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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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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道志》,全稱為《十道四蕃志》,乃是唐代武周時梁載言所撰共計十六卷,為後世研究唐代地貌和疆域等提供了寶貴的重要史料 ,是唐代全國地理總志。書中先述其地理方位、四至八到,各道州數並府州名;然後按州分述古為何郡,唐代為何縣。該書主要記述唐代地理位置、王化所轄州府和各種物產等地理資料,所載名勝古蹟和各民族風俗習慣也十分豐富。
中文名
十道志
外文名
sdighaoigdh
地    點
十道志
撰稿時間
(約公元691年前後)

十道志地理著作

南宋·陳振孫著《直齋書錄解題》作“《十道四蕃志》十卷”,南宋最著名的藏學家、目錄學家晃公武著《郡齋讀書志》記載“《十道志》十三卷”,今存王漠著《重訂漢唐地理書鈔》所輯錄本止二卷,另有王仁俊著《經籍佚文》中載《十道志佚文》一卷。
唐太宗貞觀年間,分全國為十道三百五十八州府。此書依次列河南、關內、河東、河北、隴右、山南、劍南、淮南、江南和嶺南各道。書中先述其地理方位、四至八到,各道州數並府州名,然後按州分述古為何郡,唐代為何縣。但有的條不分州郡,僅錄其事。各條詳略不一,一般均述地理位置、地名演變、建置沿革和山川走向等。物產目錄載有諫水之水虎馮詡苦泉、巴蜀十色紙、廣漢鹽銅、南鄭兩熟稻、鄖鄉之貓牛和沙牛,均為珍貴自然地理或經濟地理資料;所載名勝古蹟和各民族風俗習慣也十分豐富。王漠《漢唐地理書鈔》(清·嘉慶十六年王氏刻本)在其“序錄”中對《十道志》曾有比較完整的記述。此外,《舊唐書·經籍志》和《新唐書·藝文志》均記載“梁載言《十道志》十六卷”。

十道志作者簡介

梁載言(約公元691年前後在世),生卒年均不詳,博州聊城人。約唐·武周天授中前後在世。大周嘗令吏部糊名考選人判,載言與王適、劉憲和司馬鍠相次判入第二等。歷任鳳閣舍人,專知制誥。唐中宗時,後為懷州刺史。他所撰《十道四蕃志》(簡稱《十道志》)十六卷,其中有“義婦祝英台與梁山伯同冢”,此句是最早提及“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另著《具員故事》十卷,均載《舊唐書·文苑傳》傳於世。今於朝鮮刻本《樊川文集夾註》中又尋得其不同於輯本之佚文若干,可為《十道志》輯佚提供新的資料。

