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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和會

鎖定
1920年,北京政府新任總統徐世昌以朱啓鈐等為代表,南方軍政主席曾春煊以唐紹儀等為代表,在上海商談和解,最終以破裂而告終。
中文名
南北和會
別    名
南北和談
地    點
上海
相關人物
孫中山、段祺瑞等
結    果
未能達成協議
1917年,段祺瑞在平息張勳復辟的鬧劇後,以再造共和功臣自居,拒絕恢復《臨時約法》和召開國會,驅逐總統黎元洪。孫中山在南方舉起護法旗幟,召開非常國會,自任大元帥,展開護法運動,南北之間再起兵戈。
其後,孫中山被南方唐繼堯等軍閥排擠出走,北方實力軍閥吳佩孚等主張議和。張謇、蔡元培、王寵惠、熊希齡等社會名流等組成和平期成會,並呼籲南北和談。同時,美、英、日、法、意等列強經商議取得一致意見,勸告北京政府接受和平統一。在上述背景下,北京政府新任總統徐世昌以朱啓鈐(總代表,代表徐世昌)、吳鼎昌(代表安福系)、方樞(代表段祺瑞和安福系)、汪有齡(代表舊交通系梁士詒)、施愚(代表直系李純)、劉恩格(代表奉系張作霖)、王克敏(代表直系馮國璋)、李國珍(代表研究系)、江紹傑(代表安福系)、徐佛蘇(代表研究系)等為代表,南方軍政主席曾春煊以唐紹儀(總代表)、章士釗(代表曾春煊,政學會)、胡漢民(代表孫中山,國民黨)、李曰垓(代表雲南唐繼堯,隨後改為繆嘉壽)、曾彥(代表廣西陸榮廷,政學會)、郭椿森(代表廣西莫榮新,政學會)、劉光烈(代表四川)、王伯羣(代表貴州)、李述膺(代表陝西,政學會)、彭允彝(代表湖南,政學會)、饒鳴鑾(代表福建及海軍)等為代表,在上海舉行會議,商談和解。
1919年2月,南北和會在上海前德國總會開幕。但南北雙方分歧較大,即便雙方內部亦有嫌隙。和談時斷時續,中間多次宣告停頓。5月,唐紹儀提出八條條件(1.上海和會對於歐洲和會決定山東問題之條件,即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之權利,絕對不承認;2.取消中日間一切密約,宣言無效,並處罰締結此等密約之關係人,以謝國民;3.取消參戰軍、國防軍及其他一切類似之軍隊;4.各省督軍省長之罪情顯著不洽民情者,一律更選;5.由和平會議宣告民國六年六月十三日黎元洪解散國會之命令無效;6.由和平會議選出全國聲望顯著之人物組織政務會議。和平會議決議各案件由其監督履行,至國會得完全行使職權為止;7.和平會議已議定或審查未決之各案,分別整理決定之;8.執行以上七條,則承認徐世昌為臨時大總統)。北方拒絕南方所提條件,南方內部則亦有不同聲音,南北和會宣告破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 [1-2] 
參考資料
  • 1.    李新、李宗一:《中華民國史》,中華書局,2011年
  • 2.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商務印書館 ,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