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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鎖定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是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
辦公地點
南京市棲霞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統戰與羣眾團體工作,指導學校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二)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區教育工作的制度和意見,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本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訂本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加強全區教育統籌與均衡發展,不斷提升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
(四)綜合管理本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等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五)主管本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區教育系統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六)負責本區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七)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根據管理權限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統籌安排、管理市、區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費附加,歸口管理國(境)外對本區的教育援助和貸款,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區各類學校佈局調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配建教育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學校校舍修建和校產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九)指導和組織全區學校教育技術裝備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監管學校的教育教學資產設備,確保全區學校教育教學設備正常運轉,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工作。
(十)綜合管理本區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嚴格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衞生、藝術工作以及勞動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管理工作。
(十二)主管本區教育招生工作。歸口管理本區學歷教育的考試、考核工作,管理本區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負責學校重大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五)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南京市棲霞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教育培訓、考核獎懲、新聞宣傳和老幹部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會議保障工作;承擔學校(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有關具體工作;按幹部管理權限,參與對系統內有關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建設;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人事科
統籌本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管理系統各單位的機構編制、崗位設置、人事、工資調整等工作;指導、管理教育系統教師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名優骨幹教師培養考核工作;指導教師參加資格認定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教職工績效考核、評優表彰、紀律懲戒和辭職解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招聘及錄用管理和教職工調配交流等工作;負責教職工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辦理教職工保險工作;負責管理基層教職工檔案、辦理系統內教職工的退休手續和病故人員撫卹等工作。
財務管理科
統籌安排和管理市、區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費附加;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負責編制教育經費的預算、決算及財務信息公開;參與擬訂相關教育經費的規章和辦法;負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彙總、分析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教育事業信息的統計、分析;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結算中心工作;負責指導及協助管理全區規範教育收費工作;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教育救助管理;負責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政策;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區教育系統教育裝備工作;承擔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圖書館(室)和各類功能室的建設規劃、指導工作;推進學校教育技術裝備、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達到《江蘇省教育技術裝備》配備標準;承擔教育設備的採購和招標工作;加強對學校資產設備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指導學校教育設備的維修維護工作;負責教育局及直屬學校(單位)房(校)產管理工作。
基礎教育科(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區中小學(含民辦中小學)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協助相關科室承擔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佈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制訂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情況;制訂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指導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負責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控、檢查、評估;負責中小學德育、體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法制宣傳教育和陶研會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指導、監督中小學、社會規範使用文字工作;負責小學、初中招生工作;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負責中小學學生對外交流工作;管理全區少年宮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幼兒園(含民辦幼兒園)教育工作,協助相關科室承擔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佈局調整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市有關部門學前教育政策的落實;制訂幼兒園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全區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及成果的推廣;做好幼兒園學籍管理工作。
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統籌管理全區中等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統籌全區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參與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城市工作;參與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社會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部門、行業和企事業單位發展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工作;審核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參與制訂職業教育和成人中專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協調全區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綜合改革,牽頭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協調指導非學歷教育機構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評估、審核和報批,負責審批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民辦幼兒園。
學校建設管理科
統籌規劃和指導各類學校建設和校園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教育系統各單位的基建計劃和專項資金安排,指導、協調校舍修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區教育系統佈局優化調整、校園規劃工作;承擔區中小學校舍安全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對全區校園安全保障進行長效管理。
安全管理科
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創建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件和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衞生健康、飲食、校舍、住宿、校車、體育和實驗器材等安保和消防工作;指導、協調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責任保險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