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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終止

鎖定
協議終止是在保險合同中訂明保險雙方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保險合同。凡符合保險合同中所訂明的可以終止條件,保險責任即可以在自然終止之前失效。 [1] 
中文名
協議終止
定    義
在保險合同中訂明保險雙方在一定情況下可以提出終止保險合同
類    型
金融
如果按法律或保險合同協議,保險人提出終止保險合同時,必須提前 (如15天,30天) 告知投保人,並按期計算未到期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投保人提出終止合同時,保險人對終止日前的保險有效期按短期費率計收保費。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