公安局負責全市公安系統行動指揮和綜合業務領導;負責實施全市“110”社會聯動工作。2、警務督察處
科室職能:
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指導、監督縣級市公安局的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全市公安機關及其公安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和落實警務規範的監督。
3、法制處
科室職能: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規劃、草擬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組織、指導公安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承辦市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教養案件的審核及複查、複核、所外執行等工作;負責需經市公安局審批的刑事強制措施和刑事、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監督工作。
4、信息通信處
科室職能:
負責市局公安科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局公安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數據和電視監控等技術系統的技術建設、技術保障和相關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科技項目的研究與開發;負責市公共安全產品行業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依法核發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竣工驗收、設施使用證及監督管理工作。
5、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科室職能:
研究制訂和實施信息安全對策和技術防範措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安全保護工作;監控信息網絡有害信息和違法犯罪動態,組織、協調、指導和參與對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指導和參與對計算機信息泄密、計算機病毒及其他計算機災害事故的防範、處置工作。
6、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科室職能:
負責在職責範圍內偵查和指導偵查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等經濟犯罪案件;指導、監督列入管理的市屬金融、財税等重點要害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對全市經濟民警的管理工作。
7、巡邏警察支隊
科室職能:
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治安巡邏執勤工作;組織、實施維護城市治安秩序,預防、制止現行違法犯罪;擔負處置暴亂、動亂、騷亂事件中的攻堅、突擊任務;負責處置劫持人質、持槍作案、爆炸行兇等嚴重暴力事件,緝捕嚴重暴力犯罪分子;參與維護重大政治活動、重要節日、慶典活動、大型文藝活動和合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秩序和處置突發事件。
8、治安支隊
科室職能:
負責和指導全市治安防範和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重大羣眾性社會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依法審批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申請;指導治安部門負責的刑事案件和違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對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對特種行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治安收容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對保安行業的指導和管理。
9、市公安消防支隊
科室職能:
依法實施消防監督;負責滅火、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建設規劃和工程的審查、驗收工作。
10、交通警察支隊
科室職能:
執行國家有關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規;負責和指導、監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導、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負責對全市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和核發牌證,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考核和駕駛證核發、審驗工作;負責交通安全監控、信號控制以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有關市建設、大型建設配建停車場的規劃、審核工作。
11、入境管理處
科室職能:
執行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規,研究制訂並指導落實全市出入境管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和承辦本市公民因私出境申請的受理、審批和發證工作;負責外國人、華僑、港澳台人員出入境及在南寧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查處違反有關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事件。
12、户政處
科室職能:
執行國家有關户口管理和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全市常住人口、外來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人口信息數據庫建設和人口統計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查處和指導違反户口、居民身份證管理的案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門牌管理工作;指導公安派出所有關工作和治保會、羣防羣治隊伍建設。

