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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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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態環境局,是南京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
地    區
南京市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落實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生態環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制定全市各類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範圍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區(園區)政府(管委會)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指導國家和省、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區(園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置,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市內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按國家和省、市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標準,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按要求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相關工作。
(十)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
(十三)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歸口管理全市生態環境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市內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規劃資源局有關職責的分工。市生態環境局承擔生態保護紅線的相關監管工作。市規劃資源局負責生態紅線的劃定和調整管理,明確各級生態紅線規劃管理要求。
2.與市水務局有關職責的分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市水務局負責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指導市政雨水排口運行維護管理,負責指導城鎮排放生活污水户向公共生活污水管網排放許可,負責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規劃、建設、監管工作。 [2]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單位

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
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以市生態環境局的名義,依法統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主要職責是:(一)根據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及全市生態環境重點任務,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二)負責組織實施大氣、水、土壤、固廢、噪聲、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建設項目“事中、事後” 的監督檢查。(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自然保護區、生態示範區、集中式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等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的監督檢查。(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核技術、射線裝置利用等電離輻射單位的監督檢查。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環境執法監測工作。(六)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開展行政處罰複議和應訴、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等工作。 (八)負責跨區域、跨流域和重大環境問題的調查處理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京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中心
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中心為市生態環境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相當於正處級。主要職責是:(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生物、噪聲、振動、輻射等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及監控中心的建設和運行管理。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編制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體系與能力現代化建設規劃;參與制定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發展規劃、計劃、方案等;負責開展市級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對分支機構做好業務指導。(二)配合編制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監控數據綜合管理和分析,編制各類生態環境監測監控報告及環境質量報告書;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年度和半年度環境狀況公報;負責市級生態環境質量和重點排污單位監測信息公開工作。(三)負責對分支機構的監測質量管理和技術指導;參與對社會化環境檢測機構、生態環境自動監測監控設施運維單位的監測質量管理;配合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的技術審核和自行監測質量檢查。(四)承擔市域範圍市級重點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承擔污染源監督監測質量抽測及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下達的執法抽測、交叉檢查等專項工作。(五)負責組織地方事權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數據的傳輸、審核、報送工作,負責環境監測監控信息的分析研判和預警;參與跨區的生態環境質量專項調查監測。(六)組織實施市級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和相關輻射污染源執法監測。(七)負責全市較大及以上和跨區生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監測;參與重點環境信訪件、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環境污染仲裁等監測工作。(八)承擔環境監測相關科研工作,參與各類環境保護專項課題研究。(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技術評估中心、南京市排污權交易中心)
承擔政府部門下達的城市環境整治規劃、管理、區域開發環境保護規劃;承擔政府政策性環境影響評價;承擔政府部門環境管理和環境決策研究任務;承擔政府部門下達的各類縱向課題研究;承擔建設單位委託的新建、技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及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承擔可持續發展,綠色GDP,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審計等課題研究,為政府提供國內外先進的環境管理經驗。依據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和規劃,承擔區域生態承載力研究;開展自然生態、生態風險、生態毒性環境與生態承載力研究;開展自然生態、生態風險、生態毒性、環境與健康、環境生物技術開發研究等;承擔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為區縣開展生態示範區建設提供技術指導。負責國內外相關科技發展動態與信息的收集、發佈、交流工作;為政府環境管理部門提供世界環境建設前沿的最新動態和最新成果,為政府的環境管理和環境決策提供新思路、新理念。開展固體廢棄物處置的專題研究,包括收集了解國內外固廢處理手段、方法,探索新的固廢處理技術的多種有效途徑。開展廢水治理技術實驗研究,為全市廢水處理工程招標提供小試服務,為企業廢水處理提供實驗服務,為相關大學提供實習服務。
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南京市生態環境科技館、南京市生態環境信息服務中心)
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生態環境科學知識,提高公眾生態環境意識,引導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承擔信息化建設任務,為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提供信息服務保障和技術支撐。主要任務:建立和完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及公眾參與機制,策劃、組織生態環保公益活動,指導環保民間組織和志願者參與生態環保公益活動,指導、推動社會及大中小學、幼兒園的生態文明教育活動。通過政務新媒體和新聞媒介,發佈、傳播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理念、信息、知識等,增強對公眾的輿論引導,發揮政府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策劃、製作生態環保類文化產品。保障全市生態環境核心網絡和基礎設施運行,組織生態環境信息化項目統籌整合和信息資源的數據歸集、治理、共享,協助做好網絡安全責任制相關網絡安全技術支撐。
[3]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5]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