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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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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是南京市江寧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根據《江寧區機構改革方案》,將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區公安部門的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減災職責,國土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區税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區農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相關部門抗震救災減災等職責整合,組建區應急管理局。 [1] 
中文名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
成立時間
2019年2月26日
所屬部門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錢曉斌(局長)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牽頭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綜合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行政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實施統一的救災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教育培訓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認定初審等。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彙總、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等工作。
(三)防汛防旱和預案管理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等工作。
(四)火災防治和科技規劃科。組織擬訂消防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五)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保障科。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等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
(八)執法監督科。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執法綜合性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等工作。
(九)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十一)人事財務科。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2]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6日,新組建的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1]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錢曉斌 [3]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中共南京市江寧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南京市江寧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2019年度江寧區平安建設先進集體”。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