南寧市公安局歷史沿革

1949年12月4日,南寧解放。5日成立南寧市臨時治安委員會,22日成立南寧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同時撤銷臨時治安委員會。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政接管組接管國民黨南寧警察局及其下屬機構,計有:秘書室、行政科、司法科、衞生科、總務科、保安隊、消防隊、刑警隊、清潔隊和永寧、 明德、臨江、水上、江西5個分局以及興寧、寧武、上國、中興、德鄰、宣化、維新、江西、水上上段、水上下段10個分駐所,員警609名。
1950年1月29日, 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由省公安廳廳長覃應機兼任局長。內設一科(治安)、二科(偵察)、三科(審訊)、四科(户籍)及總務科、秘書室;下設永寧、明德、臨江、水上、江西5個分局及興寧、寧武、上國、中興、德鄰、宣化、維新、江西8個派出所和北站、亭子、水上上段、水上下段4個檢查站。6月13日,調整機構,內設秘書室、一科(治安)、二科(偵察)、三科(保衞)、四科(户籍)和總務科;下設明德、永寧、臨江、水上、江西5個分局。分局下設8個派出所,及清潔隊。同年11月,清潔隊移交市府衞生科。1951年4月撤銷明德、臨江、永寧、江西分局。1955年8月22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稱南寧市公安局。1958年復設江寧、興寧、永寧郊區分局。1959年1月,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合署辦公, 稱“南寧市人民委員會政法公安聯合辦公室”。對外仍稱公、檢、法3個機關,各自保留印鑑,公安建制不變。8月,公、檢、法3家分開辦公。1965年,市公安局設有辦公室、政治處、政保科、外線科、文保科、經保科、治安科、户籍科、預審科、防空科、技偵科、刑事偵察大隊、消防大隊、江寧分局、興寧分局、永寧分局、郊區分局、交通隊及民生、和平、解放、寧武、水上、中山、古城、南環、建政、永寧、華強、新陽、衡陽、明秀、長崗、亭子、心圩、西鄉塘、沙井、機場20個派出所。
1966年12月, 公安局機關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衝擊而陷入半癱瘓狀態。1967年1月23日至25日,“文化大革命”中的羣眾組織數百人到市公安局“奪權”,局領導幹部被揪鬥,無法行使職權。 2月20日,廣西軍區派出代表進駐市公安局“支左”,成立公安工作臨時委員會。 3月23日,廣西軍區派出軍管小組,對南寧市公安局實行軍事管制,撤銷公安工作臨時委員會,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南寧市公安局軍事管制小組,代行公安局職能,市公安局及其下屬機構均實行軍事管制。 1968年2月17日,廣西軍區撤銷南寧市公安局軍管小組,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南寧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簡稱“公檢法軍管會”),軍管會主任胡慶輝, 代行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的職能。4月13日,南寧市革命委員會成立,下設有人民保衞組與市公檢法軍管會合署辦公,一套人員、兩塊牌子。1970年撤銷興寧、永寧、江寧分局。1973年7月,廣西軍區撤銷對市公安局的軍事管制。同年10月5日,撤銷市革命委員會人民保衞組,設立市革命委員會公安局。1976年5月26日,複稱市公安局。
1983年10月8日,邕寧、武鳴兩縣劃歸南寧市管轄,兩縣公安局於1984年1月正式歸市公安局領導。
1950年1月至1995年12月, 先後任市公安局局長有:覃應機、侯暮寒、仇凌雲、梁正、潘樹彬、劉祥、劉起泉、李緒春、陳文生、林超羣、安文林、賴林平、文起潔。 [1] 
郊區、城區公安分局
1973年設立郊區公安分局,局址在友愛北路32號,轄向陽、那洪、上堯、亭子、心圩、沙井、 石埠、三塘派出所。1979年11月,在5個城區設立公安分局,分別為:興寧區公安分局,局址在北寧街69號,轄興寧、朝陽、解放、公園派出所;新城區公安分局,局址在緯武路南一里155號,後搬遷至河堤路6號,轄南環、中山、新城、建政派出所;永新區公安分局,局址在壯志路78號, 後搬遷至新陽路214號,轄永新、華強、新陽、邊陽派出所;城北區公安分局, 局址在友愛路333號,轄衡陽、五里亭、北湖、西鄉塘、唐山派出所;江南區公安分局, 局址在江南路西二里6號,轄江南、水上、機場派出所。各個公安分局均先後設立行秘科、治安科、預審科、户政科、法規科、消防科和刑事偵察大隊及巡警大隊。
縣公安局
邕寧縣公安局 1949年12月26日,邕寧縣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地址在南寧市南國街原辣丁書院。 1950年1月遷至亭子鎮,同年12月遷至蒲廟鎮。1955年改稱邕寧縣公安局。1984年歸屬南寧市公安局領導。
武鳴縣公安局 1949年12月,武鳴縣解放,成立武鳴縣人民政府公安局。1955年改稱武
鳴縣公安局。1984年歸屬南寧市公安局領導。

南寧市公安局單位簡介

南寧市公安局 南寧市公安局
南寧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廳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保衞工作;
二、掌握全市影響政策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
四、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五、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六、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衞工作;
七、依法管理户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
九、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一、依法負責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十二、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
十三、負責市局直管部門的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指導公安分縣局的裝備、財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四、制定、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以及公安宣傳,按權限管理幹部和警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十五、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衞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南寧市公安局領導班子

李瑜,南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11] 
農健,男,壯族,1979年10月生,廣西田陽人,200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1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郝炳雲,男,漢族,1965年12月生,陝西子洲人,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學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松,男,漢族,1967年10月生,廣西柳州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文進,男,漢族,1966年10月生,廣西容縣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黃勤民,男,漢族,1972年8月生,廣西博白人,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蔣衞紅,男,漢族,1973年12月生,廣西全州人,199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10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宋波,男,漢族,1978年8月生,山東菏澤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11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朝暉,男,瑤族,1972年5月生,廣東人,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現任南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3]  [10] 

南寧市公安局地理位置

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新竹路北一里三號 [12] 

南寧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1年5月31日,南寧市公安局中山派出所黨支部被中共中央組織部確定為“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 [2]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4-5] 
2022年2月,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表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公安局為2016-2020年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6] 
2022年5月,南寧市公安局邕寧分局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局;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被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稱號 [9]  ;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衡陽派出所被表彰為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集體。 [7-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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