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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學會

鎖定
南學會是中國戊戌變法時期成立於湖南講求新學的團體。 由譚嗣同唐才常等發起,得到湖南巡撫陳寶箴等開明官吏的支持。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譚嗣同等“思保湖南的獨立”,使南中國“可以不亡”,遂組織該會。長沙設總會,各府廳州縣設分會。主要活動是講演,它既與時務學堂相表裏,又有《湘報》配合宣傳,思想甚為活躍,影響也相當廣泛,對促進湖南推行新政,轉變社會風氣,起了重要作用。 [1] 
中文名
南學會
地    點
湖南
性    質
政治團體
創建時間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春

南學會團體介紹

南學會起源

譚嗣同
譚嗣同(1張)
南學會是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春,由資產階級維新派在湖南創建的政治團體。
二十三年十月(11月),德國強佔膠州灣,其他帝國主義紛起效尤,強佔租借地,劃分勢力範圍,中國面臨被瓜分的危機,國家命運危在旦夕。湖南維新志士譚嗣同等做了最壞的打算,一旦中國被列強瓜分而亡國,則須“做亡後之圖,思保湖南之獨立”,使“南支那”“可以不亡”。他們的具體辦法是成立一個學會,宣傳救亡,發展地方自治,並聯絡廣東,以湘、粵為中心,實行變法,而後再圖救中國。他們的想法得到康有為和梁啓超的支持。康認為若中國被列強瓜分,則湘省“可圖自主”,即使中國被“割盡”,也可留下湖南一片淨土,“以為黃種之苗”。梁也認為:為今日計,必有腹地一、二省可以自立,然後中國有一線之生路。贊成湘、粵聯合,以為“湖南之士可用,廣東之商可用”。故所立之學會,取名南學會,而不名湘學會。南學會為挽救瓜分危機而設,明顯地帶有救亡性質。 [2] 

南學會創始人

學會由譚嗣同熊希齡、唐才常等倡議創建,得到湖南巡撫陳寶箴和署湖南按察使黃遵憲的大力支持。光緒二十三年冬開始籌備,二十四年二月初一(2月21日)正式成立(以開會講學為成立標誌)。會址設在長沙孝廉堂,延聘今文經學家皮錫瑞(1850―1908)為學長,黃膺、戴德成為佐辦,主會者則為陳寶箴。由上海來湘的《時務報》主筆梁啓超也參與籌劃,併為南學會作敍。敍文強調在民族危機空前嚴重的形勢下,建立學會以挽救危亡的重要性,並引歐洲各國曆史上設立各種“會”而洗刷國恥的許多實例加以證明,突出了南學會禦侮救亡的性質。 [1] 

南學會發佈章程

南學會先後發佈的三個章程――《南學會大概章程十二條》《南學會總會章程二十八條》《南學會入會章程十二條》,確定了學會的宗旨是:“專以開浚知識,恢張能力,拓充公益為主義”;“本會以同心合力,振興中國為務”。又根據章程的規定,由巡撫陳寶箴選派本地紳士10人為會長,再由這10人各舉所知,汲引會友。會友分為三種:一曰“議事會友”,由學會創辦者譚嗣同、熊希齡、唐才常等充任,凡會中事務章程均由其議定,是為學會的決策人。二曰“講論會友”,即擔任南學會講學的人員,定期開講,隨時答疑問難。推皮錫瑞主講學術,黃遵憲主講政教,譚嗣同主講天文,鄒代鈞主講輿地。三曰“通訊會友”,這是外地士紳向南學會函訊新政、新學,南學會負責“隨時酬答”聯繫的會友。南學會是官紳合辦的學會,但力求擴大社會聯繫,要求“官紳士商,俱作會友”,“以通上下之氣,去壅閡之習”。南學會還提倡改革,講求內治,於地方重大興革事項時加討論,提出方案,供政府參考,並提倡會友對於地方風俗利病、兵馬、錢糧、厘金、礦務、法律、刑獄等事,如確有見地,均可提出改革方案,經過學會總會討論,稟請撫院核奪,批准施行。所以南學會又是聯結全省官紳士商,廣開知識,提倡新學,講求地方自治的政治學術團體。南學會的主要活動方式是講學,自二月初一正式開講後,有講學記錄可查的,共13次。 [1] 