十道志相關史料

《十道志》:“長安故城,南似南鬥形,北似北斗形。”瑩按:蔡箋(注:蔡夢弼)引二説,一引《春秋説題辭》以明南鬥當吳之所在,而云北斗則當長安之所在,與九家注同;一引《十道志》之説,以為長安北似北斗形。據《三輔黃圖》卷一“漢長安故城”條雲城南為南鬥形,北為北斗形,至今人呼漢京城為斗城,是也,其説與噬《十道志》之説同。(選自葉嘉瑩著《杜甫秋興八首集説》)
【匈奴歌】(選自《樂府詩集》卷八十四 雜歌謠辭二)
《十道志》曰:“焉支、祁連二山,皆美水草。匈奴失之,乃作此歌。”《漢書》曰:“元狩二年春,霍去病將萬騎出隴西,討匈奴,過焉支山千有餘裏。其夏,又攻祁連山,捕首虜甚多。”
“祁連山即天山,匈奴呼天為祁連,故曰祁連山。焉支山即燕支山也。”
失我焉支山,令我婦女無顏色。失我祁連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淫豫歌二首】北朝北魏·酈道元(選自《樂府詩集》卷八十六 雜歌謠辭四)
《水經注》曰:“白帝山城水門之西,江中有孤石,名淫豫石。冬出水二十餘丈,夏則沒,亦有裁出焉。江水東徑廣溪峽,乃三峽之首也。峽中有瞿塘、黃龕二灘,夏水回覆,沿溯所忌。”《十道志》曰:“淫豫石與城郭門外石潛通,蜀人往燒火伏石則淫預邊沸。”《唐國史補》曰:“蜀之三峽,最號峻急,四月五月尤險,故行者歌之。”淫或作灩,預或作豫。
灩預大如馬,瞿塘不可下。灩預大如牛,瞿塘不可流。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四十二·地部七·河南宋鄭齊魯諸山》如下:
邙山:《十道志》曰:邙山在洛陽縣四十里。
青要山:《十道志》曰:青要山又名強山。
白馬山:《十道志》曰:白馬山,注《水經》雲:溪水出宜陽白馬山,山上有大石,厥狀似馬,故溪澗以物色受名焉。
太陰山:《十道志》曰:太陰山,《左傳》謂晉梁丙、張趯率戎伐潁。又云:蠻子赤奔晉之陰地,且自雒以東至於陸渾,謂此山也。
轘轅山:《十道志》曰:轘轅山,在緱氏東南。《左傳》曰:欒盈過周,王使候出諸轘轅是也。按轘轅道十三曲,今置關焉。又按薛綜注《東京賦》雲:轘轅坂十二曲,道將去復還,故曰轘轅。
曹南山:《十道志》曰:曹南山,《曹風詩》所謂“薈兮蔚兮,南山朝躋”是也。有汜水出焉,即《漢書》雲:“高祖即位於汜水之陽”。今壇存焉。汜音泛。
羽山:《十道志》曰:羽潭,一名羽池。潭東有羽山。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四十三·地部八·商洛襄鄧淮蔡諸山》如下:
峴山:《十道志》曰:羊祜常與從事鄒潤甫共登峴山,垂泣曰:"自有宇宙,便有此山,由來賢達勝士登此遠望,如我與卿者多矣,皆湮滅無聞,不可得知,念此使人悲傷。我百年後魂魄猶當此山也。"潤甫對曰:"公德冠四海,道嗣前哲,令聞令望,當與此山俱傳。若湛輩乃當如公語耳。"後以州人思慕,遂立羊公廟並碑於此山。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四十五·地部十·河北諸山》如下:
蘇門山:《十道志》曰:蘇門山,一曰蘇嶺,俗又名五巖山。《魏氏春秋》雲:即阮籍見孫登長嘯,有鳳凰集,登隱之處。故號登為蘇門先生。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四十八·地部十三·南楚諸山》如下:
南昌山:《豫章圖經》曰:南昌山者,昔吳王濞鑄錢之山,時有夜光,遙望如火,以為銅之精光。《梁氏十道志》雲:以豫章有銅山,山中有洪井,飛流懸注,其深無底是也。山有洪崖先生煉藥之井,亦號洪崖山,有石臼存焉。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五十三·地部十八·丘》:《説文》曰:丘,土之高,非人所為。丘字從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南,從北,中邦之居在崑崙東南。一曰,四方高,中央下,象形也。《十道志》雲:岑原丘,在縣西北三十三里。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五十四·地部十九·谷》:《説文》曰:泉通川曰谷。《易》曰:入於幽谷,三歲不覿,兇。《詩》曰:葛之覃兮,施於中谷,惟葉萋萋。《十道志》曰:大谷在鞏縣東五里。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六十三·地部二十八·河南諸水》如下:
涑水:《十道志》曰:涑水,亦名襄水。荊楚之地,水駕山而上者,皆呼為襄,襄上也。今土人呼為涑水,上流亦呼為襄,名即無定,故陸澄《地理志》曰:"襄陽無襄水也。"又按《襄沔記》曰:"中廬有涑水注於沔,此水中有物,如三四歲小兒,膝頭如虎掌,爪常沒水中,出膝頭示人,小兒不知者欲弄之,輒便啖人。或人有生得者,摘其鼻,可小小使之,名曰水虎。"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六十九·地部三十四·澗》:《十道志》曰:廣武澗,在今滎澤縣西。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一百五十八·州郡部四·河南道上》如下:
西京河南府:《十道志》曰:洛州,周之舊都,《禹貢》豫州之域。《十道志》曰:壽安縣,漢宜陽縣也。
陝州:《十道志》曰:陝州,陝郡。《禹貢》豫州之域,周為二伯分陝之地,即古虢國地。戰國時屬韓。秦並天下,屬三川郡。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一百五十九·州郡部五·河南道中》如下:
虢州:《十道志》曰:虢州,弘農郡。《禹貢》豫州之域,春秋為虢地。七國時秦、韓之境。秦並天下,為三川郡。漢元鼎中,置弘農郡。
汝州:《十道志》曰:汝州,臨汝郡。《禹貢》豫州之域,春秋時為周王畿及鄭、楚之地。
鄭州:《十道志》曰:鄭州,滎陽郡。《禹貢》豫州之境。秦兼天下,為三川郡。
曹州:《十道志》曰:曹州,濟陰郡,置在濟陰縣。《禹貢》豫州之域。周為曹國地,後屬宋,七國時屬齊。漢為濟陰郡,地在濟水之南,故以為名。《曹詩》曰:“薈兮蔚兮,南山朝躋。”(曹南山也。)
亳州:《十道志》曰:亳州,譙郡,置在譙縣。《禹貢》豫州之域。春秋時陳國之譙邑。六國時屬楚。秦為碭郡地。漢為譙縣,屬沛郡。
許州:《十道志》曰:許州,許昌郡。《禹貢》豫州之域。周為許國。
