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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南發〔2010〕3號),設立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中文名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外文名
Nann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state 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所屬地區
南寧市
中文簡稱
南寧國資委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規章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市人民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監管制度;依法對縣、區、開發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指導推進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八、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負責對經營開發類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督辦、信息、機要、保密、檔案、財務、行政後勤、安全保衞、績效考評、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扶貧和美麗南寧工作,協調和指導監管企業扶貧工作;牽頭機關重要文稿起草、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督辦等工作。
二、黨建工作科
指導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駐邕雙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協助指導監管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委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宣傳工作科
負責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牽頭負責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負責民族事務和雙擁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國有資產監管、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牽頭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報告工作;承辦監管企業章程審核工作;指導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承擔機關重大政策合法性審查,規範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稿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牽頭負責出資人審批事項管理、權責清單、簡政放權、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城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財務監管科
負責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建立完善監管企業財務動態監測體系,負責監管企業財務狀況分析及國有企業運行狀況分析;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完善委派總會計師業務管理制度,督促委派總會計師報告企業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管理監管企業的對外捐贈及其他重大財務事項;審核監管企業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考核分配科
擬訂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實施監管企業負責人的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負責監管企業績效評價工作;審核監管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任期激勵收入,規範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並實施監督管理;牽頭負責監管企業外部董事、委派總會計師業績考核和薪酬機制建設;指導監管企業建立完善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指導或審核監管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擬訂監管企業職工收入分配調控制度,指導或審核企業工資總額預算、清算方案和企業年金方案,依法調控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七、產權與收益管理科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建議,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監管企業產權登記、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企業清產核資及其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準、備案和評估管理工作;審核監管企業上市、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制定監管企業擔保管理制度,對監管企業擔保進行監管;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歸口管理本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註冊資本減少事項。
八、改革與規劃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管企業佈局和結構調整;指導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監管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試點;承擔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有關工作,指導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負責牽頭審核監管企業新設、重組、合併、分立、改制、破產、解散、合資等方案;審核監管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監管企業主業確定及管理、功能界定與分類;制定監管企業投資制度,制定和管理監管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對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審核監管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和投資事項,指導監管企業對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轉等金融業務的管理;指導監管企業推進技術創新和質量管理;指導監管企業開放合作,開展國際化經營;擬訂全市政企分開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市本級政企分開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參與招商引資工作。
九、綜合管理科
承擔信訪和維穩工作;指導和協調監管企業信訪維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和協調監管企業及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工作;負責協調辦理歷史遺留問題中涉及工資待遇的事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國防動員和人防設施保障工作;指導監管企業的履行社會責任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我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之外的政府社會公共管理、行業管理的協調工作。
十、監督檢查科
負責組織開展出資人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監管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內部審計、全面風險管理等;負責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負責擬訂國有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牽頭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研究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牽頭負責涉及國資委的市委、市政府督查事項完成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十一、法人治理管理科
按照管理權限,負責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後備隊伍建設;負責監管企業規範董事會建設、董事會和董事考核評價;負責外部董事人才庫的建立完善以及外部董事的培訓、考察和任免;指導和監督監管企業內部設立監事會;指導監管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推進工作;指導監管企業人才、教育培訓、大學生就業、退役軍人安置等工作;負責監管企業領導人員出入境審核工作。
十二、機關總支(人事科)
負責機關黨建工作;牽頭負責委黨委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機關黨羣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職工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機關外事工作。協調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勞動競賽和評先工作。 [2]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導班子

主任:杜穎 [8] 
黨委書記:宋日正 [3]  [6]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彭 越
江國波
黨委副書記: 趙炳生
副主任:林曉鳳 李紹科 [7] 
曹 壯
杜 穎
謝振懇
調研員: 林國開
龐鳳珍
副調研員:梁紀東 [4-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