南學會講學內容

包括政教、學術、中外大勢、保種保教、交涉、自然科學等各個方面,每次講學者一人或數人,先後作講演的有皮錫瑞、陳寶箴、黃遵憲、徐仁鑄(1863―1900)、譚嗣同、熊希齡、戴德成、李維格、楊自超、鄒代鈞、歐陽中鵠、喬樹楠、曾廣鈞等,其中學長皮錫瑞講的次數最多,每逢講期必講。講演人大力宣傳在民族危機的嚴重關頭,設立學會以開風氣、以廣民智的極端必要性,藉以宣傳維新變法;大肆宣揚“孔子改制”,試圖借用孔教名義,“託古改制”,“翻然一變”,“易貧弱為富強”;提倡地方自治,呼籲湖南士紳“自治其身,自治其鄉”,興利除弊,規劃新政,強調官民上下,同心同德,羣策羣力,共同治理湖南;強調採用新法,發展資本主義經濟,以保利權,抵抗侵略;號召清除中外畛域之見,防止仇洋排外釁端。講演頗具感染力,聽者踴躍,每會集眾千數百人。南學會除講演外,還設答問。講學後遇有疑義或提出建議的,進行答問;答問中帶有普遍意義的,再作講演。南學會還設立藏書處,蒐集“古今中外有用之書”,供會中人閲讀(書籍來源,多系捐助)。故南學會又是一個振興新學、造就人才的教育團體。

南學會團體影響

南學會在長沙成立後,湖南各府縣州紛紛響應,競相成立各色學會。較著名的有長沙的“湖南不纏足總會”、“延年會”、“積益學會”、“學戰會”、“公法學會”、“法律學會”、瀏陽的“羣萌學會”、衡州的“任學會”、郴州的“輿算學會”、龍南的“致用學會”、常德的“明達學會”等等。這些學會活動內容雖有不同,但均以南學會為總會,自為分會;且都抱定“聯通羣力,振興新學”的共同宗旨。所以南學會不但促進了湖南新政的開展,而且促使湖南省“民智驟開,士氣大昌”,對社會風氣的轉變及知識分子思想的解放起了推動作用。梁啓超、譚嗣同等維新人士曾設想把南學會辦成“議院規模”,結果未能如願。這是因為南學會是官紳結合的團體,其創辦人和支持者的多數人的政治態度尚不能接受資產階級議會思想,巡撫陳寶箴贊助南學會,為其撥款,並親臨講演,在湖南力行新政,功不可沒;但他在湖南封建頑固派的環伺下,對康有為的“孔子改制”思想及民權平等學説亦持反對態度,其他如學政徐仁鑄等亦復如是。在講演人中,講得最多的學長皮錫瑞雖主變法,卻維護封建綱常。李維格更公開宣稱“開議院,中國斷不可學”,即連思想較激進的黃遵憲也主張採用“漸進法”,不主張立即實行議院制。故此,南學會並未能如梁啓超所説“實兼地方議會之規模”,“隱寓眾議院之規模”。但是畢竟由於南學會宣傳新學,推行新政,仍遭到湖南頑固派的切齒痛恨。

南學會結局

嶽麓書院院長王先謙及劣紳葉德輝大肆攻擊南學會,並以“首創邪説,背叛聖教,敗滅倫常,惑世亂民”的罪名於四月十五日將邵陽分會會長樊錐(1872―1906)驅逐出境。不久,皮錫瑞由於受到頑固派攻擊,亦被迫離湘赴贛。五月,南學會開講僅三個月即告輟講,南學會歷史至此結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