陳州:《十道志》曰:陳州,淮陽郡,置在宛丘縣。
潁州:《十道志》曰:潁州,汝陰郡,置在汝陰縣。
蔡州:《十道志》曰:蔡州,汝陽郡。《禹貢》豫州也。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州郡部六·河南道下》如下:
滑州:《十道志》:滑州,靈昌郡,置在白馬縣。《禹貢》兗州之域。春秋時衞地。戰國時屬魏。秦為東郡地。
濮州:《十道志》曰:濮州,濮陽郡,置在鄄城縣。《禹貢》兗州之域。春秋時衞地。戰國時屬齊。秦並天下,即東郡地。在漢為濟陰郡之鄄城縣。
濟州:《十道志》曰:濟州,濟陽郡,置在廬縣。《禹貢》兗州之域。春秋時,其地屬齊。秦兼天下,為東郡荏平地。《十道志》曰:石窌,在長清縣。
鄆州:《十道志》曰:鄆州,東平郡,置在須昌縣。《元和郡縣圖》曰:《禹貢》兗州之域。春秋時屬宋,即魯附庸須句國。戰國時,其地屬魏。秦為薛郡地。漢為東平國。
青州:《十道志》曰:青州,北海郡,置在益都縣。《元和郡縣誌》曰:少昊氏之墟,古青州之地。舜時以青州越海遼遠,分為營州。武王克商,封師尚父於齊營丘。周成王少時,命太公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徵之。後子孫為秦所滅,分齊地置齊、琅琊二郡。漢為臨淄郡。
齊州:《十道志》曰:齊州,齊南郡,置在歷城縣。古兗州之域。
淄州:《十道志》曰:淄州,淄川郡,置在淄川縣。《禹貢》青州之域。周之九州,為幽州之境。春秋及戰國時,屬齊。秦為齊郡。漢為濟南郡之般陽縣。
萊州:《十道志》曰:萊州,東萊郡,置在掖縣。《禹貢》青州之域。周之九州,為幽州之境。秦置三十六郡,屬齊郡。《漢志》:高祖置東萊郡,以其在齊國之東,故曰東萊。
登州:《十道志》曰:登州,文登郡。漢牟平縣,屬東萊郡。文帝封齊悼惠王子將閭為牟平侯,此即將閭邑也。
密州:《十道志》曰:密州,高密郡,置在諸城縣。《禹貢》青州之域,兼得徐州之地。秦為琅琊郡。漢屬齊,文帝分齊立膠西國,封齊悼惠王子卬為膠西王,都高密。
徐州:《十道志》曰:徐州,彭城郡,置在彭城縣。
泗州:《元和郡國志》曰:泗州,臨淮郡,理臨淮縣。《禹貢》徐州之域。春秋屬魯,又為徐子之國。後秦滅楚,為泗水郡。漢分置臨淮郡。
兗州:《十道志》曰:兗州,魯郡,置在瑕丘縣。
海州:《十道志》曰:海州,東海郡,置在朐山縣。《禹貢》徐州之域。春秋魯國之東境。七國時屬楚。秦為薛郡地,後分薛郡為郯。漢改郯為東海郡。
沂州:《十道志》曰:沂州,琅琊郡,置在臨沂縣。《禹貢》徐州之域也。春秋時齊地。秦置琅琊郡。
北宋·李昉等奉敕撰《太平御覽·卷一百六十一·州郡部七·河北道上至卷一百七十二·州郡部十八·嶺南道》如下:
懷州:《十道志》曰:修武,本寧邑也。
幽州:《十道志》曰:幽州,范陽郡。《禹貢》冀州之域。虞舜十二州為幽州。夏、殷省並冀。周復置幽州。秦為漁陽、上谷等五郡。漢高分上谷置涿郡;武帝開東夷,又置玄菟、樂浪二郡。
襄州:《十道志》曰:襄州,襄陽郡。《禹貢》豫州之南境。春秋以來,楚地。秦南郡之北界。二漢為南陽郡。獻帝時,魏武始置襄陽郡。《襄陽記》曰:襄陽,本楚之下邑,檀溪帶其西,峴山亙其南,亦楚國之北津也。
隨州:《十道志》曰:隨州,漢東郡。春秋隨侯之國。秦及兩漢,屬南陽郡。
台州:《十道志》曰:台州,古越州,會稽郡之地。《禹貢》揚州之域。春秋時越國。秦屬閩中郡。後越王無疆七代孫閩君搖率越人佐漢伐秦,惠帝錄其功,封搖為東海王,都於甌。《十道志》曰:唐武德四年,討平李子通,於臨海縣置海州。五年,改海州為台州。
温州:《十道志》曰:温州,永嘉郡。會稽之東境也。漢永建四年,置永寧縣。《郡國志》曰:永嘉為東甌,鬱林為西越,斯地蠶一年八熟。《圖經》曰:永嘉縣,漢治縣之地,後漢改為章安縣。《漢志》曰:冶,本閩越地。屬會稽郡。
潭州:《十道志》曰:潭州,長沙郡。《禹貢》揚州之域。春秋及戰國時,為黔中郡之南境。晉懷帝永嘉元年,分荊州置湘州。隋平陳,改湘州為潭州。
……
廣州:《十道志》曰:廣州,南海郡。秦置南海郡。二漢因之,兼置交州。吳因之,分置廣州。宋、齊皆因之。梁、陳並置都督府。隋平陳,又置潘州。煬帝初,復置南海郡。唐為廣州。又曰:南海縣,本漢番禺縣地。《廣州記》曰:尉佗築朝台以朝天子。《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趙佗城。朝台西三十里,即岡旁江,構越華館以送陸賈,因稱朝亭。《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十道志》曰:韶州,始興郡。《禹貢》揚州之域。春秋戰國皆時楚地。秦屬南海郡。二漢屬桂陽郡。吳置始興郡。晉因之。宋改為廣興。齊復為始興。隋平陳,為韶州,以韶石為名。
潮州:《十道志》曰:潮州,潮陽郡。亦古閩越地。秦屬南海郡,秦末屬尉佗。漢初屬南越,後亦屬南海郡。後漢因之。晉置東官郡。隋平陳,置潮州。
桂州:《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貢》荊州之域。春秋時越地。七國時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嘗發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是為桂林郡焉。二漢屬零陵、蒼梧二郡。吳分置始安郡。晉孝武改為始建。齊復為始安。梁天監六年,立桂州於蒼梧、鬱林之境,無定理處。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業三年,罷州。唐武德四年,復置桂州。《始安記》曰:吳越之境,其人好劍,輕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魚稻,無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十道志》曰:臨桂縣,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處不生雜樹。
貴州:《十道志》曰:貴州,懷澤郡。虞舜暨周,併為荒裔。秦為桂林郡。自漢以下,與鬱林郡同。唐置貴州。
禺州:《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秦屬象郡。本宕昌之邊邑,唐置宕州,又改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十道志《十道志》輯佚

