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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緊密型聯營
鎖定
半緊密型聯營又稱合夥型聯營,指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組成一個合夥性質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經濟聯合組織。
- 中文名
- 半緊密型聯營
- 別 名
- 合夥型聯營
- 性 質
- 合夥性質、不具備法人條件
- 類 型
- 經濟聯合組織
半緊密型聯營產品概述
合夥型聯營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的或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要承擔連帶責任。
半緊密型聯營產品特點
①組成的經濟實體不具有法人資格; ②聯營各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根據出資比例或協議約定,以自己所有的或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要承擔連帶責任;
③聯營各方投入的財產歸各方所有,由聯營各方共同使用,聯營的經營所得為各方所有,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分配利益。
半緊密型聯營財務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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