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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消費

鎖定
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也叫sharing),消費者利用線上、線下的社區(團、羣)、沙龍、培訓等工具進行“連接”,實現合作或互利消費的一種經濟模式,包括在擁有、租賃、使用或互相交換物品與服務、集中採購等方面的合作。
中文名
協同消費
外文名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包    括
租賃、使用或互相交換物品
實    現
合作或互利消費的一種經濟模式
概念含義
協同消費一語最先出自英國市場諮詢顧問雷·阿爾格(Ray Algar)2007年4月發表的文章,標題就是“協同消費”。他寫道:“協同消費將成為橫掃全球的現象,消費者在網站上進行物物交換和服務交換……還把錢集中放在網站上共同擁有名車豪宅飛機等昂貴資產,這也稱作部分所有。”
協同消費這種經濟模式還有一個名稱叫“同車資本主義(ZipCar capitalism)”,這個説法是新聞記者布魯斯·努斯鮑姆(Bruce Nussbaum)在2008年提出的。ZipCar是創建於2000年的一個汽車俱樂部組織,其成員共同擁有對汽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 
參考資料
  • 1.    《協同消費》,2010年6月2日《參考消息》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