《十道志》,唐代全國地理總志。唐梁載言撰。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作“《十道四蕃志》十卷”,宋晃公武《郡齋讀書志》載“《十道志》十三卷”,今存王漠《重訂漢唐地理書鈔》所收輯本止二卷,另有王仁俊《經籍佚文》中《十道志佚文》一卷。唐貞觀時分全國為十道三百五十八州府。此書依次列河南、關內、河東、河北、隴右、山南、劍南、淮南、江南、嶺南各道。書中先述其地理方位、四至八到,各道州數並府州名,然後按州分述古為何郡,唐為何縣。但有的條不分州郡,僅錄其事。各條詳略不一,一般均述地理位置、地名演變、建置沿革、山川走向等。物產目載有諫水之水虎馮詡苦泉、巴蜀十色紙、廣漢鹽銅、南鄭兩熟稻、鄖鄉之貓牛和沙牛,均為珍貴自然地理或經濟地理資料。所載名勝古蹟和各民族風俗習慣也十分豐富。王漠《漢唐地理書鈔》(清嘉慶十六年王氏刻本)在《序錄》中對《十道志》曾有較完整記述,現將其原文過錄如下:《嘆唐志》梁載言《十道志》十六卷。 《新唐書·文藝傳》曰:武后時救吏部糊名考判求高才,準劉憲、王通、司馬煌、梁載言入第二等載言歷鳳閣舍人,並知制語,終懷州刺史。《太平寰宇記》曰:梁載言,博州聊城人,歷鳳

十道志《十道志》佚文

朝鮮刻本《樊川文集夾註》中所輯《十道志》佚文
杜牧(803—852),字牧之,晚唐傑出的詩人、散文家,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杜佑孫。大和二年(828)進士,曾為江西、宣歙觀察使沈傳師和淮南節度使牛僧儒的幕僚,歷任監察御史,黃、池、睦、湖諸州刺史等職,後人為司勳員外郎,官終中書舍人。牧為人有大志,關心國家治亂興衰,在政治、軍事上均有真知灼見,以濟世之才自負,曾注曹操所定《孫子兵法》十三篇。