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鎖定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宗教事務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外文名
The Nanjing Bureau of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1] 
地    點
南京市
類    型
事務局
主要職責
起草我市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
局    長
張綱 [2] 
地    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E座4樓 [3]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二)起草全市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定,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和宣傳教育。承擔市級民族宗教事務行政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網絡宗教事務管理,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三)負責全市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強對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引領。
(四)負責擬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推進實施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加強與享受民族鄉待遇的鎮、民族村(組)、民族學校(開辦的民族地區班)的聯繫工作。
(六)參與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七)依法保護全市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加強在寧境外人員集體過宗教生活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指導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依法依章開展活動,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支持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需由政府解決和協調的有關事務。
(十)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項。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十一)受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事務局)委託,代管中國佛教協會所屬金陵刻經處的工作。受省民宗委委託,協助做好中國佛教學院棲霞山分院及江蘇尼眾佛學院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宗教方面的對外交流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和宗教界開展對外以及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4]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機要、檔案、財務、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安全保密工作,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機關離退休幹部、人員培訓、對外交流工作;承擔信訪、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牽頭負責民族宗教工作督查整改的綜合協調及跨區域、跨部門民族宗教事務的統籌協調、突發問題的應急處置協調、反恐及安全維穩綜合協調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起草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貫徹實施;牽頭擬訂民族宗教工作的專項規劃,負責涉及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兩法銜接工作;負責“12345”政務熱線辦理、信用體系建設、網絡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民宗領域對外宣傳和調研工作;負責對局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文件的報備清理。
(三)民族一處。牽頭做好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創建和表彰等工作;研究提出民族方面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工作;承擔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和扶貧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的具體事務;參與協調邊疆民族地區的經濟合作、對口支援工作。
(四)宗教一處。承擔佛教、道教、民間信仰等事務管理工作;聯繫佛教、道教界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佛教、道教、民間信仰等事務進行管理;指導佛教、道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負責聯繫金陵刻經處相關工作;負責聯繫中國佛學院棲霞山分院江蘇尼眾佛學院相關工作;負責在寧境外人員宗教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境外宗教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款項和宗教宣傳品工作。
(五)宗教二處。承擔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事務管理工作;聯繫天主教、基督教界和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代表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天主教、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事務進行管理;指導天主教團體、基督教團體和基督教青年會(女青年會)依法依章開展工作;負責在寧境外人員宗教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境外宗教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款項和宗教宣傳品工作;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六)宗教三處(民族二處)。承擔伊斯蘭教事務管理工作;聯繫伊斯蘭教界人士;指導全市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伊斯蘭教事務進行管理;指導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服務管理少數民族流動人口;協助建立涉少數民族流動人口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響應機制;開展防範宗教極端勢力和反恐工作;負責清真食品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在寧境外人員宗教活動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境外宗教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款項和宗教宣傳品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羣工作。 [5]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現任領導

張綱,局長 [6]  [9] 
紀勤,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宗教一處、管理中心,分管信訪提案工作、星級場所創建工作、宗教團體工作 [6] 
王鍵,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宗教二處、政策法規處、黨總支,分管意識形態工作、系統黨建、作風建設、羣團工作,分管對標找差、績效考核工作 [6] 
陳玉柱,分管民族一處、宗教三處(民族二處),分管信息宣傳、安全維穩反恐工作 [6] 
齊仁林,協助分管民族一處、民族二處,負責局日常督查工作 [6] 
金宗澤,協助分管宗教一處、政策法規處、黨總支工作 [6] 
曲學雲,副巡視員 [7] 
馬凱,副局長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